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十八篇

第59章 小學(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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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序》“湯伐三朡,俘厥寶玉,誼伯仲伯作典寶”,即湯所受之大球、小球也。古人視玉最重,玉者,所以班瑞於群後。《周禮?大宗伯》:“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國。王執鎮圭、公執桓圭、侯執信圭、伯執躬圭、子執穀璧、男執蒲璧。”一如後世之璽印,所以別天子、諸侯之等級也。湯受法受玉,而後可以施政令,為下國綴旒。依《廣雅》作訓,於義未安。

宋人釋經,不信《爾雅》。豈知古書訓詁,不可逞臆妄造。此如迻譯西土文字,必依據原文,不差累黍。遇有未瑩,則必勤檢辭書,求其詳審。若鑿空懸解,望文生訓,鮮不為通人所笑。《爾雅》:“繩繩,戒也。”《詩?螽斯》:“宜爾子孫繩繩兮。”毛《傳》:“繩繩,戒慎也。”朱文公以為“繩”有“繼續”之義,即解為“不絕貌”。《爾雅》:“緝熙,光也。”毛《傳》:“緝熙,光明也。”(“緝熙”,《詩經》凡四見)朱以“緝”為“緝”之緝,因解為“繼續”也。

按《敬之篇》“學有緝熙於光明”者,即言光明更光明。“於”與“乎”通,與“微乎微之”語意相同。又《書?盤庚》:“今汝懖懖”,《說文》:“懖,善自用之意也。”馬、鄭、王肅所解略同。蔡沈乃解為“聒聒多言”,實則古訓並無“多言”之意。是故吾人釋經,應有一定規則,解詁字義,先求《爾雅》、《方言》有無此訓。一如引律斷獄,不能於刑律之外強科人罪。故說經而不守雅訓,鑿空懸解,謂之門外漢。

古人訓詁之書,自《爾雅》而下,《方言》、《說文》、《廣雅》以及《毛傳》,漢儒訓詁,可稱完備。而今之講漢學者,時複不滿舊注,爭欲補苴罅漏,則以一字數訓,昔人運用尚有遺憾之故。此如士卒精良,而運籌者或千慮一失。後起之人,苟能調遣得法,即可製勝。又如用藥,藥性溫涼,悉載《本草》,用藥者不能越《本草》之外,其成功與否,全視運用如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