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寫《科學心理學設計》之後的幾個月裏,費解現象和難題又接踵而至,弗洛伊德不斷地修訂他的理論。隨著時間的流逝,他的興趣也發生了轉移,開始從神經的和理論的方麵轉向心理學和臨床問題的研究,以至於後來終於全部放棄了原來的理論構架。幾年之後,在本書第七章中他再一次地回到理論問題(他當然不會放棄這樣的信念:心理學的物理基礎終將建立起來)。這也正是為什麽《科學心理學設計》一書對《釋夢》的讀者十分重要的原因。因為早期理論框架的一般模式,許多基本點都在這一新的著作中再次運用。神經係統已被精神係統(或精神動因)所代替;物理的“量”被假設的精神能量的“貫注”所代替;慣性原則變成了快樂原則(或如弗洛伊德所謂“痛苦”原則)的基礎。除此以外,一些精神過程的詳細論述在第七章中也已給出。由於心理學先驅者們的論述可以作為閱讀這一章的參考,所以讀者會感到更容易理解了。例如,對找出“記憶係統”中的記憶痕跡的描繪,對願望的性質及滿足願望有不同方式的討論,以及對言語的思維過程在適應現實要求中的強調等。
所有以上都足以證明弗洛伊德的《釋夢》“在1896年初時一切基本內容均已完成”的說法是有道理的。不過,我們現在需要做一些補充說明。例如,俄狄浦斯情結理論隻是在1897年的夏秋之間才得以確立的(信64~67);雖然它本身對夢的研究並不直接有關,但它畢竟對隱藏在夢背後的潛意識願望的幼兒期根基有很大關係。有更明顯重要理論意義的是對夢中有睡眠願望的普遍性的發現。這件事弗洛伊德直到1899年6月9日(信108)才宣布。而潤飾作用的說法似乎是在1897年7月7日的一封信(信66)中首次提出。我們已經知道,夢和神經症患者的症狀在結構上有相似之處已在1895年中的《科學心理學設計》中提出,並在1897年秋之前曾幾次又提到過。不過奇怪的是後來似乎把這個術語給忘掉了,因為在1899年1月3日的信(信101)中,他又宣稱有了一個新的發現,而且把這件事作為對為什麽這本書遲遲未能完成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