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不能對他們以實相告,因為這樣做,隻能會失去患者對我們的信任。這樣的話,患者將會要求我們這些他曾經信任的人要為他著想(這當然是正當的要求)。作為分析者,凡是知道患者家庭分裂內幕的,都會對患者的親屬不願患者恢複健康,而寧願他的病情不要好轉感到驚訝。如果神經症來自於家庭的衝突,那麽家中的那些健康人就會把自己的利益看得比患者健康的恢複更為重要。既然丈夫認為妻子在接受治療時會暴露自己的罪惡,那麽就難怪他對這種治療不感興趣,丈夫的這種外在的抵抗和患者妻子的內在抵抗相疊加,使我們治療的努力遭到失敗和中斷,我們對此自然不感到慚愧,因為我們實際上在從事一件那時根本不可能實現的工作。
我不想報告大量的病例,在此,我隻給你們講其中的一個。出於醫療職業道德的考慮,在這個病例中,我不得不逆來順受。多年來,我對一位少女進行分析治療,她由於焦慮的緣故,有時不敢上街或獨自待在家中。這位患者後來承認她曾偶然地看到母親和她家的一位好朋友發生性關係。
但她很不老練地(或很敏感地)將分析時的情況向她母親進行了暗示,她向母親表示這一點主要是通過以下方法:(1)改變自己對母親的行為;(2)堅持除了母親外沒有人能使她擺脫獨處的焦慮;(3)當母親要外出時,她焦急地鎖上門。她母親本人過去曾患過神經症,但幾年前已在本療養院治愈了。或者進一步講,她在那裏結識了一位男子,之後二人過從甚密,並使她得到充分的滿足。女兒的強烈的要求引起她的注意,並且她突然明白了女兒的焦慮的意義:女兒使自己患病是想將母親軟禁起來,並剝奪她和其情人的聯係所需要的來往自由。母親迅速地下決心,並結束這一對自己有害的治療。她把女兒送入一個神經病療養院,並且多年來一直用來證明她是一個“精神分析的可憐的犧牲品”。我也因此為人所詆毀,要為這個不幸的治療結局承擔責任。我之所以不作聲,是因為我為職業道德所束縛。很久以後,我從我的一位同事(他曾訪問過這個療養院並看到過這個患恐懼症的少女)那裏得知,這位少女的母親和那位家庭的好朋友的深交已成為這個城市的公開的秘密,她的丈夫和父親對此事可能已默許,這樣,正是這個“秘密”使這個治療成為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