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落地西安機場,大象打電話通知周昊,無法接通。半小時後周昊打電話回來,說剛才在開會,並表示在我們坐飛機的兩個半小時間,他發現了朱誌越不在場證明的疑點。
“杜詩和員工的證言不一樣。”一進模具廠,周昊就把我們帶到了東北角的樹林,說了他的調查結果。
“雙方證言出現了一個字的出入,很難起到推翻嫌疑人不在場證明的作用吧。”我疑惑。
“確實不能,但至少說明,他的不在場證明並非無懈可擊。”周昊說,“有時證言和口供一兩個字的出入,能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2008年在武漢,我就是根據嫌疑人的口供疑點,最後破獲了一樁別墅凶殺案。包括張延實當時的露餡,也是敗在口供上。”
“朱誌越用了一些手法,造成證人的錯覺,從而偽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大象眼觀樹林四周,說道:“以現場環境和你的調查結果來看,朱誌越要達成這個目的,有一種很簡單的辦法:使用音響設備。”
“對,用一個提前錄下吵架聲音的音響,放在樹林地播放,在案發當晚靜謐的氛圍裏,極容易讓人產生有人在附近打電話吵架的錯覺。”周昊說。
“凶手就不怕有人循聲過來啊?”我質疑。
“這座剛建成的工廠四周遼闊,樹林又起到環繞作用,聲音從這裏發出,會回**很遠,稍大一點的爭吵聲,會自動被放大。導致附近宿舍樓的員工,即使聽到了吵架聲,也無法斷定聲源的具體位置。”大象說。
“從我了解到的情況來看,聽到聲音的人都無法準確判定聲源的位置,就算知道是在樹林,當時各個宿舍樓已經關閉,也沒人想冒被扣分的風險,出去跟一個氣頭上的人爭論。”周昊從兜裏拿出一個雜牌紅色橢圓形的小型音箱,跟我們說,“我現在把這個音箱打開,裏麵我已經預存了一段半小時的聲音,前十分鍾是悄悄話,後麵漸漸變作爭吵。我放在這裏播放,我們三人現在分別去宿舍樓D1座的三層東、北、西麵,看看這個聲音的效果是否以假亂真。”
我站在東麵,距離聲源最遠,聲音播放到爭吵的時候,雖然是白天,伴隨車間傳出的陣陣噪音,我還是能依稀聽到小音箱發出的爭吵聲。因聲音的縹緲環繞,失了細節,我能聽出周昊預存下的話中的語調、音色甚至說話人的情緒,但我的耳朵無法辨出聲音深處的機械感。
“我不能判斷聲源的位置。”我向他們反饋,他們兩人的感受跟我一樣。
“你好,麻煩幫個忙,你現在能聽見周圍有人在爭吵的聲音嗎?”為避免我們先入為主,大象臨時拉了一位正在樓層走動的青年,他仔細聽了一下,認為聲音是從二樓的某間宿舍發出來的,而後又改口說,是從位於南麵的宿舍D2樓發出的。
“這個小音箱三十元,你放在身邊仔細聽,能聽到滋滋的雜音,是我跟D1樓的一位員工借的。”我們三人又回到小樹林中,周昊將音箱舉起,讓我們辨別裏麵的噪音,“調查朱誌越的宿舍時,在他的櫃子裏發現了一台Sony音箱,音質各方麵肯定比這台更好更有保障,當時沒想到他會使用這樣的詭計,因此也沒重視。現在我們的實驗證明了,用一台雜牌小音箱,就能達到偽造不在場證明的效果。”
推理至此,關於朱誌越使用音箱偽造不在場證明的犯罪過程也就不言自明。他首先來到樹林中,抽掉七根煙,在泥地裏摁滅,淩晨0點30分至1點之間打開音箱,播放預存在裏麵的錄音。錄音一開始是小聲的交談,或者幹脆是沉默,確保在此環節沒人發現異樣。之後他來到行政樓B座,潛入消防門,躲在二樓的男廁隔間,等金正上廁所時,他從後頭用繩索將金正勒死。1點07分打電話給等待他的女友杜詩,在交談中不斷製造爭端,激怒對方,把對方帶到自己預想的吵架情境,在預定結束錄音的時刻,朱誌越也必須卡點結束跟杜詩的交談,這就導致了在1點48分杜詩正在耐心和解時,他反而倉促切斷了對話,卻因當時的語境差異,他說了與錄音的最後一句話相差一個字的台詞:“就這樣,再見吧!”
掛斷電話後,朱誌越關機,然後快速完成屍體的法術捆綁(這個步驟也有可能是在跟杜詩打電話的途中戴上藍牙耳機完成),最後將屍體掛在廁所倒數第二個隔間裏。之後他再回樹林拿小音箱,回到宿舍。
“要揭穿這個詭計,隻有找到那段錄音才行。”大象皺眉。
“作案後,朱誌越會隨手將音箱裏麵的內存卡扔掉。就算當時忘了扔掉,現在都已經過了五天,不可能心這麽大,還沒處理掉。”周昊看向我們,“總之,我們現在去朱誌越宿舍看一下。”
“如果內存卡被丟掉了,那基本沒有找回來的可能,這裏這麽大,卡又那麽小。”大象說,“隻能希望‘偵探好運’降臨。”
取得朱誌越的同意,我們打開他的櫃子,在裏麵拿出那台銀白色的小巧的Sony音箱。
“我洗澡有聽歌的習慣。”麵對我們的問詢,他表情自然地回道。
大象打開音箱的開關,果真音樂響徹,近聽無雜質。大象一首歌一首歌地切換,直到最後一首歌,都沒有發現錄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