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那麽愛你

第6章 鬱達夫致王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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鬱達夫(1896~1945)

中國現代小說家、散文家。浙江富陽人,創造社主要成員之一。抗日戰爭時,在香港南洋群島一帶從事抗日宣傳活動。主要作品有《沉淪》、《春風沉醉的晚上》、《她是一個弱女子》等。

鬱達夫與王映霞識於1927年,同年鬱達夫與原配夫人離異,和王映霞結婚。1940年兩人脫離夫妻關係。

這一封信,希望你保存著,可以作我們兩人這一次交遊的紀念。兩月以來,我把什麽都忘掉。為了你,我情願把家庭,名譽,地位,甚而至於生命,也可以丟棄,我的愛你,總算是切而且摯了。我幾次對你說,我從沒有這樣的愛過人,我的愛是無條件的,是可以犧牲一切的,是如猛火電光,非燒盡社會,燒盡自身不可的。內心既感到了這樣熱烈的愛,你試想想看外麵可不可以和你同路人一樣,長不相見的?因此我幾次的要求你,要求你不要疑我的卑汙,不要遠避開我,不要於見我的時候要拉一個第三者在內。好容易你答應了我一次,前禮拜日,總算和你談了半天。第二天一早起未,我又覺得非見你不可,所以又匆匆的跑上尚賢坊去。

誰知事不湊巧,卻遇到了孫夫人的驟病,和一位不相識的生客的到來,所以那一天我終於很懊惱地走了,那一夜回家,仍舊是沒有睡著,早晨起來,就接到了你一封信,——在那一天早晨的前夜,我曾有一封信發出,約你在今天到先施前麵來會——你的信裏依舊是說,我們倆人在這一個期間內,還是少見麵的好。你的苦衷,我未始不曉得。因為你還是一個無瑕的閨女,和男子來往交遊,於名譽上有絕大的損失,並且我是一個已婚之人,尤其容易使人家誤會。所以你就用拒絕我見麵的方法,來防止這一層。第二,你年紀還輕,將來總是要結婚的,所以你所希望於我的,就是趕快把我的身子弄得清清爽爽,可以正式的和你舉行婚禮。由這兩層原因看來,可以知道你所最重視的是名譽,其次是結婚,又其次才是兩人中間的愛情。不消說這一次我見到了你,是很熱烈地愛你的。正因為我很熱烈的愛你,所以一時一刻都不願意離開你。又因為我很熱烈的愛你,所以我可以丟生命,丟家庭,丟名譽,以及一切社會上的地位和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