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致意

第12章 皮肤变白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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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华生虽然主意有限,但却极其固执。很久以来他就一直在敦促我写下我自己的经历。这也许是我自找的,因为我总是借机会指出他的描述是多么肤浅,并且责备他没有完全尊重事实和数据,而是去迁就大众的口味。“那你就自己写吧!”他每次都会这样反驳我。而真的轮到我提起笔来的时候,我也不得不承认,案子的内容只能以一种吸引读者的方式来表达。下面记录的这件案子想必会吸引读者,因为它是我经手的最离奇的一件案子,而碰巧华生没有把它收进他的集子里。

谈到我的老朋友,也就是传记的作者华生,我不得不说明在我微不足道的研究工作中不嫌麻烦地添一个同伴的原因——绝不是感情用事和异想天开,而是因为华生确实有其与众不同之处,但出于谦虚以及对我工作的过高评价,他忽略了自己的特色。一个能预见你的结论和行动方向的合作者总是很危险的,但如果每一步发展总是使他惊讶不止而事件的进程又总是使他迷惑,那倒确实是一个理想的伙伴。

根据我笔记本上的记载,那是在1903年1月,也就是波尔战争刚刚结束的时候,詹姆斯·M·多德先生来找我。他是一个身材魁梧、精神饱满、皮肤黝黑的英国人。当时,忠实的华生由于结婚暂时离开了我,这是我们交往过程中我所记得的他唯一的自私行为,所以当时我是一个人。

我习惯于背靠窗子坐着,来访者就坐在我的对面,让光线充分对着他们。詹姆斯·M·多德先生似乎不知道应该如何开始我们的对话,我也无意引导他,因为他的沉默给了我足够的时间去观察他。我觉得使客户感到我的压力是有好处的,于是我就把我所观察的一些结论告诉了他。

“先生,看来您是刚从南非回来的。”

“没错,没错。”他十分惊讶地回答道。

“是义勇骑兵部队的战士吧?”

“正是。”

“一定是米都塞克斯军团。”

“太神奇了。福尔摩斯先生,你真是魔法师。”

我对他的惊讶微微一笑。

“如果一位健壮的绅士走进我的屋子,肤色黝黑得超过了英国气候所能达到的程度,手帕放在袖口里而不是放在衣袋里,那就不难判断他是从哪儿来的。你留着短胡子,说明你不是正规军战士。你的体态很像骑手。至于米都塞克斯嘛,你的名片上说你是思勒格莫顿街的股票商,你还能属于别的军团吗?”

“你真是明察秋毫。”

“我和你看到的东西是没有区别的,只是我锻炼出来了,对所见到的事物更加注意而已。不过,你肯定不是来跟我讨论观察术的。不知在图克斯伯里旧庄园那儿出了什么事?”

“福尔摩斯先生!你——”

“别吃惊,先生。你信上的邮戳是那里的,既然你约我见面而且又如此急迫,那显然是出了大事儿了。”

“不错,的确是这样,不过信是下午写的,从那会儿到现在又发生了许多事情。要不是埃姆斯沃斯上校把我给轰出来的话——”

“轰出来?”

“哎,差不多。这个埃姆斯沃斯上校,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他当年是个很严厉的军纪官,而且那是一个流行骂人说粗话的时代。要不是看在高弗雷的面子上,我绝不会容忍老上校的蛮横无理。”

我点上烟斗,往椅背上一靠。

上校指了指我。

“是这位先生迫使我让步的,”说着他打开了我递给他的纸条,上面写着“麻风”字样,“既然他已经知道这么多了,那最安全的办法就是告诉他真相。”

“的确是这样,”我说道,“谁敢说这样做不对呢?看来只有肯特先生一个人探视过病人。请问先生是不是专门诊断这种病的医生呢?因为,据我了解,这种病多发于热带和亚热带地区。”

“我具备一个合格医生的知识。”他板起面孔地说。

“先生,我深信你是有能力的,但我觉得在这一病例上听听其他人的意见也是有价值的。据我理解,你避免会诊只是害怕强迫你隔离病人。”

“是的。”上校说。

“我预料到这一点了,”我解释说,“今天我带来一个绝对可以信赖的朋友。以前我曾替他出过力,因此他愿意以朋友的身份而不是作为专家来提供他的意见。他的名字是詹姆斯·桑德斯爵士。”

听我这么一说,肯特先生脸上流露出的那种惊喜的表情,简直就像新提升的下级军官要会见首长似的。

“我深感荣幸。”他低声说道。

“那我就请詹姆斯先生到这里来,他现在正等在门外的马车里。至于我们,上校,咱们可以一起到你书房去,我来做些解释。”

在这种关键时刻就显出我是多么需要我的华生了。他善于运用恰到好处的提问和种种形容词来夸张我的侦查艺术,把我那种本来只是专业常识的侦探术夸大成奇迹。现在我自己来叙述,就没有人来捧场了。我只好很平实地讲一遍,就像那天在上校书房里我对着几个听众所说的,其中还包括高弗雷的母亲。

“破案的过程,”我说道,“就建立在这样一种假设上面:当你把一切不可能的结论都排除之后,那剩下的,无论多么离奇,也必然是事实。也可能剩下的是几种假设,如果这样,那就要不断地加以证实,直到最后只剩下一种具有足够论据来支持的解释。现在我们就用这个方法来研究一下当前这个案子。起初,摆到我面前的有三种可能的解释,可以说明这位先生在他父亲庄园的小屋里被隔离或禁锢起来的原因——可以认为他是因为犯罪而逃避,或者是因为精神失常而不愿住疯人院,最后是因为有某种疾病而需要隔离。我想不出其他的原因了。那么,就需要把这几个结论加以对比和分析。

“犯罪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本地区并没有悬而未结的犯罪报告,这我十分清楚。假如说是还有没暴露出来的犯罪,那么考虑到家族利益,应该把他弄走或是送出国外,而不是藏在家里。我看不出这条思路有什么成立的可能性。

“精神失常的可能性要更大一些。出现在屋外的人可能是看守人。他走出来以后把门倒锁上,这就进一步证明了上述假设,可能是强行禁闭。但另一方面,强行禁闭可能不是很严密,否则这个年轻人就不会有机会跑出来去看一眼他的朋友了。多德先生,你记得我在寻找论据的时候问你肯特先生读的是什么报纸。如果是《柳叶刀》或《英国医学杂志》,那会帮我大忙了。但是,只要有医生看护并上报当局,把精神病人留在家里是合法的事。为什么这样拼命保密呢?因此精神失常的设想也是不能成立的。

“剩下的第三个可能,看来虽然不合常理,却是完全符合实际情况的。麻风病是南非地区的常见病,由于很特殊的情况,这位青年可能受到感染。这样一来,他的家属处境就十分为难了,因为他们决不愿意把他交给麻风隔离病院。为了不泄露风声、不受当局干涉,必须严守秘密。如果给以适当报酬,找一位忠实的医生来照顾病人并不难;也没有理由不让病人在晚上出来;肤色变白是这种病的普通症状。这个假设论据的理由是十分充足的,以至于使我决心把它当作已被证实了的情况来采取行动。当我初到这里,发现给小屋送饭的拉尔夫戴着浸了消毒水的手套,这时候我连最后的疑虑也消除了。先生,我只写了一个词,就告诉你秘密已被发现了,我之所以写而没有说出来,是为了向你证明我的谨慎值得信任。”

我正要结束我的小小分析,门突然开了,那位德高望重的皮肤病学家被领了进来。但是这一次,他那狮身人面像一样严肃的脸上流露出人情味儿的温暖。他大步走上前去与上校握手。

“我一向给人带来坏消息,”他说,“可是今天的消息不那么坏——这不是麻风。”

“什么?”

“典型的类麻风,也就是鱼鳞癣。它是一种鳞状的皮肤病,影响容貌,非常顽固,但可以治愈,绝无传染性。不错,福尔摩斯先生,确实是非同寻常的巧合。但能说完全是巧合吗?难道没有一些未知的因素在起作用吗?或许这位青年在接触病人以后的不可避免的恐惧心理产生了一种生理作用,模拟了它所恐惧的东西?无论怎么说,我可以用我的职业荣誉来担保——啊!夫人休克了!我建议由肯特先生来护理她,直到她从这次惊喜性休克中恢复过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