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的一个黎明,浓雾弥漫。夜间产生的浓厚湿气,在暖阳的照射下,逐渐分散,慢慢收缩,变成一团团,一簇簇,躲进低洼的山谷,藏匿于浓密的树林,直到最后蒸发干净,消失得无影无踪。
云雾笼罩,太阳看起来也与往日不同,显得奇异特别,好似有了五官人形,有了意识感知,要想恰如其分地把它描写清楚,非得使用阳性代词才行。他高悬于天,面貌如斯,与此同时,辽阔大地上,空无一人,这番情景瞬间便阐释了在古代为什么有太阳崇拜。你会觉得,普天之下再也没有比崇拜太阳更合乎情理的了。这个光芒四射的大火球就是一个生灵,头发金黄,笑逐颜开,神采奕奕,就像上帝,浑身上下充满了活力,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大地,仿佛地面满是情趣。
片刻,那光束便像烧红的通条,穿窗过隙,照射到农家小屋里的碗橱、五斗柜及其他家具上,撩弄得困意未消的农人无法继续赖床排遣倦意。
不过,那天早晨最艳的东西莫过于两根漆得通红的宽木条,通红的木条耸立在马泺村外一块金黄色的麦田边上。地旁边有台收割机,是昨晚运来的,准备今天使用。那两根红木条固定在另外两根木头支架上,就构成了安装在收割机上可以旋转的马耳他十字架。十字架上的红油漆,经阳光一照,越发红艳,好似浸在浓烈的**火焰中一般。
那片麦地已经“开镰”了,“开镰”的意思是,在麦田的四周,已经人工割了一圈,辟出了一条几英尺宽的小路,以方便马匹与机器开始下地干活儿。
通往麦田的篱路上已经来了两拨人,一拨是男人,另一拨是妇女,他们来的时候,东边树篱顶端的影子正好投射到西边树篱的中腰,此时,割麦人的头沐浴着朝霞,可他们的脚却还处在黎明的暗淡之中。他们走到最近那块麦田的栅栏门那儿,栅栏门两边各立着一根石柱,走进去,消失在麦田里。
一会儿的工夫,地里便传出“咔嚓咔嚓”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像蚂蚱索爱求偶的动静。机器开动,开始割麦子了;从栅栏门往里看,只见三匹马套在一起,并排拉着前面所说的那台长长的收割机,收割机摇摇晃晃,慢慢前行;拉机器的三匹马当中,有一匹驮着一个赶马的,收割机的座位上坐着一个照看机器的,这个大家伙沿着麦田的一边向前开动,机器的收割臂展开,慢慢旋转着,一直开过山坡,完全消失在视野里。过了一会儿,那机器又以同样均匀的速度,从麦田的另一边慢慢开过来;在刚割过的麦茬上,最先映入眼帘的,是前面那匹马额头上那颗闪闪发光的铜星,然后是鲜红的收割臂,最后那个大家伙才完全现身在田间。
机器每收割一圈,麦田四周原本狭长的麦茬就加宽一档,上午时光慢慢流逝,未割刈的麦田面积在缩减。大小野兔、各类蛇虫、大鼠小耗都被驱赶着,向麦田中央更小的区域退缩,好像躲进堡垒寻求庇护似的,可哪里想到这只是暂时的避难所,等待他们的却是死亡的厄运。慢慢地,避难的麦田变得越来越狭小,后来这些小动物,无论原来是敌是友,都惊恐地挤缩成一团;收割机势不可当,一往直前;最后,剩余不到几码宽的麦子也倒在了它的铁齿之下,收庄稼的农人便棍棒齐下,乱石纷飞,一股脑儿将这些生灵统统打死。
收割机将割下的麦子一小堆一小堆地撂放到身后,每一小堆正好扎成一捆,一群人跟着机器,忙忙碌碌动手捆麦子——捆麦子的主要是妇女,但也有些男人,他们上身穿着印花布的衬衣,下身穿着长裤,长裤用皮带扎在腰间,这样一来,裤子后面的两颗纽扣也就用不着了,他们每弯腰捆扎,扣子便在阳光的辉映下闪闪发光,仿佛是他们后腰上长出了一双双眼睛。
但在那群捆麦人当中,还是妇女最能引起兴趣。女人一旦走到户外,不再像平日里那样,仅仅是家里的一件摆设,而是成为大自然的一部分,浑身就散发出无穷的魅力。田间的男人只是一个人,田间的女人则是一道风景;她的身子仿佛没有了轮廓,吸收了四周环境的精华,与周围景物融为一体,变成了其中的一部分。
那些妇女——或者称其为女孩子更合适,因为她们大多都青春年少——头上戴着棉布的百褶帽,帽檐宽大下垂,用来遮挡阳光,手上戴着手套,保护双手,不被麦茬划伤。她们中间,有一个穿着粉红色短上衣,有一个穿着 奶油色的紧袖长衫,还有一个穿着红色短裙,那短裙红得像收割机上的十字架。其他年纪稍大些的,都穿着棕色的粗布“套筒”或者罩衫——妇女在田间劳作时最合适的老式服装,年轻的女孩子都早已不再穿了。今天早晨,大家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转到那个穿粉红色棉布上衣的女孩儿身上,她身材最出挑,苗条婀娜,曼妙玲珑。可是帽檐却拉得很低,盖住了额头,在低头捆麦子的时候,一点儿也看不到她的脸,不过从帽檐下散落的一两绺棕褐色头发,大致可以推断出她的面容肤色。别的女人总是前张后望,左顾右盼,而她却低眉顺目,不显不露,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她却反倒招惹得人家偶尔投来关注的目光。
她不停地捆麦子,就像钟摆一样,机械重复,单调乏味。她用右手从刚捆好的一捆麦子里抽出一把来,伸开左手,轻拍麦穗,将这把麦子弄齐;然后弯腰俯身向前,双手将面前一小堆麦子拢到膝盖跟前,戴手套的左手从一大抱麦子下面插过去,同另一边的右手会合,就像拥抱情人一样将麦子抱在怀里,再将那把弄齐的麦秸用作草绳,两头拉紧,交错收拢,然后跪在麦捆上,将其捆扎结实。微风吹来,不时掀起她的短裙,她又不断地将其扯回去。在衣袖与暗黄色手套之间,一段手臂**出来,娇柔嫩滑,清晰可见。一天慢慢过去,劳作中,麦茬与麦芒多次划破她柔嫩的皮肤,手臂上流出了血。
劳作之间,她时而站直身子休息一会儿,把松散的围裙系好,把歪斜的帽子戴正。此时,可以看出她是个标志俊俏的年轻女子,鸭蛋儿脸,眼睛深邃黝黑,一头长发,浓密柔顺、平整丝滑,好像无论落于何处,都会紧紧贴服其上似的。她脸颊白皙,牙齿齐整,嘴唇柔薄,不大像一个乡下寻常女子。
这个女子正是苔丝·德伯菲尔德,或者叫德伯维尔。她或多或少有了些变化——既是原来的她,又不是原来的她;她眼下的处境,就像个他乡异域的客居之人,即使她对脚下的每一寸土地都了如指掌。在家隐居了很长一段时间后,她还是下定决心走出房门,在自己村上做些户外活计;村里一年中最大的农忙季节到了,无论她在屋里做什么工作,都比不上到地里收庄稼所得的报酬优厚。
其他妇女捆麦子的动作大体上与苔丝的一样,待捆好一捆,她们便像在跳方阵舞,从田间四面八方聚拢起来,把各自的麦捆靠着别人的,每十捆或者十二捆,竖放成一堆,或按当地人的说法,叫一垛。
她们吃了早饭,返回地里,又继续捆麦子。快十一点钟的时候,这时要是有人注意观察苔丝,就会看到她脸上显现出一副渴望期盼的神情,不时朝着山头观望,不过手里捆麦子的动作却丝毫没有放慢。临近十一点,在布满麦茬的坡顶上露出了一群孩子的小脑袋,这群孩子从六岁到十四岁不等,正朝这边走来。
苔丝的脸上泛起红晕,仍然没停下手上的活儿。
那群孩子中,年龄最大的一个是个小姑娘,身上披着一块三角形的大围巾,一角拖在麦茬上,胳膊里抱着什么东西,乍一看似乎是个洋娃娃,后来才看清是个裹在襁褓中的婴儿。另一个孩子手里提着午饭。收麦子的人都停下手里的活儿,各自拿出吃的东西,靠着麦堆坐下,吃了起来。男人还熟练地从一个瓷坛子里随意倒着什么,一个杯子在大伙儿当中依次传递着。
苔丝·德伯菲尔德最后一个停下手里的活儿,在麦垛的一侧坐下来,把脸扭到一边,躲开同伴。她一坐下来,就有一个头戴兔皮帽子、腰间皮带上塞着一块红毛巾的男人,从麦捆顶上递过一杯麦芽啤酒让她喝,不过她婉言拒绝了这份殷勤。午饭一摆好,她就把那个大孩子——她妹妹叫过来,从她怀里接过婴儿,她的大妹妹正巴不得放下这个小累赘,一交接完毕,便飞似的跑向另一个麦垛,和其他小伙伴耍了起来。苔丝的脸上再次泛起红晕,她偷偷扭过身,果断地解开上衣扣子,开始给孩子喂奶。
坐在苔丝身边的几个男人心生体谅,转过脸去,看向麦田的另一边;有几个默默低下头,自顾自吸起烟来;还有一个,在那里尽自愣神,念想着他的最爱,一双大手下意识地抚弄着那个再也倒不出一滴酒的坛子。除苔丝外,所有女人都一边理着弄乱了的发结,一边开始热烈地闲聊起来。
等婴儿吃饱了,年轻的妈妈便把他放到自己大腿上,扶他坐正,轻轻颠着哄他玩;她眼睛望着远方,表情忧郁冷淡,甚至是憎恶;突然,她又俯身下去,在婴儿的脸上狂热地亲吻了几十下,就好像永远都亲不够似的;这猛烈热切的亲吻里,满是疼爱,可又莫名其妙地掺杂了几分鄙夷与厌恶,这突如其来的亲吻吓得孩子哭了起来。
“其实,她打心眼儿里喜欢那个孩子,别看她嘴上净说些傻话,又是和孩子一起死了算了,又是啥的。”那个穿红裙子的女人说。
“过不了多久,她就不会那么说了。”那个穿米色衣服的人答道,“真是想不到,时间久了,那种事竟也能看得惯,心不乱啦!”
“我觉得,那件事可不是哄骗一下就成的,当初总得费些力气。听说,去年的一天晚上,有人听见猎苑里有人抽抽搭搭地哭,要是那时候有几个进去看看,说不定那个人也遂不了愿!”
“哎,或许是吧,可不管咋说,这种事,别人都没碰上,赶巧让她给撞上了,真是太可怜啦!不过话又说回来,这种事,得长得水灵俊俏的人才能碰上!丑姑娘保管一点儿事都没有——嗨,珍妮,你说是不是?”说着,讲话人扭头看向人群里一个姑娘,那个姑娘长得,要是说她丑,一点儿也不为过。
说苔丝可人怜爱,那是千真万确;她坐在那里,就是仇人见了,也不会不觉得怜惜。她的柔唇宛如一朵鲜花,一双柔媚的大眼睛,黑中带蓝,灰中透紫,竟辨不出到底是何颜色,索性将这些颜色调和在一起,再加上百十种其他色调,调成了色彩丰富的虹彩,一层一层,深浅不同,一抹一抹,浓淡各异,环绕在那深不见底的瞳仁周围。倘若她的家族没遗传给她稍欠谨慎这一缺陷,她便是一个完美女人了。
几个月来她一直待在家里,这个礼拜却下定决心走出家门,到庄稼地里干活,这份突如其来的勇气是如此强大,连她自己都惊讶不已。之前她想不开,一直在孤寂与悔恨中折磨消耗着自己那颗悸动的心,后来生活教会了她很多道理,心间豁然亮起,又燃起了生活的信念。她明白,她得出来做点儿有用的事,不惜一切代价,重新独立生活,品尝这世间的甜蜜。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无论如何,现在都已无法挽回。不管是好是歹,都会在时光中消匿覆灭。草青草枯,几年后,她本人会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到那时,树还是绿的,鸟儿依旧在枝头歌唱,阳光明媚,仍然像往常一样,普照大地。她周围熟悉的环境,不会因为她的悲伤而忧郁,也不会因为她的痛苦而伤心。
苔丝或许已经明白,是什么让她无法抬头见人——她总是以为这世间都在关心她的境遇,这种想法完全是建立在她自己的主观幻想之上。除了她自己,再也没有人把她的存在、遭遇、感情及感觉放在心上。人们只是偶尔才想起她,即便是她的朋友,她也只不过是在脑海中多闪过几次罢了。即使她一辈子都没日没夜地折磨自己,对别人来讲,也不过如此,人们会说:“哎,她这是自寻烦恼!”假如她打消一切顾虑,振作精神,从阳光、鲜花、孩子身上找到快乐,人们就会这么说:“看看她,多么坚韧顽强!”还有,她要是一个人住在一座荒岛上,还会为自己的遭遇难过吗?不可能。假如她刚被上帝创造出来,发现自己还没有配偶却生下了一个孩子,除了知道自己是这个无名无姓的婴儿的母亲外,其他人情世事一概不知,她还会对自己的境遇感到绝望吗?不会。她只会坦然接受,而且还会从中寻找快乐。这些痛苦大都来自她的世俗谬见,而不是起自她天生固有的感觉。
不管苔丝是怎么想的,总之有一种精神力量敦促着她,像从前那样,穿戴整齐,走出家门,来到田间,因为此时正急需收庄稼的人手。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有了尊严,即使怀里抱着吃奶的孩子,也敢不时抬头看人,表情泰然自若,不再羞怯了。
收庄稼的男人从麦垛边站起来,伸伸懒腰,掐灭手里的烟头;刚才卸下鞍具的马也喂饱了,又被套到了红色收割机上。苔丝见状,赶紧吃上几口饭,招手叫过大妹妹,把婴儿塞给她,然后系好衣裙,戴上黄手套,起身走到新近捆好的那捆麦子跟前,弯腰抽出一把麦子来,继续捆麦子。
收割工作从上午持续到下午,再延续到晚上,苔丝也就和收麦子的人一起干到天黑。待到收工,一轮昏黄的满月正从东方地平线上升起,于是他们便坐上最大的一辆马车,伴着月光动身回家,那轮圆月的脸盘就像蛀虫啃咬过的托斯卡纳圣像头上晦暗的金叶光环一样。苔丝的女同伴纷纷表示,看到她出门工作,非常高兴。然而,她们也忍不住调皮起来,竟放声唱起了民谣小调,歌谣里唱到有一个大姑娘跑进了逍遥快活的绿树林子里,出来后就变了模样。人生之事总是福祸相依:苔丝的事情被当作引以为戒的警示,同时也让她一时成了村里的公众人物。大家的友善使她远离过去的自己,众人的活泼欢乐,极富感染力,她也跟着快活起来。
现在她道德上的悲伤渐渐逝去,可在人性上却又添新痛,这份痛苦与世俗法则毫不相干。回到家,得知孩子从今天下午突然害起病来,她心里忧虑万分。小家伙孱弱娇嫩,生病本是在所难免,可这件事还是着实吓了她一大跳。
这个孩子来到世上,原本是触犯了世俗规约,为社会所不容,可这个少女妈妈早已把这些统统抛到九霄云外。眼下,她满脑子想的就是要保住这个小冤孽,让他活在自己身边。然而,事情很快就变得再清楚不过了,这个拘禁在肉体里的小囚徒解脱的时间就要到了,她也想到了这最糟糕的一步,可万万没料到,这一切来得这么突然。她看清了这一点,随即便陷入了无尽的悲痛之中,这种悲痛远远超越了单纯的痛失骨肉。她的宝宝还没接受洗礼呢。
不知不觉间,苔丝陷入了这样一种心境:她犯下了罪行,要是应该被烧死,那就干脆把她烧死算了,这样也就一了百了。与村里其他女孩子一样,苔丝满脑子都是《圣经》的条文,曾悉心研读过阿荷拉与阿荷利巴的故事,也清楚从那个故事所推导出的结论。可同样的问题关系到自己孩子时,她的看法就蒙上了个人色彩。她的小宝贝要死了,还没得到救赎就要死了。
马上就该上床睡觉了,可苔丝却匆匆冲下楼,问要不要去请个牧师。父亲每个礼拜都去一次泺历福酒家,每次去都是不醉不归;这时父亲恰好刚从那里喝醉回来,还幻想着他那古老的贵族家世,正在兴头上;此时此刻,他对苔丝给这个贵族之家抹上污点,而且还传得沸沸扬扬这件事极其敏感,于是,他当即宣布,绝不允许牧师走进他的家门,探听他的隐私。那一刻,他的这种感觉,比以往任何时刻都要强烈,那就是,她给这个家族带来的耻辱必须隐藏起来。于是,他锁上门,把钥匙放进自己口袋里。
一家人都上床睡觉了,苔丝却痛苦万分,无以言表,只得跟着上床躺下。她躺在**,老是不断惊醒,到了半夜,她看到孩子病情仍在不断加重。显然,孩子已经奄奄一息,看上去安安静静,也没有痛苦,但是毋庸置疑,正在慢慢死去。
她辗转难眠,痛苦万分。时钟敲响,已经到了肃穆庄严的凌晨一点,深更半夜,幻想超脱了理智,心头种种恶毒的忧虑猜测都好似变成了铁的事实。她想着,那个孩子既没受洗,又是私生,犯下了这双重罪孽,被打入了地狱最深的角落;她看到一个魔头,手拿三股钢叉,那根钢叉与平日里烤面包时用来烧炉子的叉子一模一样,正把孩子挑来甩去。想象的画卷中,她又添加了许多离奇古怪的酷刑与折磨。这都是她素常听人说的,在这个基督教国家里,年轻人了解的往往就是这些东西。睡觉的屋里寂静无声,在这一片死寂中,那种阴森恐怖的幻境更加逼真,她吓得出了一身冷汗,湿透了睡衣;她的心狂跳不止,每跳一下,床也跟着震动一下。
婴儿的呼吸越来越困难,母亲的心也越来越紧张。她不停地亲吻着那个小家伙儿,犹如饿狼在吞食,可这都无济于事;她再也躺不住了,索性下床,在地上疯了似的来回转圈。
“啊,大慈大悲的上帝呀,你就发发慈悲,可怜可怜我这苦命的孩子吧!”她大声祷告着,“把你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到我身上吧,我心甘情愿,接受惩罚;求您,可怜可怜这个孩子吧!”
苔丝倚在五斗柜上,语无伦次地低声祷告半天,突然,她心头豁然一亮。
“啊!也许这孩子有救了!或许这么办也一样!”
她说着,脸上露出了笑容,就好像在这漆黑的夜里,脸上闪起了熠熠的光。
苔丝点起一支蜡烛,走到墙边第二张和第三张床跟前,把同睡在一个屋里的弟弟妹妹都叫了起来。然后她把洗脸盆架拉出来,自己站到洗脸盆架后面,从水罐里倒出一些清水,又让弟弟妹妹围着她跪下,伸出双手,五指并拢,竖直对合在一起。孩子们还没有完全从睡梦中清醒过来,看到她那种神态,眼睛睁得越来越大,都畏惧不语,听话照做,不敢动弹。她从**抱起婴儿——一个孩子的孩子——他娇弱稚嫩,尚在襁褓之中,还没有长成鲜明的个性,更无法对着这个生他养他的人,叫一声妈妈。苔丝怀抱婴儿,笔直地站在脸盆旁边,大妹妹站在她前面,手捧翻开的祈祷书,俨然一副教堂助理模样,端着打开的祈祷书,站在牧师跟前;就这样,那个女孩子开始给她的孩子洗礼了。
身着白色的长睡袍,她站在那里,更显高大威严,一条粗大的黑色长辫子,从脑后一直垂到腰间。烛光摇曳,昏黄柔和,掩去了她脸上与身上只有在日光明丽之时方能看出的细微瑕疵——手腕上麦茬的划痕与眼中流露出的一丝倦意。然而她高昂的**很快就将脸上的疲惫驱散得无影无踪,那副曾经招致祸乱的面孔看起来是那么完美洁净,而且还平添了几分高贵与尊严,颇有一些王室的风范。那几个小家伙儿跪在她周围,睡意蒙眬的眼里泛着血丝,一眨一眨,充满了好奇,静静等待着苔丝布置停当,不过,他们当时身上的睡意依旧浓重,一个个都懒得动弹。
其中一个最受感动的开口问道:
“你真要给他洗礼吗,苔丝?”
少女妈妈回答得庄重坚定、不容置疑。
“你打算给他起个什么名字呢?”
她还没想过取名的事,不过在她给孩子洗礼时,突然想到了《创世记》里的一句话,一个名字在脑海中跃然闪现,她便随口念了出来:
“悲苦,我现在以圣父、圣灵、圣子的名义为你行洗礼。”
她一边念叨,一边把水洒到孩子身上,屋里一片寂静。
“孩子们,快说‘阿门’。”
听到吩咐,孩子们应声念起“阿门!”,声音细小,步调一致。
苔丝继续说着:
“我们接受这个孩子”——等等一些话——“我们用十字架的符号给他做上标记吧。”
念到这里,她把手在水盆里蘸了一蘸,然后用食指在孩子身上热烈地画了一个大大的十字,接着又念起那些例行公事的句子,比如要勇敢地同罪恶、世俗与魔鬼做斗争,要自始至终地做上帝的忠诚战士与忠实仆人等。她规规矩矩地继续念着《主祷文》,孩子们也口齿不清地跟着她哼哼,声音小得像蚊子叫。到末了,他们才提高了嗓门儿,就像牧师助理一样,尖声喊了一句“阿门”,随后又陷入一片沉寂。
此时此刻,他们的姐姐对这场洗礼的效力信心满满,内心深处也就自然倾吐出了感谢上帝的祷文,句句发自肺腑。心神所到之处,声音宛如闭管的风琴,高亢嘹亮,简直念得理直气壮、意气飞扬。她的这种声音,她的这份精神,认识她的人,永远也不会忘。她信念虔诚,由此而生狂喜,已将她变为神圣;她脸上熠熠生辉,脸颊红晕朵朵;烛光倒映在瞳孔中,短小晶莹,犹如钻石,闪闪发亮。孩子们抬眼望着她,心生敬畏,哪里还有心思提问。在孩子们心目中,她不再是姐姐,而是摇身一变,成了一位高大威严、令人敬畏的神圣,和他们一点儿都不一样了。
可怜的悲苦,在那场同罪恶、世俗与魔鬼的斗争中,注定只能得到有限的荣耀——考虑到他的出身来历,或许这样的结局对他更好。在早晨那一抹蓝色阴郁中,那个脆弱的战士与仆人,呼出了最后一口气,孩子们一觉醒来,明白了发生的事情,放声痛哭起来,纷纷央求着姐姐再给他们生一个漂亮宝宝。
自从给孩子洗完礼,苔丝的内心就恢复了平静,孩子死后,她依旧平静如初。天亮了,她觉得夜间对孩子死后灵魂的种种推测,未免有些太过分了;无论她的恐惧有没有根据,反正现在是不用担心了,理由是,假如上帝不认可她这种大体上差不多的洗礼,假如因为这种不规范的做法不准孩子进天堂,那么无论是对孩子还是对她自己来说,她也就再也不会把这种天堂看在眼里了。
悲苦这个不受待见的孩子就这样死了,他私自闯入这世间,是那不知羞耻、破坏世俗法则的大自然孕育出的弃子;这个弃儿流浪到人间,对他来讲,时间仅仅是一朝一夕而已,根本不知道年月和世纪的概念。那个狭小的茅屋就是他的整个宇宙,一个礼拜的阴晴风雨便是他感知的气候,襁褓数月就是他的整个人生,本能的吮吸就是他掌握的我们人类全部的知识。
给孩子洗礼这件事,苔丝曾在心里反复掂量了很久,现在又在考虑,要是给孩子举行个基督教的丧礼,不知在教义上能否讲得通。除了教区的牧师,没人能告诉她答案,而那个牧师是新来的,还不认识她。傍晚时分,她来到牧师的住处,站在栅栏门边,无论如何也鼓不起勇气叩门进屋。她正要转身离去,还好碰上外出回家的牧师,要不然,这件事就成了泡影。夜色昏暗,遮羞挡丑,她放下顾忌,把心事和盘托出。
“先生,我想跟您打听点儿事。”
那位牧师表示愿闻其详,苔丝就把孩子是如何生病,她又是怎样为孩子临时洗礼的事一五一十地讲了。
“先生,现在,”她诚挚地继续问道,“请您告诉我,我这么做,是不是和您给他洗礼是一样的?”
一听到本该请他去主持完成的一件事,却由其顾客自作主张,笨手笨脚地草草了事,那种生意人的心理油然而起,本意想说不一样,可是看到那个女孩子一脸庄重,说起话来,声音是那般柔和,他心底流淌的那份贵族血性被唤醒了。或者说,他历经十几年努力,一直在将死板机械的信仰嫁接到对现实世界的怀疑求索,但心间却仍然留存着一丝良知,那份良知如今又被激起。人性与教士在他心里斗争,最终前者胜出。
“亲爱的姑娘,”他说道,“完全一样。”
“那么说,你可以按照基督教的仪式,给他举行葬礼了,是吗?”她紧接着问道。
牧师感觉自己被逼进了死胡同。听说孩子病了,他曾良心发现,愿意天黑后到家里为孩子举行洗礼仪式,可他并不知道拒绝他进门的是苔丝的父亲,而不是苔丝本人。因此,他还是不能接受这种不合常规进行洗礼的辩解。
“哦,那又是另一回事了。”他回答。
“另一回事,这是为什么?”苔丝问道,情绪有些激动。
“嗯,这件事,要是只关系到咱们两个人的话,我情愿为你办了。”
“但出于其他一些原因,我不能那么办。”
“就这一次,先生!”
“我真不能那么办。”
“哎呀,先生!”说着,她抓住了牧师的手。
他抽回手,摇了摇头。
“我真不喜欢你!”苔丝发怒了,“我以后再也不去你的教堂了!”
“说话可不要那么轻率。”
“你不给他举行葬礼,对他来说是不是都一样?是不是都一样?看在上帝的分儿上,请不要像圣人对罪人那样对我说话,请你像平常人对平常人那样说话——我好可怜哪!”
在这些问题上,牧师都坚守着自己严格的观念,他是如何做到将他的回答与这些观念协调一致的,凡夫俗子并不能参悟得透,也就更无法原谅他的做法。就像目前这种情况,受到了些许感动,他张口便说——“完全一样。”
那天晚上,婴儿被放进一个小松木匣子里,上面盖了一块旧围巾,抱到教堂的墓地,给了教堂执事一个先令外加一品脱啤酒,他便打着提灯,把他埋在了上帝分配好的那个破败角落里。那儿长满了荨麻,恣意蔓生,那些未受洗礼的婴儿、臭名昭著的酒鬼、绝望自杀的懦夫和其他一些据推测要下地狱的人,都统统掩埋在那里。坟地极其糟糕,可苔丝还是大胆地用绳子绑了两根板条,做了个小小十字架,上面扎了鲜花,在夜色中趁人不注意,跑到教堂,把十字架插在坟头。同时,她还把同样的鲜花插到一个小瓶子里,里面盛了水,让花保持鲜活,也放到了坟头。瓶子外面,一眼就能看到上面写着“味吉佳果酱”,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充满母爱的眼睛看不见这些东西,满眼看到的尽是高尚与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