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發展學家就此展開了大量調查研究,尤其是那些強調“親社會”
行為(prosocial behavior,又叫積極的社會行為,它是指人們在共同的社會生活中表現出來的一些有益行為,比如幫助、分享、合作、安慰、捐贈、同情、關心、謙讓、互助等,心理學家把這一類行為稱為親社會行為。——譯者)的專家。如果我們仔細過濾一下這些研究數據,就能萃取出關於提高兒童道德成長的關鍵性建議。(順便說,這些建議在本質上與本書第七章提供的無條件養育原則嚴重重疊,乃非巧合。)
1.關心他們
道德發展的基石,在於家長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家長的所有指令和幹預,必須植根於溫暖、安全和無條件愛的親子關係裏。這些字眼也多見於其他專家為養育有道德的孩子所提供的指導中:安全型依戀關係、滋養、尊重、響應和共情。這些是所有人類的基本需求。當這些需求得到滿足時,孩子就從對它們的關注中解放出來,可以敞開胸懷幫助他人。但如果這些需求沒有被滿足,它們就會持續在孩子耳邊回響,導致他(她)充耳不聞別人痛苦的呐喊。
知道自己被愛的孩子,安全感更多,戒備感更少。因此,他們傾向於更有勇氣向別人伸出援手,包括那些與自己完全不同的人。還有一個額外福利:對家長安全依戀的孩子,不僅對他人反應熱情,同時還更加堅定自信、獨立自主,從多種角度衡量,都顯得富有社交能力,並且心理健康。
2.向他們展示有道德的人如何生活
即便在走路穩當之前,孩子都在吸收著你的價值觀。他們從你那裏學會如何成為一個人。如果他們看見你無動於衷地路過某個陷於困境的人,他們就會認定他人的痛苦與自己無關。但如果他們看見你向別人表露關心,甚至是陌生人,這就給他們上了一堂強有力的品德課。有研究顯示,如果孩子看到別人向慈善機構捐獻,即使是發生在很久以前,他們自己也會更容易行善;如果做榜樣的人在孩子眼中溫暖良善,那麽其對孩子行為和思想所產生的影響就十分顯著。同樣,要想教會孩子誠實的重要性,家長就要做到從不對孩子說謊,盡管對孩子聲稱沒有餅幹了要比向他們解釋為何不能吃餅幹容易得多。
我們還可以在孩子麵前樹立這樣一個榜樣:不是所有道德決定都易如反掌。麵臨兩種價值觀(例如,誠實和同情)相衝突的情境時,往往很難把握;當自己更願意做其他事時,該優先考慮他人到什麽程度也不容易。帶孩子到“後台”去,讓他們看看你在經曆兩難境地時,是怎樣思考和怎樣感受的。你努力過有道德的生活,他們會從這個過程中學習,但更重要的是,他們也會明白,道德從來都不是唾手可得的。
3.讓他們練習
與觀察同樣重要的是,人們還通過實踐學習。因此,我們應該給予孩子充分的機會幫助他人。讓孩子負責照顧弟弟妹妹或是寵物,就是為他們提供了活生生的關心他人課程。他們不僅聽到了、看到了,也做到了;這也會引導他們將自己定義為樂於助人的人。
因而,優秀教師會精心布置教室,讓孩子們能夠經常互相學習。許多研究結果顯示,如果學生們能夠集思廣益、群策群力、共同想出解決問題的辦法,他們會更加深入地思考;但他們學到的還不僅限於知識:他們還學會幫助他人。合作是最基本的人性體驗,會催生參與者對他人的善意視角;它會鼓勵信任、體貼、開放的交流,和最終的互惠互助。相比之下,在充滿競爭或個人主義的氛圍下撫養和教育孩子,不僅會剝奪孩子獲得這些好處,實際上也極具破壞性;事實上,一組調查人員作出結論,“競爭抑製對他人的慷慨,合作則催生這種慷慨,前者的破壞性大於後者的建設性。” [2]
4.跟他們交談
對家長來說,通常有兩種基本手段取代濫施權力:愛和理智。理想的做法是兩者結合,一個來源於內心,一個來源於頭腦。無條件的愛一直是本書的核心主題;但我們也需要理解理智的重要性,尤其是與道德成長的相關之處。因為這一點稍為複雜,所以我停留於此的時間也稍長。
注重將孩子培養成舉止正派者的家長,會花費大量時間予以指導和解釋。我們自己擁有良好的價值觀還不夠,這些價值觀還必須直接傳達給孩子,並以適合孩子理解能力的方式傳達。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孩子仍會受我們的影響,但不是我們希望的方式。例如,對孩子自私的行為什麽都不說,就是在傳遞明確的信息,該信息所表達的對自私的接受,遠遠超過其所體現的非侵犯性養育行為的美德。
我們需要建立明確的道德指南,清楚地表達我們期待什麽,但盡量不使用強迫手段。是的,我們告訴孩子的話(有關應該如何對待他人)的背後一定有某種程度的強勢,但重要的是,強勢本身不會變成我們要傳達的信息,否則我們就製造了幹擾孩子學習的恐懼氣氛;如果我們讓孩子擔心其不良行為會導致我們收回愛,那麽我們充其量僅能買到暫時的順從,孩子卻沒有真正領悟或產生內在動機。
但讓我們再深入一步。怒吼無法教習道德,甚至說教也無效。一道簡單的禁令(“不許做××”)沒有多大幫助;事實上,它通常會讓孩子更加小心翼翼,更不可能向他人伸出援手[3]。更為具體的語言,比如“我們不打人”,也沒好到哪裏去。若要支持孩子的道德成長,我們的信息不能簡化為“打人不好”或“分享好”,重要的是幫助孩子理解為什麽。當你不解釋原因時,“不能打人”的默認原因就是“如果你做了就會受到懲罰”。[4]
耐心地闡述道理,讓我們一箭雙雕。首先,我們讓孩子知道什麽對我們來說很重要,以及為什麽;其次,我們讓孩子的頭腦參與其中,幫助他們反思——簡直是搏鬥——道德疑問。講道理增強孩子獨立思考的能力,並向孩子明確:盡管我們想要影響孩子,但同時也想讓他們自己思考。這些成果均見於調查研究:一旦長大成人,那些家長提供解釋的孩子,比那些家長苛求服從的孩子,更傾向於在關鍵時刻表現得大公無私,也更傾向於參與政治活動和社會服務事業。[5]
因此:告知勝於怒吼,解釋勝於告知。現在讓我們再補充一點:討論勝於解釋,或勝於單純的解釋。學習任何東西(比如數學)不隻是接受信息,人們不是被動接受灌輸的容器;我們理解思想的方式,是通過由內向外地積極弄懂它們,學習數學如此,學習價值觀亦然;無論怎樣巧舌如簧地解釋它們有多重要,我們也不太可能讓孩子產生實現理想的責任感;如果不能將我們講的道理貫穿到他們的世界觀裏,孩子就沒有理由繼續做恰當的事。如果我們想讓孩子成為有道德的人,而不是唯命是從的人,那就必須給予他們自己建立公平或勇氣這些概念的機會。他們必須有能力在自己的體驗和質疑中重新發明它們,(在我們的幫助下)琢磨出自己應該成為什麽樣的人。
當然,所有這些,都與我之前強調的給予孩子自主感不謀而合;這裏,我的重點是強調其與道德概念的相關性。事實上,一項研究結果發現,家長不止於單方麵說教,而是與孩子進行對話,他們(不同年齡的)孩子都會發生最顯著的道德成長;如果家長能夠通過“征求孩子意見、提出明確問題、善於釋義,並檢查理解力”的方式給予孩子支持和鼓勵,那麽結果會最好。另一項調查發現,從更廣義上來講,被鼓勵積極參與決定過程的孩子傾向於顯露出較高的道德推理水平。
給予孩子自主權的過程可以以不同形式出現。至少,我們應該通過認真傾聽他們的觀點並給予尊重的審理,明確向孩子表示他們的意見很重要。但兒童發展學專家瑪麗琳·沃森還建議,我們要克製“強勢擺出我們的理由,為自己的立場做辯護,因而用我們的邏輯壓倒孩子”。事實上,我們應該“幫助孩子找到支持他們觀點的理由,即使我們並不同意他們的看法”。
沃森還提供了一個實例:假如孩子想看你認為不恰當的電視節目,而她支持自己的理由隻是“我所有的朋友都看!”當然,你可以用傳統的“反證法”(說明某一命題的反麵為不可能或荒謬, 以證明該命題為正確。—譯者) 在辯論中獲勝——“要是你所有的朋友都從房頂上跳下來呢?”但你知道她的意思是(隻是無法表達)“我害怕被同齡人孤立,因為他們共享的體驗我卻沒有”。因此你要對孩子的意圖進行反應,如果沒有把握,就跟孩子確認一下你的假設。“幫助她說出自己的想法”,沃森認為,“甚至從她的角度去羅列你能想到的最佳理由”,即使最終它們不具說服性,例如,正如你將要闡述的,因為這個電視節目實在太暴力了。
記住:你的最終目標不是吃定孩子。相反,你要讓孩子知道,她無須像你一樣能言善辯,你也會重視她的;你還想幫助她學會如何構造更有說服力的論據。隻要孩子尊重我們,我們樂意孩子跟我們“頂嘴”,也樂意他們越練越好。
上述內容致力於展現我們給孩子講道理的方式很重要。現在我想補充的是,除了解釋的方式以外,我們還需要注意解釋的內容。之前我曾講到,告訴孩子傷害別人是錯的還不夠,我們還需要幫助他們思考為什麽是錯的。
好,那為什麽是錯的呢?
一個可能的答案是訴諸自我利益。正如我已經說過的,這是懲罰帶來的答案,不用我們明說。孩子學會了不要傷害他人的理由是:一旦被抓到,將會吃苦頭。有些家長的確采用解釋,而非嚴厲威脅,但他們提供的理由最終還是會引發相同的基本動機。“如果你讓同學討厭,就沒有人想和你做朋友了。”“如果你推其他同學,總有一天也會有同學推你,甚至更糟。”這些家長也會同樣解釋為何幫助他人最終會讓自己受益:“如果你給瑪莎玩你的滑板車,或許她就會讓你玩她的樂高玩具”,換句話說,你如何對待他人,他人就如何對待你。
你看到問題所在了嗎?這種方法根本不會讓孩子真正關心他人,其催生的是利己主義的小聰明。一旦琢磨出免吃苦頭的辦法,有些孩子就禁不住做傷害他人的事,他們也會想——要是得不到回報幹嗎還要費心幫助他人?因此家長不僅要向孩子解釋理由,還要用可以讓孩子成長為道德個體的方式去解釋,而不是總問:“這對我有什麽好處?”
在第八章我說過,表揚孩子慷慨大方會讓孩子將焦點放在我們對其行為的認可上,因此我們應該讓孩子關注其行為對他們所幫助的人產生的影響上。(“你讓瑪莎騎你的滑板車,她也會玩得很高興,這會讓她很快樂。”)孩子在做了傷害他人的事時,使用同樣的方法也一樣行得通:與其讓他們將焦點放在我們的不認可上,我們應該溫和地邀請他們思考其行為對被傷害的人產生的影響。我們可以對一個幼齡兒童說:“哎呀!看看麥克思的臉!他看起來很難過,是不是?還記得上周你摔倒時疼得大哭嗎?恐怕那就是你給麥克思帶來的感覺。你覺得能做點什麽讓他感覺好一點嗎?”
“用語言表達!”這是家長對低齡兒童經常用到的指令,即使有時孩子尚未掌握確切的語言。但我們使用語言的最佳方式,就是幫助孩子看清幫助他人、不傷害他人的理由,並不是他們會從中得到什麽,而是他們的行為會對他人產生影響。換個方式說,我完全支持用“後果”去教導孩子,隻要我們強調的後果是那些孩子與之互動的人的體驗、而非孩子自己的體驗。
許多研究人員追隨馬丁·霍夫曼,將這種方法稱之為“他人取向性”推理或“誘導性”準則(因為孩子被誘導地思考其行為對他人產生的影響)。霍夫曼發現,母親一貫使用這種方法的孩子會顯露出“超前的道德成長”。後續的調查研究結果證實了這個發現,盡管有些心理學家認為這種誘導更適合高齡兒童,但一項研究發現其會幫助學齡前兒童更具合作性、更少攻擊性,並受同齡人歡迎。另一項研究發現,如果母親習慣於向孩子解釋“(他們的)行為對受害者產生的影響”,即使是學步兒也會對陷入困境的人表露出更加關心和同情的反應。
他人取向性推理也有助於重新看待禮貌一事。有時我們過多強調遵循約定俗成的社會習俗——在適當的時候說“打擾了”、在某些場合脫帽——孩子就會認為這些規範比事情本身更重要;或者更糟的是,他們會認定人類互動就是裝模作樣:“注意禮儀”或“現在要乖哦”(家長的臨別贈言)都是在提醒孩子記住並背誦某些台詞。
很久以前我曾發誓絕不做這樣的家長:隻要孩子得到某樣東西,就鸚鵡學舌似的提示孩子“你應該說什麽呀?”暗示孩子應該同樣機械地回報一句“謝謝”。同樣,我告訴自己絕不要在孩子要求得到某物時纏著孩子“那個魔力詞是什麽來著?”(“請”字的魔力僅限於我們拒絕給孩子他們想要的東西,直到他們說“請”,那這意味著我們再一次訴諸自我利益。)
在家裏,我很容易做到盡量不理會這些客套話,取而代之的是更重要的價值觀。但我必須要麵對現實:雖然我不關心這些東西,別人卻關心。輕視社會習俗是要付出代價的,不能為了表達立場而拒絕禮貌;更重要的是,我不想讓我的孩子為此付出代價。現實是,他們會受到別人的評判,如果不在對話裏灑上義務性社交禮貌用語,別人會判定他們不合格。
我的解決辦法來自讓孩子將請和謝謝看作令人感覺良好的辦法,而非僅僅是客套話。我提醒我的孩子,說這些話是在做一件好事,因為人們喜歡聽到它們。當然,還有更多有意義的方式去幫助別人、讓別人高興,但凡自己力所能及的事,無論大小,都去做,以便達到這個目標,不是挺好的嗎?不要因為害怕你不說這句話會惹我生氣而說謝謝,這是一個十分可怕的理由;也不要出於禮貌而說謝謝,這也算不上什麽理由;因為這句話對他人產生的影響而說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