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要認出在夢的移置作用中顯示出來的精神力量,也並非難事。移置作用的結果是使夢的內容不再與夢念的核心相似,夢所表現的不過是存在於潛意識之中的夢的願望的一種偽裝。而我們對夢的偽裝已經很熟悉。我們把它追溯到心靈中一種精神動因作用於另一種精神動因的稽查作用。[第114頁以下]移置作用也是夢的偽裝能實現的重要方法之一,用法律上的話來說就是“生效者得益”。所以,我們可以假定,夢的移置作用是通過同一稽查作用的影響而產生的,即內心防禦的稽查作用。
關於夢的形成過程中的移置、凝縮和多重決定性等因素的相互作用問題及其主次問題,我們都將在下文[第405頁以下等]探討。我們現在要指出的是,夢念中得以進入夢的那些元素,必須還要具備一個條件:它們必須逃脫由抵抗施加的稽查作用。在以後的釋夢中,我們將把夢的移置作用視為無可否認的事實。
三、夢的表現方式
在夢的隱意向顯意轉變時,我們已經發現了兩個因素在起作用,即夢的凝縮作用和移置作用。如果我們繼續探討,除上述兩者以外還會發現兩個決定作用,它們對於選擇什麽樣的材料進入夢中具有毋庸置疑的影響。
但是,即使冒著可能使我們的研究中斷的危險,我也認為有必要先對釋夢過程做一初步介紹。我知道,要說清這一過程並使批評者能心悅誠服的最好辦法就是采用某些特殊的夢例,對它們進行詳細的分析(如在第二章對伊爾瑪打針夢所做的分析那樣),然後收集發現的夢念,再用它們去重建夢形成時的過程。換言之,用夢的綜合來完成夢的分析。實際上,我已經用自己的方法分析了幾個這樣的夢例,但現在我不能再重做一番,因為一些與之有關的精神材料的性質的緣故,我不能這樣做。這些原因是多方麵的,但是任何有理性的人都會認為它們是有效的。這些考慮在夢的分析中幹擾不大,因為分析並不完全,即使它們進入夢的一部分結構,也不會使分析失去價值。但是夢的綜合情況就不同了,我知道,人們隻能對完整的夢才相信。我隻能對讀者不熟悉的人所做的夢進行完整的綜合。不過,由於這種條件隻有我的神經症患者能提供,因此,我隻好暫時把這一問題擱下,直到我能夠——在另一本書裏——把我對神經症患者的心理闡述進行到能與這個問題結合起來時再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