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偽是品性,卻又是態度。從前論人的誠偽,大概就品性而言。誠實,誠篤,至誠,都是君子之德;不誠便是詐偽的小人。品性一半是生成,一半是教養;品性的表現出於自然,是整個兒的為人。說一個人是誠實的君子或詐偽的小人,是就他的行跡總算賬。君子大概總是君子,小人大概總是小人。雖然說氣質可以變化,蓋了棺才能論定人,那隻是些特例。不過一個社會裏,這種定型的君子和小人並不太多,一般常人都浮沉在這兩界之間。所謂浮沉,是說這些人自己不能把握住自己,不免有詐偽的時候。這也是出於自然。還有一層,這些人對人對事有時候自覺的加減他們的誠意,去適應那局勢。這就是態度。態度不一定反映出品性來;一個誠實的朋友到了不得已的時候,也會撒個謊什麽的。態度出於必要,出於處世的或社交的必要,常人是免不了這種必要的。這是“世故人情”的一個項目。有時可以原諒,有時甚至可以容許。態度的變化多,在現代多變的社會裏也許更會使人感興趣些。我們嘴裏常說的,筆下常寫的“誠懇”“誠意”和“虛偽”等詞,大概都是就態度說的。
但是一般人用這幾個詞似乎太嚴格了一些。照他們的看法,不誠懇無誠意的人就未免太多。而年輕人看社會上的人和事,除了他們自己以外差不多盡是虛偽的。這樣用“虛偽”那個詞,又似乎太寬泛了一些。這些跟老先生們開口閉口說“人心不古,世風日下”同樣犯了籠統的毛病。一般人似乎將品性和態度混為一談,年輕人也如此,卻又加上了“天真”“純潔”種種幻想。誠實的品性確是不可多得,但人孰無過,不論那方麵,完人或聖賢總是很少的。我們恐怕隻能寬大些,卑之無甚高論,從態度上著眼。不然無謂的煩惱和糾紛就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