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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一家很快就搬来了,那天我去田县接他们,小番茄高兴的抱着我亲了又亲:“小姨,小姨,我想死你了。我想你就看电视,天天能见到你,小姨,你真是太棒了。”
我亲了亲她红红的小脸蛋,说:“以后小番茄想小姨了,不用再看电视了,小姨只要有时间就来陪你,好不好?”
小番茄娇柔的说:“好,小姨,你是我最崇拜的人,我们班的小朋友都喜欢你,他们都羡慕我有这么一个能干的小姨,能上电视。”
我笑了,说:“以后小番茄比小姨更有出息呢,呵呵。”
小番茄说:“小姨,我要像你一样,当主播。”
我说:“好好,咱们小番茄将来到中央电视台去当主播去。”
小番茄喊道:“耶——,我长大了要当名主持!”
姐姐嗔怪的说:“红雨,你看你,把小番茄哄的。她天天就在家里念叨,长大要当主持人,你再一鼓励,我看她书也不好好念了。”
我说:“姐,你以为当主持人容易啊,现在的主持人不再是人长得好看,普通话说的标准了,现在的主持人都在朝着知性方向发展,是全面发展的人才,让小番茄有一个理想有什么不好?”
姐姐说:“反正我不想让她朝那个方向发展。”
我和小番茄都不高兴的说:“我喜欢!”
姐夫听了,笑了,说:“孩子小,喜欢就喜欢,素云,你也管的太宽了。”
姐姐不高兴的说:“孩子小,就应该教她些实在的,那些虚幻的梦想,还是不要教的好。我的小番茄,我可不想让她朝娱乐界发展。你们看现在的一些报道,几乎所有的明星都有绯闻,女明星还要被潜规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我笑了,说:“姐,你也太岂人忧天了,主持人和娱乐界明星不一样,你看我,要不是有自己的主持风格,长的再漂亮,还不是花瓶,谁天天看不厌啊?但我的节目,收视率可高了,对不对,小番茄。”
小番茄听了,高兴的抱着我说:“小姨说的对,小姨万岁,小姨万岁!”
姐姐看着我们俩,无奈的摇了摇头,笑了。
姐姐一家调到市里了,田县只有父亲一个人,我和姐姐都有意让他跟着我们一起到白杭市生活,可是父亲硬是不去,他说白杭市里没有什么朋友,那里也是母亲去世的地方,是他的伤心地,不愿意去,他要在田县守着母亲的灵位,他说他怕她孤单。
我和姐姐怎么劝也没用,只好放弃了,希望抽空就来接他去住一段时间。
我开着车,带着姐姐一家来到了白杭市,住进了早就准备好的房子。姐姐感叹到:“有个能干的妹妹就是好啊,什么都帮我们准备好了。”
我笑道:“姐,论能力,你比我强多了,只是,你是个想居家过日子的女人而已。好好享受这份幸福吧,我是没这个福气了。”
姐姐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说什么呢,你的幸福还没有来到,再说了,现在想让你过过宁静的日子,你过得了吗?”
我想想也是,天天的忙碌也挺好的。我的感情,目前只属于封程远,这个姐姐是不知道的,我也不能说,只能过一天算一天。
看着姐姐一家幸福的样子,我觉得挺快乐的。想到自己刚调到白杭市时的辛酸,姐姐一家现在真是太幸福了,我从心底里为他们高兴。
白杭市有了姐姐一家,我就感觉到有了家,心灵有了归宿。
封程远平时都很忙,偶尔才有时间相聚在一起。
每次在一起时,我都会缠着他讲他和韩雨梦之间的故事,这好像成了习惯,每次他的只言片语,我都能捕足到他们之间的爱情点滴。
我细细的品味着他们之间的那种纯洁的爱情,心里不再有妒嫉,而是心疼,疼的是那样纯净的爱情也不能相伴一生。
就像封程远说的那样,人的一生,和有的人那样相爱也没有到老,而和有的人结婚了,生了孩子,相伴到老,却从未相爱过。
也许这就是人生的无奈吧。
我的思绪总是会不由自由的飞回到那个全民大搞运动的时代,看到年轻的封程远和韩雨梦一起幸福而羞涩的走在街上,保持着距离,但心里却紧紧的相连在一起。
我似乎看到了韩雨梦手里握着封程远买给她的钢笔,手插在衣兜里,心里充满了甜蜜。
那是一个令人春意盎然的冬天,至少在封程远和韩雨梦的人生经历中,那一只钢笔已经定下了这一份情缘。
在商店里买了钢笔出来,封程远一路护送着韩雨梦回学校。一路上,韩雨梦在前,他在后。
他看着韩雨梦每走几步,都忍不住回头来看看他,两人总是在这个时候会心一笑,韩雨梦总是在一笑之后羞涩的躲开他炙热的目光。
那种感觉,是情窦初开的人才能体会的甜蜜,那种甜有点像品尝新鲜的甘草叶,带一点点甜,唇齿之间的清香弥久留香,令人回味无穷。
快到学校门口的时候,封程远不敢再朝前走了,他怕别人看到他和韩雨梦在一起,怕人家会说她的闲话。
他悄悄的站在了路边,目送着韩雨梦走远。
看着她一回头没有发现自己,着急地寻找的样子,心疼的想跑过去。可是他知道,现在的他们,还无法承载这份爱,他们只能让思念在心里疯长,直到把彼此紧紧缠绕。
每一个夜晚,封程远都会躺在**,一遍又一遍的读着韩雨梦的来信,每一个字,每一个符号,甚至于每一个字的笔划,都印在了他的心里。
只需要一闭眼,他就能在脑海里闪现出她写给他的那些温暖如春的话语,哪怕那些句子在常人看来是那样的普通,但在他的心里,再也没有什么比那些话语更温暖人心的了。
他穿着小雨织的毛衣,度过了那个寒冬,因为有爱相伴,他们都没觉得冷。
小雨的高中却只读了一年,因为学校里都在搞运动,老师们都被打成了牛鬼蛇神,没有几个人好好念书了,红卫兵的革命让校园里安放不下一张安静的书桌。
小雨干脆回了家,在公社里当了一名播音员,负责播报上级的重要指示。
小雨回来了,最高兴的莫过于封程远。那个时候,家家户户都安着小喇叭,公社里还安着大广播,每天他都能从广播里听到小雨在读报纸和文件,读完之后,就是中央广播电台的新闻。
大家都说小雨读的比中央台的播音员还好,因为大家都不喜欢听普通话,小雨用本地话播音,让人听着可亲切了。
那个时候,给封程远印象最深的就是开不完的会。
每天干完活,还要去开会,大家都是会上听得打磕睡,只有他和小雨喜欢开会,因为一开会,他们就能名正言顺的见到对方。
小雨会在会上念文件,而他则坐在人群中,默默的听。
他觉得她的声音真是好听极了,温润而婉转,就像林间的白灵鸟,让他怎么也听不够。
这个时候,我就会觉得自己曾经到过棉山真的是太好了,因为只要我一想到他们的爱情,我就不由自主的想到了棉山,想到那里的山青水秀,想像着他们俩的爱在那同样纯净的坏境里滋长。
而我的想像不再是虚幻的,而是有人物,有环境的想像。
有时候,我甚至于禁不住把自己当成了小雨,和封程远在那块土地上一块成长着。
我希望如此,因为我已经深深的把封程远这个男人印在了我的心上,尽管他给不了我一个家。
但我相信,他能给我完整的爱。为了这份爱,我能够忍受一个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