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衡給青少年的成長書(全兩卷)

醜碑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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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刻石立碑不外乎兩個目的,一是記重大事件,二是為某人歌功。但也有例外,專門立一塊碑去記醜人、醜事,供後人深省,又資笑談。隻是這種碑極少,我有幸碰到幾塊,不敢私藏。

二〇〇三年到桂林看靈渠,這是一項與都江堰齊名的秦代水利工程,已造福中華民族兩千年,渠邊專門修有“四賢祠”,奉祀兩千年來與靈渠有關的四個功臣賢人。想不到就像中學語文課上教你認“反義詞”一樣,四賢祠的碑廊裏又立有一個貪官碑,兩相對比,黑白分明。碑文隻有一句:“浮加賦稅,冒功累民,興安知事呂德慎之紀念碑”。原來,民國五年廣西興安縣令呂德慎搜刮百姓,引起公憤,當地鄉紳帶領民眾攔轎告狀,終於免掉了他的官職,並立此碑以紀念。

如果上麵這塊碑是怒罵貪官,下麵這塊則是連罵帶挖苦了。

二〇一七年過河南南樂縣,拜謁倉頡陵。倉頡為傳說中的造字聖人,全國有多處陵、廟紀念。明朝天啟年間,宰相魏廣微等四個南樂籍的大臣奉旨在倉頡陵旁修建倉頡廟。竣工時立大方碑兩通以記其盛,當時大名府知府向胤賢命南樂知縣葉廷秀負責此事。因南樂縣小無錢,知府向胤賢就號召各縣捐資,並帶頭許諾捐銀十兩,各縣知縣也許諾各捐銀五兩。葉廷秀見錢有著落,即迅速辦成了此事。碑共左右兩通,左碑的刻“三教之祖”,右碑刻“三教之宗”,各四個大字。左碑後刻了捐款人名單並銀兩。

方碑立畢,葉廷秀向各位收銀,不料知府卻賴賬分文不出,各知縣同僚礙於葉廷秀的麵子隻肯出一兩銀子,但方碑上的名字和捐獻銀數都已事先刻好。葉廷秀生性耿直,他發話說:“你們讓我為難一時,我讓你丟人萬世。”於是他命人在知府向胤賢“捐銀十兩”之後加刻兩個字“未給”,其他知縣“捐銀五兩”後麵都加刻“止給一兩”,而在自己的名字後麵加刻上“足數色”三個字。就是說隻有他一人在銀子的數量和成色方麵都是給足了的。知府與各位縣官員隻好喝下這杯苦酒。這通大方碑仍立到至今,十分完好,真的是“貪銀一時,丟人萬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