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無形

字體:16+-

那天阿捷穿著一件黃色T恤,淡藍牛仔褲,黑色帆布鞋。瘦削挺拔,頭發柔順,在陽光下泛光,笑容大氣,眼神溫柔,手臂上有三道很顯眼的刀疤,但他沒有一絲掩飾的意思。

大城市的變化是“翻天覆地”,出走小縣城,九年回來,變化的都是細節。阿捷對這些細節一清二楚,他知道哪裏有美食,哪個地方好玩,哪間酒吧清靜,哪間咖啡廳安靜舒適,可以坐整個下午。他甚至知道,哪間書店的店主有收藏癖,可以淘到好書。得知茜茜讀的是現當代文學,他像是找到了知音,聊得很投機。

阿捷說到喜歡的小說標準:有一點絕望,但淺嚐輒止,最後反而正是這點絕望調劑了生活。好像在說自己。

茜茜打趣到,原來不是這裏無趣,是沒找對地方嘛。

茜茜還說,阿捷你啊,完全不像一個混混。

“充其量就是一個掛名的混混。我最討厭打架了,說實話,我從回來到現在隻打了一次架,還是跟一個劫匪,搶了人家的東西,我距離逃跑的劫匪最近,想不幫忙沒理由啊,所以沒想什麽就和他幹上了。他手裏有刀,不過我身手不錯,兩下就把他給製服了。你們想想,一個混混,居然為了維護正義和一個劫匪幹上,真是好笑。所以我把錢包還給失主就走了,那女生堅持要我留聯係方式,我就隨便扯了一個,不知道後來怎麽又找到了我。我是害怕因為這件小事,要去警局做麻煩的口供,特別是有些好事的記者,將這件小事放大,以為是幫我,其實是給我增加問題。”

“後來你和那個女生發展得怎麽樣?”大象問。

“交了朋友,就是單純的那種。”又說,“其實我是走投無路才成為一個混混的,現在都什麽年代了。”

“那你這些年怎麽過來的?你又沒女朋友,也沒有男朋友,一個人很孤單吧。”在酒吧,茜茜顯然喝多了,問了一個不太合時宜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