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萊因文集(共4卷)

序言

字體:16+-

我在本書中所呈現的個案史主要有幾個目的。首先,我希望能夠更詳盡地闡述我的分析技巧。透過大量的分析記錄,讀者能夠觀察到我的詮釋在之後的素材中如何獲得印證,也得以窺見分析過程中的每日變化與延續性。再者,分析的細節也能夠厘清並支持我所提出的概念。在每次晤談記錄的結尾,讀者都可以看到我對於理論與技巧的評論。

我在《兒童精神分析》一書中僅能摘錄部分觀察和詮釋。由於該書的主要目的,是針對未被探究的焦慮內容和防衛提出一些假設,所以未能完整地呈現我所使用的分析技巧,特別是我一貫使用的移情詮釋。不過,我認為《兒童精神分析》一書中所提到的主要原則依然是有根據的。

本書《兒童分析的故事》中描述的分析個案雖然隻進行了九十三次晤談,而且僅僅為期約四個月,但由於這個孩子的態度出奇地配合,使我得以進行深入的分析。

我做了相當大量的記錄,但當然無法完全確定記錄的先後順序,亦無法逐字逐句地將病人的聯想及我的詮釋抄錄下來。在敘述個案素材時,通常都會遇到這樣的困難。要提供逐字逐句的記錄,分析師就必須在晤談過程中做筆記,然而,這麽做會嚴重幹擾個案、打斷自由聯想的流暢度,也會讓分析師分心。取得逐字記錄的另外一種方式是使用錄音機;不論錄音機是不是隱藏式的,我都認為這個方法完全違背了精神分析的基本原則,也就是在分析過程中不得有任何聽眾的存在。我相信,一旦個案開始懷疑有錄音的情事(潛意識的洞察力是相當驚人的),他的言語和行為絕對會與和分析師獨處的情況不同;而分析師在有聽眾的情況下,也不會像與個案獨處那樣以自然而直覺的方式詮釋。

由於以上種種原因,我確信在每次晤談過後立即做筆記的方式,最能夠完整地呈現逐日變化以及分析的曆程。因此,即使在上述提及的各項限製之下,我仍在本書中忠實地敘述我的分析技巧及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