一先令蠟燭

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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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拜在一幢樸素的小教堂內舉行,燭光、白粉牆,一切都非常簡陋,除了位於東側山牆前那座華麗壯觀的祭壇之外。格蘭特對那祭壇的外觀感到非常驚訝。這些修士窮歸窮,不過顯然另有財路。那些陳列在白天鵝絨上的器皿,以及雕有耶穌受難像的十字架,可能是海盜從西班牙人在美洲的某個教堂奪來的贓物。他原本覺得很難把他所知道的赫伯·歌陶白,和眼前這個不起眼又窮酸的排場聯想在一起。戲劇化的表演沒有觀眾而隻能自己看,一定是很掃興的事。不過一看到那個祭壇,他又猶豫了。也許赫伯的確正在苦心經營也說不定。

儀式中的一字一句格蘭特全聽不進耳裏。他坐在邊窗旁一個不惹人注目的凹處內,從這個座位他看得見與會者的每一張臉,總數超過二十個人,他發現研究這些人很有趣。其中有些是鄉巴佬(那些臉一看就是不想開會,隻宜於複興土風舞),有些是宗教狂(思考如何將剛毛襯衣〔苦行者或懺悔者貼身穿著,以進行自我磨煉或自我懲罰的工具。——譯者注〕現代化的受虐狂),有些人腦袋空空,有些人和自己過不去藉此尋求平靜,有些人和世界不合藉此尋求慰藉。格蘭特津津有味地對他們逐一審視,最後看到一張臉的時候,眼光不由得停駐不前。這張臉的主人究竟有何苦衷,而選擇來此接受這種與世隔絕、自我否定的生活?輪廓古怪的圓胖頭顱,配上一張土黃色的圓臉,小眼睛,大鼻子,鬆垮的下唇,因此當他重複念著經文的時候,嘴唇老是垂下來包不住牙齒。小教堂裏其他所有人的類型,都能很容易在日常世界中安插到合適的位子:教長歸入神職人員,這一個歸入神經科的候診室,那一個歸入失業輔導處。但是最後這個人該歸入哪裏?

答案隻有一個:法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