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十八篇

第189章 再釋讀經之異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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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儒家之有效者,不下三十人,烏得概以無用詆之?又安得以失節相誣耶?其他不以儒學名家,而有為之士亦多。借問若輩所讀何書?亦曰經史而已。以故,但舉明末降清之洪、錢二人,以詆儒術,若非有意加誣,則多見其識之陋耳。以上釋第一條。

胡適素未從事經學,然亦略窺高郵王氏《經傳釋詞》、《經義述聞》《讀書雜誌》數書。高郵解經,雖稱辨察,要亦未能窮竟。胡適據王國維之言,以為《詩》有十之二三不能解,《書》有十之四五不能解。不能解如何可讀?如讀,非待全解不可。

於此餘須問胡適者,如適之言,以為高郵王氏配讀經耶?抑不配耶?在高郵諸書既出以後,經文可解者十之七,未出以前,可解者未能及十之五,然高郵當時,未嚐曰我不配讀經也,奮誌為之,成績遂過前賢遠甚。使高郵亦曰我不配讀經,則亦終不能解矣。何也?文史之學,本須讀過方解,非不讀即能遽解也。

初,念孫十餘歲時,其父聘東原戴氏為師,授以經籍。當時東原教此未冠小生,當然卑無高論,是以東原在日,高郵尚無所知名。及後自加研究,方能發明如此。昔人雲:“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士苟有誌,豈可以通儒之業,獨讓王氏哉?王國維金石之學、目錄之學,粗知梗概,其於經學,本非所長,僅能略具常識而已。其人本無意治經,其言豈可奉為準則!正使國維已言不配,若非自甘暴棄,則亦趣向有殊耳。奉以為宗,何其陋也?

要之,說經如墾田然,三年然後成熟。未及三年,一年有一年之獲,二年有二年之獲。已墾二年,再加工力,自然有全部之獲。如未及三年而廢,則前之所墾,複歸蕪棄矣。今襲前人之功,經文可解者已十之七,再加群力之探討,可解之處,何難由七而至八,由八而至九至十哉?高郵創立其法,而有七成可解。今人沿用其法,更加精審,益以工力,經文必有盡解之一日。設全國有一萬人說經,集百人之力,共明一條,則可解者已不少矣。假以時日,如墾田之墾熟過半,再加努力,不難有全部之收成。如已墾二年,所收不過一石,即曰我不配墾田,豈非怠惰已甚乎?《記》曰:“善學者如攻堅木,先其易者,後其節目。”人之精神時日,自有限製,以高郵父子之老壽(念孫九十、引之七十餘),其所著書,尚不能解釋全經,則精神限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