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史記

“斯坦福監獄實驗”算不算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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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8月,美國心理學家菲利普·津巴多(Philip George Zimbardo)領導的研究小組,在斯坦福大學心理學係大樓的地下室,做了著名的“斯坦福監獄實驗”。

研究小組以在報紙上刊登招聘啟事的方式,來征集實驗的誌願者,被選中者每天可以得到15美元的報酬。應征者需要接受麵試,以確認他們不是怪人,沒有任何被逮捕的經驗,也沒有心理與生理問題,“心理麵的各個向度都在平均值附近”。最後篩選出20餘名正常、健康的年輕人,以隨機分派的方式,9人成為“獄警”(分為三班),9人成為“犯人”,餘者候補。

實驗的設計時長為兩周。按津巴多的表述,實驗的目的是觀察這些原本高度相似的年輕人,在作為“獄警”和“犯人”,共同經過兩周的監獄生活之後,他們的人格是否會發生變化,亦即特定的監獄情境會給這些人帶來什麽:

經過事先挑選,我們的受試者普遍代表了中產階級、受教育的年輕人,他們是學生的同質團體,有許多相似的地方,藉著隨機分派,將他們分為“獄警”“犯人”兩個角色,但事實上這些人不但可以比對,而且隨時可以互換角色。“犯人”並不一定比“獄警”凶殘邪惡、充滿敵意,“獄警”也不一定是強烈尋求權力的權威者。……兩個星期後,這些年輕人是否還是難以辨別?他們的角色會不會改變他們的人格?①

實驗由9名“犯人”在家中被參與合作的真警察突然逮捕開始,他們被蒙住眼,由警車送入模擬監獄,早已等候在那裏的“獄警”命令他們脫光衣服,伸直雙臂,打開雙腳,麵牆站立,向他們身上撒粉除蟲,“有些“獄警”開始嘲笑“犯人”的**大小,評論最小的尺寸,或嘲笑他們的睾丸不對稱”。然後“犯人”們被扔進三間牢房,獲準穿上囚服(不許穿內衣褲),以絲襪套頭(代替剃光頭的程序),穿上塑料拖鞋(腳踝上串有鎖鏈),並獲得一個數字代號(抹去個體色彩)。“獄警”與“犯人”們由此開始在模擬監獄中扮演各自的角色,進行各種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