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必定要對這座別墅非常熟悉,才可能設置這起謀殺案。陳琪是第一次來這裏,不可能做到這些。而且剛才的犯罪演示已經很清楚,凶手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不在場證明,但案發時,陳琪卻將自己反鎖在房間內,顯然達不到目的,這是我把陳琪排除在外的原因。
“七月十號當天,你們開了通宵會議,十一號上午,一行人來到別墅暫作休息。午餐是羅廣雲在路上買的快餐,陳琪一天沒睡,已經疲憊不堪,如果這時再在她的可樂裏加幾顆安眠藥,則可以讓她昏睡過去。據我了解,陳琪沒有吃安眠藥的經驗,第一次吃安眠藥的人,基本都會睡得不省人事。陳琪吃好飯後,果真如凶手所願,回到房間倒頭就睡。
“趁大家回房午休的空當,凶手偷偷溜進陳琪的房間,把空調關掉,並將棉被蓋在她身上,之後用她的手機撥打張楷廉的電話,如果不出意外,那句原話應該是這麽說的,‘喂,你現在出來一下好嗎?我在外麵等你,有事要跟你說。’掛斷電話後,凶手拿出準備好的手槍,在槍柄上印上陳琪指紋,等張楷廉出別墅,王慧娟上樓休息後,凶手將陳琪房間反鎖,來到外麵。”
周昊出示一個塑料密封袋,裏麵裝著一塊手帕,“這是我在別墅圍牆廢棄的欄杆門附近發現的,上麵檢測有張楷廉的唾沫。凶手在別墅外麵,就是用這塊塗有迷藥的手帕捂住張楷廉口鼻致其昏迷,但事後上麵的迷藥——類似乙醚或氯仿揮發幹淨,因此沒有檢測出來。”
“凶手將昏迷的張楷廉平放在車座下,開車出別墅。”周昊又拿出一張放大的監控錄像圖,“我自己看了幾遍錄像,發現錄像中開車的人右手中指上戴有戒指,但張楷廉手上是沒有戒指的。車子在別墅外的斜坡上停好,凶手接著布置殺人機關,然後拿出事先準備好的陳琪的頭發放在副駕駛上,用張楷廉的手機打電話給譚明華,原話聽似 ‘琪(qi),我有事要先走了’,其實是 ‘……起(qi),我有事要先走了’。有關電話的疑點等下再統一解釋。這樣做的目的,是讓人認為張楷廉那時還行動自如,造成一種他已經離開的假象。一切準備妥當,凶手通過斜坡下方附近的欄杆門,進入別墅後門。我仔細觀察了欄杆門上那個生鏽的大鎖頭,雖然看起來很舊,但上麵的灰塵卻不規則,證明近期有人使用過。而那個在慣性作用下拉動扳機的重物,曾一度困擾我,直到我注意到這個鎖頭。一枚廢棄的鎖比砝碼更隱蔽,重量更重,案發後也更容易放回原位。凶手利用鎖頭作案後,再將它重新鎖在欄杆門上,很難引起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