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有什麽用?

第六章 論歸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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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前幾乎所有的討論中,我們一直想通過關於存在的知識來弄清什麽是我們的材料。宇宙中有哪些東西是因為我們親知了它們,才知道它們是存在的?至此,我們的答案一直是,我們親知我們的感覺材料,也許還親知我們自己。我們知道它們是存在的。而我們記憶中的過去的感覺材料,我們也知道它們在過去曾經存在。這些知識為我們提供了材料。

但是,如果我們要想從這些材料中作出推論——如果我們要知道物質的存在、其他人的存在、我們個人記憶開始之前的過去或未來的存在,那麽,我們必須知道某種可以據此作出推論的一般原則。我們必須知道,如果事物A的存在是事物B存在的標誌,要麽B與A同時存在,要麽比A稍早或稍晚存在。例如,雷聲是早於閃電存在的標誌。如果不了解這一點,我們就不可能把我們的知識拓展到個人經驗之外的領域;而正如我們所見,個人經驗的範圍是極其有限的。我們現在要考慮的問題是:知識的這種擴展是否可能?如果可能,如何得以實現?

讓我們舉一個誰都不會質疑的事例。我們都相信太陽明天還會升起。為什麽呢?這種信念僅僅是過去經驗的盲目產物呢,還是一個可以被驗證的合理信念?我們難以找到一種檢驗標準來判斷這種信念是否合理,但至少可以確定,有哪些普遍信念(如果它是真確的)足以證明太陽明天會升起這一判斷是合理的,以及我們的行為所依據的許多類似的其他判斷是合理的。

顯然,如果有人問為什麽我們相信太陽明天會升起,我們會很自然地回答:“因為它每天都升起。”我們堅信它以後還會升起,是因為它在過去總是升起。如果有人追問,為什麽我們相信它會像以前一樣繼續升起?我們可以訴諸運動定律:我們會說,地球是一個自由旋轉的物理客體,這樣的物理客體隻要不受外力幹預是不會停止旋轉的,而從今天到明天,外界並沒有任何東西幹預地球自轉。當然,人們可能會懷疑,我們是否十分肯定沒有外力幹預,但這種懷疑並不在我們此處的關注點上。令我們關注的疑問是:運動定律到明天是否也仍然有效。如果有人提出這種疑問,我們就會發現自己的處境和當初麵對有人懷疑太陽升起時的處境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