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研究十八篇

附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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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心理學淺測

六月三日為心理學會講演(從學理上解釋“五蘊皆空”義)

諸君!我對於心理學和佛教都沒有深造研究,今日拈出這一個題目在此講演,實在大膽。好在本會是討論學問機關,雖然見解沒有成熟,也不妨提出來作共同討論的資料。我確信研究佛學,應該從經典中所說的心理學入手,我確信研究心理學,應該以佛教教理為重要研究品。但我先要聲明,我不過正在開始研究中,我的工作百分未得一二。我雖自信我的研究途徑不錯,我不敢說我的研究結果是對。今天講演,是想把個人很幼稚的意見來請教諸君和海內佛學大家,所以標題叫做“淺測”。

倘若有人問佛教經典全藏八千卷,能用一句話包括他嗎?我便一點不遲疑答道:“無我、我所。”再省略也可以僅答兩個字:“無我。”因為“我”既無,“我所”不消說也無了。怎樣才能理會得這“無我”境界呢?我們為措詞便利起見,可以說有兩條路:一是證,二是學。“證”是純用直觀,擺落言詮,炯然見出“無我”的圓相,若摻入絲毫理智作用,便不對了。“學”是從學理上說明“我”之所以無,用理智去破除不正當的理智。學佛的最後成就,自然在“證”,所以“有學”這個名詞,在佛門中專指未得上乘果的人而言,但佛教並不排斥學,若果排斥學,那麽,何必說法呢?我們從“證”的方麵看,佛教自然是超科學的,若從“學”的方麵看,用科學方法研究佛理,並無過咎。

佛家所說的叫做“法”。倘若有人問我:“法”是什麽?我便一點不遲疑答道:“就是心理學。”不信,試看小乘俱合家說的七十五法,大乘瑜伽家說的百法,除卻說明心理現象外,更有何話?試看所謂五蘊,所謂十二因緣,所謂十二處、十八界,所謂八識,哪一門子不是心理學?又如四聖諦、八正道等種種法門所說修養工夫,也不外根據心理學上正當見解,把意識結習層層剝落。嚴格的說,現代歐美所謂心理學和佛教所講心識之相範圍廣狹既不同,剖析精粗亦迥別,當然不能混為一談。但就學問大概的分類說,說“心識之相”的學問認為心理學,並無過咎。至於最高的“證”,原是超心理學的,那是學問範圍以外的事,又當別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