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十八篇

第61章 經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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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唯古人之不用紙,作書不易,北地少竹,得之甚難,代以絹帛,價值又貴,故非熟讀強記不為功也。竹簡書之以漆,劉向校書可證,方版亦然。至於絹帛,則不可漆書,必當用墨。《莊子》雲:宋元君將畫圖,眾史舐筆和墨。則此所謂圖,當是絹素。又《儀禮》“銘旌用帛”,《論語》“子張書紳”,紳以帛為之,皆非用帛不能書。唯經典皆用漆書簡,學生講習,則用版以求方便耳。以上論經之形式及質料。

《莊子?天下篇》:“《詩》以道誌,《書》以道事,《禮》以道行,《樂》以道和,《易》以道陰陽,《春秋》以道名分。”列舉六經,而不稱之曰“經”。然則“六經”之名,孰定之耶?曰:孔子耳!孔子之前,《詩》《書》《禮》《樂》已備。學校教授,即此四種。

孔子教人,亦曰:“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又曰:“《詩》、《書》執禮,皆雅言也。”可見《詩》、《書》、《禮》、《樂》,乃周代通行之課本。至於《春秋》,國史秘密,非可分布,《易》為卜筮之書,事異恒常,非當務之急。故均不以教人。自孔子讚《周易》、修《春秋》,然後《易》與《春秋》同列六經。以是知“六經”之名,定於孔子也。

五禮著吉、凶、賓、軍、嘉之稱。今《儀禮》十七篇,隻有吉、凶、賓、嘉,而不及軍禮。不但十七篇無軍禮,即《漢書》所謂五十六篇《古經》者亦無之。《藝文誌》以《司馬法》二百餘篇入“禮類”(今殘本不多),此軍禮之遺,而不在《六經》之內。孔子曰:”軍旅之事,未之學也。“蓋孔子不喜言兵,故無取焉。又古律亦官書,漢以來有《漢律》。

漢以前據《周禮》所稱,五刑有二千五百條,《呂刑》則雲三千條。當時必著簡冊,然孔子不編入六經,至今無隻字之遺。蓋律者,在官之人所當共知,不必以之教士。若謂古人尚德不尚刑,語涉迂闊,無有是處。且《周禮?地官》之屬,州長、黨正,有讀法之舉,是百姓均須知律。孔子不以入《六經》者,當以刑律代有改變,不可為典要故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