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史記

“斯坦福監獄實驗”算不算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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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8月,美國心理學家菲利普·津巴多(Philip George Zimbardo)領導的研究小組,在斯坦福大學心理學係大樓的地下室,做了著名的“斯坦福監獄實驗”。

研究小組以在報紙上刊登招聘啟事的方式,來征集實驗的誌願者,被選中者每天可以得到15美元的報酬。應征者需要接受麵試,以確認他們不是怪人,沒有任何被逮捕的經驗,也沒有心理與生理問題,“心理麵的各個向度都在平均值附近”。最後篩選出20餘名正常、健康的年輕人,以隨機分派的方式,9人成為“獄警”(分為三班),9人成為“犯人”,餘者候補。

實驗的設計時長為兩周。按津巴多的表述,實驗的目的是觀察這些原本高度相似的年輕人,在作為“獄警”和“犯人”,共同經過兩周的監獄生活之後,他們的人格是否會發生變化,亦即特定的監獄情境會給這些人帶來什麽:

經過事先挑選,我們的受試者普遍代表了中產階級、受教育的年輕人,他們是學生的同質團體,有許多相似的地方,藉著隨機分派,將他們分為“獄警”“犯人”兩個角色,但事實上這些人不但可以比對,而且隨時可以互換角色。“犯人”並不一定比“獄警”凶殘邪惡、充滿敵意,“獄警”也不一定是強烈尋求權力的權威者。……兩個星期後,這些年輕人是否還是難以辨別?他們的角色會不會改變他們的人格?①

實驗由9名“犯人”在家中被參與合作的真警察突然逮捕開始,他們被蒙住眼,由警車送入模擬監獄,早已等候在那裏的“獄警”命令他們脫光衣服,伸直雙臂,打開雙腳,麵牆站立,向他們身上撒粉除蟲,“有些“獄警”開始嘲笑“犯人”的**大小,評論最小的尺寸,或嘲笑他們的睾丸不對稱”。然後“犯人”們被扔進三間牢房,獲準穿上囚服(不許穿內衣褲),以絲襪套頭(代替剃光頭的程序),穿上塑料拖鞋(腳踝上串有鎖鏈),並獲得一個數字代號(抹去個體色彩)。“獄警”與“犯人”們由此開始在模擬監獄中扮演各自的角色,進行各種互動。

但實驗沒有如預期那般進行兩周,而是在第六天被緊急叫停。原因是“獄警”們的做法越來越極端,開始操控“犯人”做任何他們想做的事情——其中一位“獄警”在第五天命令一半“囚犯”扮演雄駱駝,另一半“囚犯”扮演雌駱駝,集體模擬表演性行為。

津巴多後來在《路西法效應》一書中感慨,實驗的初衷,更傾向於評估外在的製度性因素,究竟能將一個人的內在天性壓迫到什麽程度,“也就是觀察好人與惡劣環境的鬥爭”——換句話說,“犯人”們才是整個實驗的重點觀察對象。但實驗的走向超出了估計,較之“犯人”們的表現,“獄警”們身上發生的變化更為驚人:

有些誌願者被隨機指定扮演“獄警”角色後,很快便開始濫用新取得的權力,他們殘酷成性,日夜無休地貶低、鄙視、傷害“囚犯”。……其他“獄警”雖然並未有虐待傾向,但是顯得冷酷、苛求,對於受難同胞們的處境極少流露出同情。隻有少數“獄警”可被歸類為“好獄警”,他們抗拒了權力的**,而且有時候能為“囚犯”的處境著想,多少為他們做點事,比方說賞個蘋果或塞根香煙給人之類。②

津巴多認為,實驗強有力地證實了“惡劣的係統與環境產生的毒害,可以讓好人們做出有違本性的病態行為”,善惡之間的界限並非牢不可破,而是相當脆弱。“獄警”柏登(Burdan)在實驗過程中被記錄下的言行與自我剖析,可以很形象地說明這一點:

(1)實驗未開始時,柏登說自己是“一個愛好和平、崇尚非暴力的個體,我不能想象自己要如何才能成為一個粗暴的‘獄警’”。

(2)實驗開啟之刻,柏登曾懷疑大部分參與者是否真的可以“嚴肅看待這場實驗”。

(3)第一天,柏登的感受是“最怕‘犯人’會把我當作壞蛋”,覺得裝腔作勢講話的自己像是一個笨蛋。

(4)第二天,柏登從車子裏走出來時,“突然希望人們注意到我的製服”,且開始習慣用警棍“打牆打椅子打鐵柵門來展現我的權力”。

(5)第三天,柏登行使了允許或禁止‘犯人’父母進入探訪的權力,“這是第一次我有機會如我所願地操弄權力”,幾乎完全的控製權讓這段經曆成為“實驗中我最享受的一段”。

(6)第四天,柏登用手銬和蒙眼對付‘犯人’的做法受到了指責,但他強硬回應說“這都是必要的安全措施”。

(7)第五天,柏登羞辱為難了一位‘犯人’,原因是“我就是不喜歡他”;新來的‘犯人’用拒絕吃晚餐的方式抗議,柏登采取了強迫喂食,“我讓食物從他臉上滑落,不敢相信這是我做的;我恨我自己強迫他吃,但是我更恨他不吃”。

(8)第六天,實驗被緊急中止,柏登很高興脫離模擬監獄,“感覺好極了”,但他覺得有些“獄警”並不開心,原因是“他們的錢會變少而且他們都樂在其中”。③

如今,“斯坦福監獄實驗”已成為心理學中的經典案例。但近五十年來,對它的質疑,也從未終止過。

實驗樣本量過小、研究報告發表在非同行審議的期刊、研究人員參與到實驗中——比如津巴多的學生傑夫(David Jaffee)擔任了“典獄長”等,均是實驗招致非議的因素。津巴多近年公開披露的一些原始錄音、視頻資料,也引起了不小的爭論,比如扮演“典獄長”的傑夫,曾要求一位“不活躍”的“獄警”“積極參與”“變得更強硬一點”——質疑者據此認為,並非權力讓“獄警”們變得殘酷,而是實驗的組織者要求“獄警”們殘酷,進而認為“斯坦福監獄實驗”乃是一場騙局。

針對這種質疑,津巴多的回應是,在實驗的第一天,“獄警”們並沒有真正進入角色,“錄像顯示他們曾偷笑著讓‘囚犯’更加遵守規矩一些”,所以“典獄長”傑夫找到一位無法進入角色的獄警,說了如下這樣一番話:

“我們真的很希望你能變得更加積極主動並參與進去,因為‘獄警’們必須認識到每一個‘獄警’都必須成為一個“強硬的獄警”。這裏的‘強硬’,我是指你必須變得更加嚴格、堅定,並且你必須有所行動。這對於這個實驗來說非常重要,因為我們是否能讓這個東西變得真正像一個監獄,也就是我們這個實驗的目的,很大程度上就取決於‘獄警’們的行為。”

津巴多強調,“我們從未更加具體化(教他們)如何去變得更加‘強硬’,並且當時有明確警告禁止使用任何武力。”實驗不允許武力打擊“囚犯”,但允許創造無聊、沮喪、恐懼、以及無力感等情緒。這些回應,在他出版的《路西法效應》一書中,其實已提及過。

這番回應所道出的,其實是“斯坦福監獄實驗”的先天不足——無論如何設計,這個模擬監獄裏的權力體係,都無法等同於真實的監獄。即便津巴多努力使用真警察,用突襲的方式前去逮捕“囚犯”,被選中擔任“囚犯”角色的誌願者們仍第一時間反應過來“這隻是實驗”。“囚犯”如此,“獄警”也是如此,實驗的設計者出麵要求不能進入角色的獄警“變得更強硬一點”,也就成了不得不為的事情。當實驗的目標止於“觀察好人與惡劣環境的鬥爭”,也就是以囚犯的反應為主要觀察對象時,這番“變得更強硬一點”的針對“獄警”的要求,對實驗尚無大礙。但當“獄警”的變化壓過“囚犯”的反應,成為主要觀察對象時,這種要求就成了對實驗的幹擾。

其他指責“斯坦福監獄實驗”為騙局的證據,也是大體相似的情況。比如某參與實驗的“獄警”稱自己的過激行為是遵從實驗設計者的要求,目的是為了讓實驗能夠進行下去;某中途因精神崩潰退出的“囚犯”則稱自己退出的真實原因是擔憂實驗影響考試,所以故意表演精神崩潰尋求退出(他原本以為扮演“囚犯”既可安心學習功課,還可以掙到一些錢)——這些都是“模擬監獄”難以避免的問題,是一種無法與真實監獄比擬的“先天不足”,而非有意製造的騙局。

盡管“斯坦福監獄實驗”因先天不足存在著種種爭議,但它仍是心理學史上最受關注的實驗之一。因擁有極高的大眾知名度,甚至還被多次改編為電影。

參考資料

①②③菲津巴多.路西法效應[M].上海:三聯書店,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