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來說承認這點並不困難,這表明我並不像你想象中的那樣帶有情感偏見。我遲遲不提這些事情,因為一討論它們,就又得涉及到理論問題。“現在你在想什麽?”首先是診斷問題。當分析一個神經錯亂的患者時,你希望預先確定——當然在可能確定的範圍內——患者適合這種治療,通過治療分析可以幫助他。但是,隻有當患者真是一個神經症患者時才可如此確定。
“我想我可以從他訴說的症狀上判斷。”
這正是一個新的複雜的情況出現的地方。治療的可行性不是總能完全確定的。病人也許表現出神經症的外部特征,而實際可能是別的什麽病——是一種不可治愈的精神病的初期或是大腦的破壞作用的初始狀態。這種差別——鑒別診斷——便不容易也不能在每一階段立刻發現。當然,做這類決定的責任隻能由醫生來承擔。正如我所說,這對他來說也不容易。疾病可能在相當一段時間裏無惡性表現,隻是在最後才表現出危害性。的確,神經症患者最普遍的恐懼就是,害怕自己會精神錯亂。然而,如果一個醫生一時誤診了這種病或不能確定它,也不會引起什麽危害,任何不必要的事都沒有做。在此種情形下,分析治療也不會引起任何危害,盡管會有人說它是不必要的浪費,當然肯定會有很多人責備分析治療的意外後果。這種責備無疑是不公正的,但這種情況也著實應該避免。
“但似乎希望渺茫。它使我對你所說的關於神經症的起源與性質的理論產生了動搖。”
不是的。它隻是再次證明一個事實,即神經症患者是件麻煩事,令包括分析者在內的有關人員非常頭痛。但如果我更準確地陳述我的新觀點的話,也許我可以澄清你的疑惑。對於我們正在討論的這類病例來說,更準確的解釋應該是,它們容易發展成神經症。但這不是由心理原因造成的,而是由身體原因造成的——即致病因素是物質的而非精神的。你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