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史記

宋徽宗糟糕的慈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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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美國漢學家伊沛霞(Patricia Buckley Ebrey)的《宋徽宗》一書,發現她給了宋徽宗極高的評價。伊沛霞不否認宋徽宗存在“虛榮”“過分自信”這類缺點,但她認為,宋徽宗仍是一個很偉大的皇帝,理由是:

“作為皇帝,徽宗應該為他的雄心壯誌,以及對許多崇高事業的支持而受到稱讚。當時的全國學校教育製度,以及為病人、無家可歸的人提供的慈善救助,這些都是非常了不起的創舉。還有編印書籍也值得稱道……”①

這顯然與多數中國人對宋徽宗的印象,是大不相同的。

該書的第四章中,有一小節專門介紹宋徽宗為宋朝民眾提供的“慈善福利事業”。伊沛霞說,宋徽宗與他的宰相蔡京一起討論如何“為窮人、殘疾人和病人提供慈善福利”,然後創辦了居養院、安濟坊、漏澤園三大前代未有的福利機構。具體來說:

(1)居養院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該機構的主要職責是“向那些無法維持自身生計的人提供食品、衣服和住處,尤其是沒有成年子女的寡婦和鰥夫,以及孤兒和棄兒”。按當時的規定,成人每人每天可以領取0.7升大米,兒童減半,每天還有十錢的小額現金,冬天每天有五錢的取暖費。

(2)安濟坊提供的是基本醫療保障。該機構相當於一種為窮人設置的治病醫院,安濟坊的管理條例“要求醫師記錄他們收治病人的數量,以及死亡人數,並基於這些記錄信息獎賞和提拔那些最成功的官員,例如,一名每年收留五百至一千名病人且病人死亡率不高於20%的官員,每年可以獲得五十貫的獎勵。”同時,該機構收容隔離病人,也有防範瘟疫蔓延的功能。

(3)漏澤園旨在為城市貧民提供安葬之地,也就是公墓。機構的管理條例規定“官員應記錄每塊穴地埋葬的死者信息,且每個墓穴至少要挖三尺深。和屍體一起下葬的標誌上要記錄死者的姓名年齡和埋葬日期。”

這些福利機構,如果按其設計初衷正常運轉,自然會需要相當規模的資金支持。伊沛霞說,“政府如何為這麽大規模的福利事業提供資金呢?這似乎要歸功於蔡京在財政管理上的奇才”。②

確實,這三大機構是宋徽宗與蔡京所創,二人圍繞著這三大機構,也耗費了不小的財力與精力。但遺憾的是,這些機構並未給民眾帶來多少真正的實惠,反成了兩宋之交有識者們的批評對象。比如陸遊曾引用了當時的流行語,說這三大機構的實質,乃是“不養健兒,卻養乞兒;不管活人,隻管死屍”③。

與陸遊年齡相仿的洪邁,則記下了一出諷刺雜劇。劇中,演員們分別扮成儒道釋的代表,各自讚頌本派的學問。儒者說自己的學問是“仁義禮智信”這五常;道者說自己的學問是“金木水火土”這五行;僧者說自己的學問比前兩人都要深邃,是“生老病死苦”這五化。前兩人不服,拿五化挨個質詢,僧者回應說:“生”就是朝廷建了學校讓人有地方讀書,“老”就是朝廷建了孤老院讓老人有地方養老,“病”就是朝廷建了安濟坊讓人有地方看病;“死”就是朝廷建了漏澤園讓屍體有地方掩埋。問到什麽是“苦”,僧人卻閉上眼不說話了,催促再三才皺眉答道:“隻是百姓一般受無量苦。”④

洪邁說,台下的宋徽宗,受了這般諷刺後,“為惻然長思,弗以為罪”,不開心,沉默許久,但沒有責罰台上的雜劇演員。當然,宋徽宗是否真的看過這出諷刺劇,已無從考據;但洪邁這些知識分子很喜歡這出雜劇,是毋庸置疑的。

就字麵含義來看,居養院、安濟坊與漏澤園,明明都是很好的福利政策。何以到了陸遊、洪邁這些人眼中,卻成了惡政?對此,陸遊有一段簡略的解釋。他說:

崇寧間……置居養院、安濟坊、漏澤園,所費尤大。朝廷課以為殿最,往往竭州郡之力,僅能枝梧。諺曰:不養健兒,卻養乞兒;不管活人,隻管死屍。蓋軍糧乏、民力窮,皆不問,若安濟等有不及,則被罪也。(《老學庵筆記》)

大意是:宋徽宗崇寧年間,在全國範圍內設置居養院、安濟坊與漏澤園,花了很多錢。朝廷對這件事的執行考核得非常嚴格,許多州郡耗盡了人力財力,才得以勉強過關。所以民間有俗語諷刺說:不養健兒,卻養乞丐;不管活人,隻管死屍。軍糧不夠吃,民力已耗盡,這些事地方官府都可以不管不問,但安濟坊等事,如果做得不到位,上麵不滿意,地方官府可就要獲罪了。

這種隻向上負責、不對下負責的考核製度,最後帶來的是一種荒誕的結果。《宋史》裏說:“蔡京當國,置居養院、安濟坊,給常平米,……州縣奉行過當,或具帷帳,雇乳母、女使,糜費無藝,不免率斂,貧者樂而富者擾矣”⑤——地方官府為了應對考核,也為了借機斂財,把正常的福利救濟搞成豪華大餐,不但給屋子裝修上帷帳(一般隻有富貴家庭才用得起),還給受救濟者雇請乳母與女仆,搞得窮人很開心(好享受)、富人很煩躁(要出錢)。

其實,宋徽宗自己後來也意識到了這一點。1109年,他在詔書裏說:“聞諸縣奉行太過,甚者至於設供張,備酒饌,不無苛擾,其立法禁止,無令過有姑息。”

大意是:我聽說地方州縣執行得太過火了,甚至有些地方在救助貧民時,搞起了宴會,辦起了酒席,以後不許再這樣幹了。

1110年,宋徽宗又在詔書裏說:“比年有司觀望,殊失本指,至或置蚊帳,給酒肉,食祭醮,加贈典,日用既廣,糜費無藝,少且壯者,遊惰無圖,廩食自若,官弗之察,弊孰甚焉。”

大意是:往年有關部門幹的事情,實在是太離譜,竟然到了給受救助者置辦蚊帳、提供酒肉的程度,錢花得毫無節製,助長了身強力壯的年輕人的懶惰,他們成天遊手好閑,白吃白喝,地方官府全然不管,實在是太過分。

1120年,宋徽宗又下詔:“有司不明先帝之法,奉行失當,如給衣被器用,專雇乳母及女使之類,皆資給過厚,常平所入殆不能支。天下窮民飽食暖衣猶有餘峙,而使軍旅之士廩食不繼,或致逋逃四方,非所以為政之道。”⑥

大意是:相關部門不明白政策精神,在具體實施中出了許多問題。比如給救助者提供衣服被子和家具器物,還給他們雇傭乳母和女傭,如此這般做得太過了,國家的常平倉利息根本負擔不起。天下的窮人吃飽穿暖還有剩,軍隊裏的士兵卻吃不上飯紛紛逃跑,這樣搞是不行的。

其實,之所以搞出給受救助者提供華服美屋、乳母女仆這種荒唐之事,與“有司不明先帝之法”之類毫無幹係,關鍵仍在陸遊所說的“朝廷課以為殿最”這幾個字。

按宋徽宗的規定,開封城內由“提點刑獄司”負責檢查這些福利機構的具體執行情況,禦史台也有彈劾的權力;京城之外由“提舉長平司”負責監督,其他部門也可以舉報。這些情報網,讓宋徽宗了解到了許多營私舞弊的情況。比如,1106年,他發現有些州縣刻意控製安濟坊、漏澤園的救助人數,還用無病之人和已下葬之人填在表冊裏充數,來應付考核,他隨即下詔對這些人“杖一百”。同期,他還發現有些州郡的漏澤園為節省人力選擇淺埋屍體,導致其很快就**在外,又下令製定了必須至少深埋三尺的標準,命各級機構嚴加審查。

為了刺激地方官府的積極性,宋徽宗還將居養院、安濟院辦得好不好,搞成地方官員能否越級升遷的捷徑。比如溧陽縣知縣僅僅因為將居養所的屋子分成男女兩個板塊,就得到了“轉兩官升遷”“進官三等”的超額獎勵;另一位“左班殿值”蔣迪,則因為辦理安濟院不力,被徽宗下詔降官一級——詔書未提及蔣的具體劣跡,可知他的辦理不力乃是一種籠統的印象。如此這般引導之下,地方官府為了競爭出位,自然會絞盡腦汁,將提供基本救助搞成提供華服美屋與乳母女仆。⑦

宋徽宗與蔡京還曾試圖對居養院、安濟院與漏澤園實施“數目字管理”。比如安濟坊裏的每名醫生都會有一本“手曆”,上麵記載了這名醫生經手醫治的患者的痊愈數和死亡數。每年歲末考核時,就拿“手曆”裏的治愈率和死亡率來做依據,不合格者要接受懲處。問題是:這種想當然的“手曆考核”,並不符合醫學常識——有些病患者可以自愈,而有些病無論醫生如何努力也不可能治愈,所以它推行下去之後,產生的直接結果是各地州縣不約而同弄來一批批無病之人,裝模作樣進到安濟院中看病,然後裝模作樣“痊愈”,以完成“數目字管理”中的治愈比例。更有甚者,還發生過這樣的荒唐事:

“當安濟坊法行時,州縣醫工之良者,憚於入坊。越州有庸醫曰林彪,其技不售,乃冒法代它醫造安濟。今日傅容平當來,則林彪也;明日丁資當來,又林彪也;又明日僧寧當來,亦林彪也。其治疾亦時效,遂以起家,然裏巷卒不肯用。比安濟法罷,林彪已為溫飽家矣。年八十餘乃終。”

這段故事出自陸遊的見聞。大意是:宋徽宗時代推行安濟坊時,各地州縣的好醫生們都不肯進坊工作(顯然,這種現象基於兩個原因,一者是如前文所述,對醫生的考核不符合醫學常識,一者是許多醫生害怕數據統計,對自己能否達成朝廷規定的痊愈率並無信心)。越州有一個叫林彪的庸醫,沒有病人願意找他,於是他就冒用其他醫生的名字去安濟坊裏混吃混喝。今天該傅容平到安濟坊給人看病,來的是林彪;明天該丁資到安濟坊給人看病,來的也是林彪;後天該僧寧到安濟坊給人看病,來的還是林彪。這人治病有時候也有點效果(多半是碰上了自愈,或遇上州縣官府用健康者代替病人來湊數),但街坊四鄰還是沒人敢找他看病。等到安濟坊政策廢除,這林彪已混成了一個溫飽之家。他活到八十多歲才死。

遺憾的是,以上種種,並沒有進入到美國漢學家伊沛霞的視野(或未被她接受為事實)。於是,她眼中的宋徽宗,就成了一位“應該為他的雄心壯誌,以及對許多崇高事業的支持而受到稱讚”的偉大皇帝。

參考資料

①②伊沛霞.宋徽宗[M].昆明: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8:507、92-93.

③陸遊.老學庵筆記[M].北京:中華書局,2019.

④洪邁.夷堅誌[M].北京:中華書局,1999.

⑤脫脫.宋史·食貨誌[M].北京:中華書局,1985.

⑥梁太濟,包偉民.宋史食貨誌補正[M].杭州:杭州大學出版社,1994:433.

⑦李華瑞.宋代救荒史稿[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4:788-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