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9日淩晨2點13分,門禁係統詳細記錄了朱誌越回自己所在的宿舍樓B1座的時間。案發當天上午,警方傳喚朱誌越,調查他的不在場證明。他的說法是,當時自己在工廠東北角那片未開發的小樹林中,跟女友杜詩打電話,兩人爭論感情問題,還吵了架。
調取他的通話時長,自淩晨1點07分至1點48分。杜詩的陳述也坐實了這一點,假設兩人串通,那距離小樹林最近的宿舍樓D1座裏的員工證言則推翻了這個可能,當天淩晨,有十三位員工在**也隱約聽到附近有人打電話吵架的聲音。問及到有沒有注意吵架的時間,一人作證:“那男的越吵越凶,我睡眠淺,是被吵醒的,醒來看了一眼時間,1點42分,想到明天工作會沒有狀態,心裏煩悶,在1點45分左右朝走廊喊了一聲,‘還讓不讓人睡覺了?’大概過了一會兒,我聽到一句咬牙切齒的‘再見’,吵架聲停止了。”
樹林地上遺留有七顆煙頭,朱誌越說自己當時很煩躁,對女友破口大罵,掛斷杜詩電話後一並關機,事後在那裏抽了煙,並下定決心與女友分手。
根據大象調查出來的係列案件共同點,周昊繼而發現朱誌越身份的可疑處,有了這個犯罪前提,周昊嚐試擊破他的不在場證明。死者死亡時間在淩晨一點到兩點之間,假設朱誌越在這期間誘導金正來到小樹林,把金正掐死之後打電話給女友,並製造爭吵,引起附近宿舍樓的員工注意,然後再把屍體抬到行政樓B座二層男廁進行布置呢?
這個猜測理論上可行,實際操作起來難於登天。行政樓B座消防後門與小樹林之間距離三百米,首先,這個路段四周寬闊的視野,極容易致使案情暴露。其次,朱誌越體重一百五十公斤,將一具相同體重的屍體運到行政樓B座,因要躲避電梯監控,需親自抬上二樓,再布置屍體。這一切又要在通話結束後的1點48分到新同事前來換班的2點——短短的12分鍾之間完成,僅憑一人力量不可能實現。更不要說金正跟朱誌越兩人平時沒有一絲互動,金正沒有理由在值班期間聽從一個陌生人的指示前去小樹林赴約,甚至還特地繞過前門的監控。小樹林的泥土濕軟,周昊發現樹林並沒有搏鬥或者拖拽痕跡,屍體的鞋底無泥沙,衣服沒草汁印。朱誌越不可能在樹林犯罪,這個猜測很快被周昊否定掉。
有沒有可能使用其他的詭計?
杜詩今年27歲,離過婚,帶有一個孩子,是河南一家玩具廠的工人。朱誌越去年在那家玩具廠短暫工作了兩個月,認識了杜詩,異地之後,兩人慢慢在電話中確立了關係。朱誌越一直讓杜詩來模具廠,但因為孩子上學的緣故,杜詩遲遲沒有動作。在杜詩的口供中,周昊得知,當天晚上十點,朱誌越打了第一個電話給杜詩,說等下要跟她談一談“正事”,她沒想到“等下”要等到淩晨一點多。
“還是那些話,讓我去陝西安康,跟他一起工作生活,還說孩子的上學問題他來搞定,我知道他連自己都顧不上,並不同意,於是他就跟我吵,越吵越凶,後來直接撂狠話,說不過來就分手,我想兩人沒必要因為這事鬧得這麽僵,剛還沒處幾天呢,想跟他緩和緩和氣氛,結果軟話還沒說完呢,他就說了‘就這樣,再見吧’,把電話給掛了,我再打過去,顯示關機。”
“杜小姐,”周昊對比D1宿舍樓員工跟杜詩的證言,發現了雙方對朱誌越最後的通話內容的描述有出入,他打電話給杜詩,“你仔細回想,當天朱誌越跟你打電話,最後一句話真的是‘就這樣,再見吧’?”
“是的。當時我還一直在細心解釋我的難處,讓他不要激動,誰知道他劈頭蓋臉就是這麽一句,就是這六個字,‘就這樣,再見吧’。”杜詩回答。
周昊又找了宿舍D1座三位當時聽清吵架的員工,問吵架最後的一句話,有一個人不確定,其餘兩人表示,最後一句是,“就這樣,再見!”
“不是‘再見吧’?”周昊各向兩位員工再次確定。
分別得到否定的回答。就是“再見”,幹脆利落。
“當時吵架明明發生在你宿舍窗外後方的樹林,你為什麽朝走廊處喊?”周昊不解。
“當時我以為吵架就發生在樓下的走廊處。”一位員工說。
另一位員工說,“當時因為四周寂靜,感覺聲音很大,但我是隔天才知道,那人在樹林打的電話,我當時以為就在樓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