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文集(全十二冊)

第六章 夢的工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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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為止,人們在解決夢的問題時所做的每一種努力都是直接涉及呈現在記憶之中的夢的顯意。所有這些努力都致力於通過顯夢來釋夢,或不想釋夢的話,則以顯夢為基礎對夢的性質做出判斷。隻有我們才著手考察一些新的問題。我們已在夢的顯意和我們所要探求的結論之間介入一種新的精神材料:“即夢的隱意或夢念。”我們是通過夢念(dream-thought)而不是夢的顯意來解釋出夢的意義的。因此,我們麵臨一個前所未有的問題:即研究夢的顯意與潛隱的夢念之間的關係,以及尋找後者變為前者的軌跡。

夢念與顯夢就如同同一主題的一本書的兩個不同譯本。或更確切地說,顯夢就如把夢念變成另一種表達模式,我們的任務就是通過比較原文和譯文,發現其字符和句法規律。隻要掌握了這些規律,夢的隱意就不難理解了。顯夢就如一篇象形文字的手稿,其字符必須一個一個地譯成夢念的語言。如果我們企圖按其圖像價值讀這些字符,而不是根據它們象征關係去讀,則必然會犯錯誤。假設我的麵前有一幅畫謎,它描繪的是一所房子,其屋頂上有一條船,一個孤立的字母,還有一個被砍了頭的人在跑,等等。我可能會提出反對意見,說這幅畫無論從總體上看還是從組成成分看,都不合邏輯。因為船不可能在屋頂上,沒頭的人也不能跑,人也不可能像畫那樣比房子還大。而且,如果整幅畫是風景,字母在裏麵就不對勁了,因為自然中沒有這種現象。相反,如果我們拋開對整個畫麵及其組成部分的批評,而代之以適當的字母和單詞去代替每一個獨立成分,我們就會得出這個畫謎的正確判斷。以適當的方式組合起來的字句就不再沒有意義,而可以構成富於詩意的句子,很美而且很有意義。夢就如這樣的畫謎,而我們釋夢的先輩們誤把它當作一種圖畫的複合體,這樣,夢自然就變成沒有意義和沒有價值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