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案“人臣無將”二語,見《公羊傳》。於是《公羊》尚未著竹帛,然猶以非所宜言得罪,假如稱引《詩》、《書》,其罪不更重哉!李斯明言“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如何博士而可藏《詩》、《書》哉(李斯雖奏偶語《詩》、《書》者棄市,然其諫二世有曰:“放棄《詩》、《書》,極意聲色,祖伊所以懼也。”此李斯前後相背處)。鄭樵誤讀李斯奏語,乃為妄說,以歸罪於項羽。
近康有為之流,采鄭說而發揮之。遂謂秦時六經本未燒盡,博士可藏《詩》、《書》,伏生為秦博士,傳《尚書》二十九篇,以《尚書》本止有二十九篇故(《新學偽經考》主意即此)。二十九篇之外,皆劉歆所偽造。餘謂《書序》本有《湯誥》,壁中亦有《湯誥》原文,載《殷本紀》中。如謂二十九篇之外,皆是劉歆所造,則太史公焉得先采之。於是崔適謂《史記》所載不合二十九篇者,皆後人所加(《史記探源》如此說)。由此說推之,凡古書不合己說者,無一不可雲偽造。即謂堯舜是孔子所偽造,孔子是漢人所偽造,秦皇焚書之案亦漢人所偽造,遷、固之流皆後人所偽造,何所不可!充類至盡,則凡非目見而在百年以外者,皆不可信。凡引經典以古非今者,不必焚其書,而其書自廢。嗚呼!秦火之後,更有滅學之禍什佰於秦火者耶?
四、漢今古文之分。漢人傳《書》者,伏生為今文,孔安國為古文,此人人所共知。《史記?儒林傳》雲:“伏生故為秦博士,孝文時,欲求能治《尚書》者,天下無有,乃聞伏生能治,欲召之。時伏生年九十餘,老不能行。於是乃詔太常使掌故晁錯往受之。秦時禁書,伏生壁藏之。其後兵大起,流亡。漢定,伏生求其書,亡數十篇,獨得二十九篇,即以教於齊魯之間。”其敘《尚書》源流彰明如此,可知伏生所藏,原係古文,無所謂今文也。且所藏不止二十九篇,其餘散失不可見耳。晁錯本法吏,不習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