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丝

11 幽林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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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力克与苔丝骑马向前慢跑了一阵,谁也没说话,苔丝搂着他,心怦怦直跳,仍然沉浸在胜利的兴奋当中,与此同时,她也心存疑虑。马儿跑起来不是很安稳,她紧紧搂住他,看到今晚骑的马,不是原来的那匹烈马,也就没再害怕。苔丝求他把马放慢,改跑为走,这次艾力克听话照做了。

“把她们甩掉了,干净利落,是吗,我亲爱的苔丝?”过了一会儿,他说道。

“是的!”苔丝回答,“我知道,这得感谢你。”

“你真的感激我吗?”

她没有回答。

“苔丝,你为什么总是不愿让我吻你?”

“我想——那是因为我不爱你吧。”

“你确定不爱我?”

“有时候,我还很生你的气呢!”

“哦,我早就担心会是如此。”苔丝说出了心底的想法,见此情景,艾力克也没再反驳。他心里明白,无论怎样,开口讲话总比冷淡无趣、不搭不理得好。“我惹你生气了,你为啥不告诉我呢?”

“这其中的原因你比我更清楚。在这儿,啥事我能做得了主?”

“我向你求爱,这事没常常惹你生气吧?”

“有几次。”

“多少次?”

“你明知故问——多了去啦。”

“每次求爱,你都不高兴?”

苔丝沉默不语,马儿缓慢前行,就这样走了很久。后来,不知不觉走进了一片灰白发亮的薄雾,那雾气整个晚上都一直弥漫在低地山谷之间,可现在却漫山遍野散布开来,将他们重重包围起来。那团团雾气又好似将月光托起,比起晴空朗照来,迷雾衬托着月光,遍及山林,笼罩万物。或是因为迷雾索月,或是因为恍惚走神,再不就是因为困倦疲乏,苔丝没有觉察到,他们早已走过了去往川特里奇的岔道口,而她的引路人根本就没走通向川特里奇的那条路。

苔丝疲倦得无以形容。这个礼拜,她每天早晨五点钟起床,一天到晚忙得团团转,而今天傍晚她又多走了三英里,来到猎苑堡,在那里,等邻里乡亲一起回家,一等就是三个钟头,这中间一口饭都没吃,连口水也没喝,那时,她等得心焦,也顾不上吃喝;后来,跟着人群往家赶,又走了一英里,其间,还经历了吵架的刺激与兴奋,之后,又骑马缓慢行走在林雾之中,此时此刻,差不多已是凌晨一点钟。纵然疲惫困乏,苔丝仍旧强打精神,保持清醒,只有一次实在支撑不住,困倦袭来,昏昏睡去。沉睡中,她昏昏迷迷,将头靠在了他身上。

德伯维尔勒住马,把脚从马镫里抽出,侧身坐在马鞍上,用胳膊搂住她的腰,将她扶稳。

潜意识里早有防范之心,苔丝一下子便清醒过来,无暇细想,立即轻轻推了一把,本能地自我保护,外加报复。德伯维尔那样坐着,本来就难以保持平衡,再加上她这一推,险些滚落马下,跌到地上,幸亏今晚骑的这匹马健壮有力,老实听话。

“你真是太不知好歹了!”他说,“我并没有恶意,只是怕你摔下去了。”

她将信将疑,细细琢磨了一会儿,觉得他说的或许是实话,便后悔起来,谦逊诚恳地道歉说:“请您原谅,先生。”

“那你得对我表示信任,要不然我是不会原谅你的!”他突然发起脾气来,“上帝啊,像你这样一个野丫头,竟敢推搡起我来啦,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整整三个月了,你对我轻视玩弄,冷落怠慢,闪躲逃避,我再也受不了了!”

“那我明天就离开你,先生。”

“那可不行,不准离开我!我再问你一遍,能不能让我搂着,来表示一下你对我的信任?过来,这里没外人,就咱俩,彼此都很熟悉,你也清楚我爱你,把你看成这世界上最漂亮的姑娘,当然,你的确是这世界上最漂亮的。做我的情人,好不好?”

苔丝有些按捺不住,立即倒吸一口冷气,表示反对,坐在马鞍上,焦躁不安,扭来扭去,眼睛望着远方,喃喃地说道:“我不知道——但愿——我怎么能告诉你好还是不好,在我——”

他用胳膊紧紧搂住苔丝,如愿以偿,苔丝也没再反对。他们就这样侧身搂着,缓慢前行。突然,她发觉他们已经行走得太久了,猎苑堡离这里不远,就是按照这样的速度,也用不了这么长时间,而且,现在走的,也不是路面硬化的大道,而是弯曲小路。

“嗨,我们这是到哪儿来啦?”她喊道。

“正在经过一片林子。”

“一片林子——什么林子,我们肯定走错路了吧?”

“刚进猎苑——英格兰最古老的树林。多么美好的夜晚啊,为什么不多走走呢?”

“你真不靠谱,经常骗人!”苔丝说道,语气中透出三分狡黠,七分惊恐。她不顾从马上摔下的危险,把他的手指头一个一个扳开,从他怀抱中挣脱出来。“刚才我错怪了你,还推了你一下,就一直信任你,顺从你,取悦你!你看你做的这事,让我下去,我要走回家!”

“亲爱的,就是不下雾,你也走不回去。况且,现在咱们离川特里奇有好几英里远,林雾又越来越浓,实话告诉你,你在这林子里转上几个钟头,也走不出去。”

“这个你不用管,”她好言好语,半哄半劝,“求你,先把我放下来,我不在乎在哪里,先生,你让我下去。”

“那好,我放你下去——但是有一个条件。既然是我把你带到这偏远陌生的地方,不管你自己怎么想,我觉得我有责任把你平平安安地送回家。你说不需要帮助,自己就能回到川特里奇,那是天方夜谭;亲爱的,说实话,这场雾笼罩整个山林,连我自己都弄不清身在何处了。现在,你要是答应我,愿意待在这匹马旁边等着,我穿过灌木丛,去探探路,看看附近有没有房屋做参照,弄清楚我们的具体方位,我就愿意把你留在这里。等我回来了,会详细告诉你怎么走,那时,你要是再坚持走回去,或许能行;当然,你也可以骑马回去——你乐意怎么走,就怎么走。”

苔丝接受了这些条件,答应在这里等着,便从马的左边溜了下来,他不失时机,冷不防上前亲了她一口,从另一边跳下马。

“我想,我得牵着马,对吗?”她问。

“哦,不,用不着。”艾力克拍了拍那匹马,回答道,“今晚它可是累得够呛。”

他掉转马头,把马牵到灌木丛那边,拴到树枝上,又在一大堆厚厚的落叶中,给她做了一个类似榻儿或窝儿的东西。

“好啦,你可以坐这儿,”他说,“这些叶子没湿。照应一下马儿,稍微留意一下就行。”

说完,他便往前走去,没走几步,又转过身,对苔丝说:“顺便和你提一句,苔丝,今天有人送给你父亲一匹马。”

“有人送马?是你送的?”

德伯维尔点点头。

“哦,你真是太好啦!”苔丝喊道,可转念一想,偏偏在这个节骨眼儿上要感谢他,心里颇不是滋味。

“孩子们也得到了一些玩具。”

“我不知道,你给他们送了东西!”她低声说道,心里满满的感激,“我真希望你没送他们东西,真的,我真希望如此!”

“为什么,亲爱的?”

“你这样做,弄得我左右为难。”

“苔丝,到现在,你还是一点儿都不爱我?”

“我很感激你,”她勉强承认,“可是,恐怕我爱不起来——”她突然回过味来,他送东西给家人,无非是出于对自己一片痴情,想到此,心中不由得万分难过,一颗伤心的泪珠慢慢滚落,紧接着又是一颗,索性,她放声大哭起来。

“别哭,亲爱的,我亲爱的姑娘!坐这儿,等我回来,啊!”她只得听话照做,在他弄的一堆树叶子里坐下,冷得打哆嗦。“你冷吗?”他问。

“不是很冷,只是有一点儿。”

他伸手摸她,就像摸到鹅绒,柔软细腻,充满弹性。“你怎么只穿了一件这么单薄的裙子?”

“这是我夏天最好的裙子。出门时觉得,穿在身上挺暖和的,那会儿哪知道要骑马,而且还是在大晚上。”

“九月的夜晚就变得清冷了。容我想想怎么办。”他脱下身上穿的薄外衣,轻轻为她披上,“这下好啦,现在你觉得暖和点儿了吗?”他继续说道,“我的大美女,你就在这里休息,我很快就会回来。”

艾力克为苔丝扣好衣扣,便一头扎进雾气缭绕的漫天大网。夜间迷雾,在林间织起层层帷帐,无边无沿。她尚能听到他爬上邻近山坡,推枝拨杈,窸窸窣窣,沙沙作响;渐渐地,那声响变得像鸟雀儿在枝头跳跃,轻盈微弱,最终消失在迷雾里。月落天边,天色渐暗,苔丝独坐在一堆落叶里,隐没在一片暗淡中,沉浸在一场幻想间。

与此同时,艾力克·德伯维尔披荆斩棘,穿越灌木丛,爬上了坡顶,来弄清他俩到底在猎苑什么方位。事实上,他信马由缰,漫无目的地走了一个多小时,见弯儿就拐,一心想和苔丝多待一会儿,他满眼都是苔丝在月下的美形倩影,哪还顾得上沿途路边的物体标识。他心里清楚,那坐骑已是筋疲力尽,需要休息,也就不急着寻找地标,辨别方位。他翻过一座小山,进入下面的山谷,来到一条大道的树篱边,他认出了这条道,也终于搞清楚了现在所处的方位。于是,德伯维尔转身往回走,此时此刻,月亮已经完全落山,破晓将近,林雾依然浓密,整个猎苑笼罩在一片浓浓的黑暗里。他只得双手前伸,摸索探路,缓慢前行,以免碰到树枝上。很快,他就发现,要找回到当初离开的地方,几乎是不可能了。他深一脚浅一脚,在周围转来转去,不断寻觅;突然,他听到身边有马的动静,那声音仿佛伸手可及,一抬脚,却又绊上了他外套的衣袖。

“苔丝!”德伯维尔喊道。

山林寂静,无人回答。黑夜深沉,他只能隐约看见脚边一团暗淡的灰白,那正是身着白色布裙、躺在落叶堆里的苔丝的形体,除此以外,周围一片漆黑。德伯维尔弯腰俯身,听到了轻柔均匀的呼吸声。他跪下来,把身子俯得更低,脸上已经感受到她呼出的热气,他的脸继续压低,到后来,和苔丝的脸贴在了一起。她睡得又香又沉,睫毛上还挂着泪珠。

黑暗与寂静笼罩了四野。头顶上耸立着猎苑古老的水杉与橡树,枝杈间栖息着温柔的鸟儿,它们正享受着黎明前的最后一觉;树林里,野兔蹦来窜去,轻盈迅捷,悄无声息。此时此刻,或许有人要问,苔丝的护身天使在哪里?她一心虔诚信仰的上帝又在哪里?难不成,就像喜欢冷嘲热讽的提什比所说的,他是另一个上帝,或许在闲聊,或许在逐猎,或许在旅途,再不就是在沉睡酣眠,无人叫醒。

这本是美丽娇柔的天生丽质,宛若游丝,精细缥缈,恰似白雪,圣洁无瑕,可偏偏是命中注定,在上面绘出一幅那么鄙俗的图案,这是为什么?生活中往往会上演这样的事情,鄙俗占有了美好,恶男霸占了淑女,丑女抢占了俊男,几千年来,人类的分析哲学也解释不清,世间为什么会如此纷繁杂乱、毫无秩序。的确,或许有人这样认为,眼下这场悲剧,有轮回报应的可能。想当年,苔丝·德伯菲尔德那些顶盔贯甲的祖先,征战凯旋,恣意行乐,对当时农民的女儿,也有过同样的行径,甚至更加冷酷残忍,这或许也是常情。祖宗的罪孽报应在子孙身上,诸神认为这是天经地义,而普通百姓对此却嗤之以鼻;然而,这对势态发展于事无补。

在偏僻的乡下,连苔丝自己家里的人,在交谈中,也总是用那种宿命论的语气,不厌其烦地说着:“这都是命中注定。”这正是令人痛心之处。自此以后,我们这位女主人公的身份品性,与她跨出家门,到川特里奇养鸡场试碰运气之前,不可同日而语。这前后之间横跨了一道深不可测的世俗鸿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