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曼努爾·康德被公認為近代最偉大的哲學家。他經曆了七年戰爭[1]和法國大革命,但是他從未中斷過在東普魯士哥尼斯堡的哲學教學。他最突出的貢獻是創立了他所自稱的“批判的”哲學,這種哲學首先肯定這樣一個事實,即存在各種各樣的知識,然後探究這些知識是如何成為可能的。此外,又從這種探究所得的答案中,演繹出許多關於世界性質的形而上學的結論。這些結論是否有效當然值得懷疑。但康德無疑有兩件事值得稱道:第一,他認識到我們有一種先驗的知識,這種知識不是純粹的“分析的”,也就是說,有一種不是總與反命題自相矛盾的命題;第二,他確立了認識論在哲學上的重要性。
在康德之前,人們普遍認為任何先驗的知識都必然是“分析的”。“分析的”一詞的意思可以舉例更好地說明。如果我說,“一個禿頭的人是人”“一個平麵圖形是圖形”“一個蹩腳的詩人是詩人”,我所做的就是純粹分析的判斷。在此判斷中,我至少賦予了所說的主語兩種性質,其中之一用來斷言主語。上述這些命題都是普通得不足稱道的,除非是一位準備一篇詭辯文的演說家;否則在實際生活中,這些命題永遠不會被人們明確地提及。稱它們為“分析的”,是因為謂語是僅由分析主語而得到。在康德以前,人們認為,一切判斷隻要我們肯定是先驗的,就都屬於這一類:在所有的此類判斷中,都有一個謂語,而這個謂語隻不過是它所斷言的主語的一部分。如此說來,如果我們試圖否定任何可認為是先驗的事物時,就會陷入明確的矛盾之中。“一個禿頭的人是不禿頭的”這個命題斷言一個人禿頭,同時又對此加以否認,因此會自相矛盾。因此,在康德以前的哲學家看來,矛盾律?——?任何事物都不能同時具有而又不具有某種性質?——?足以確立一切先驗的知識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