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治學講演集:提高

第23章 基本科學研究與農業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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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農學的一個逃兵。四十八年前(1910),我進康乃爾(cornell)大學的紐約(New York)州立農學院,民國元年(1912)二月,第二學年第二學期開始,我就改選康乃爾的文理學院了。

那個時候,正是遺傳學(Genetics)剛剛開始的時期,門德爾(Mendel)的兩大定律被科學界忽視了三十多年,到一九○○年才被德弗裏(Deyries)等人重新發現,重新證明;摩爾根(T.H.Morgan)已在哥倫比亞(Columbia)大學做實驗動物學教授了,他的重要工作還剛剛開始。

所以我現在回頭去看看,我可以說:在農業科學裏麵一種最基本的是遺傳學還剛剛開始的時期,我就做了農學的逃兵了!我還沒有走進農學的大門,就逃走了!所以我最沒有資格在諸位農學界的領袖前輩之前來談“基本科學與農業”這樣一個大題目。

這個題目是中華農學會的理事張憲秋先生給我出的,我請理事長湯惠蓀(1900~1966)先生,理事馬保之先生、張憲秋先生給我出幾個題目,後來張先生送來了四個題目,其中有一個是“西方的科學研究與東方的農業”,我接受了這個題目,把它縮小一點,就叫做“基本科學研究與農業”。

我的意思不過是要在諸位前麵重新提出中國農學界的幾位老前輩早已屢次提到過的一個老問題,——就是喚起大家注意基本科學研究在農業上的重要。

我剛才說過,我最沒有資格講這個問題,所以我要引用農學界老前輩的話。

四十六年度貴會的聯合大會有蔣夢麟先生的演說,他的最後一句話是:農業本是一種應用科學,利用科學研究所得來(的研究成果)來解決農業上的實際問題。台灣近年農業發展,得力於農業科學與技術者甚大。然而實用技術的應用有它一定的限度,而提高農業技術的水準,那就要在科學理論方麵能有進一步的研究;因為本省農業不斷的進步,近年從實際工作感覺,若幹基本問題已非本省現有技術所能解決。所以希望諸位先生能夠倡導基本科學——如物理、化學、生物、遺傳、數學等——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