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奶奶,你的名字不叫福叔恩。”
“是的,宝贝。我想祖奶奶有点糊涂了。”
菲尔达竭力不让孙女看出她在发抖。实际上,她的身体抖得厉害。福叔恩是母亲的第一个孩子,出生后没多久就病了,不到一岁就死了。那时候很多婴儿都这样。奈斯比太太偶尔会提到福叔恩,说孩子夭折是多么大的苦难。每次她都会补充道:“我都不想让真主这么惩罚我的敌人。”但她从来没把第二个女儿错叫成福叔恩过。那是一个一直停留在过去、时而被记起的名字。虽然菲尔达从没见过这个姐姐,但心里总会为失去一个亲人而痛心。那或许是她母亲痛苦的一个延伸;或许母亲刚从有福叔恩的梦里醒来;或许她在梦里又怀抱着那个小婴儿。菲尔达想着种种可能,把纳兹一人留在厨房,去了母亲的房间。
“福叔恩,你听不到我喊你吗?”
“我在这儿呢,妈妈。”
“很好。我一直在喊你,你去哪儿了?你爸爸回来了吗?”
“妈妈,是我,菲尔达。我想你还在做梦,或许还没完全醒。我去给你倒点水。”
往厨房走的时候,她仍能听到母亲在说父亲的事。她知道,人有时候很容易混淆时空,尤其是在午觉醒来以后。母亲那疲惫的身体一定是还没完全醒过来。一两分钟后,她端着一杯水回到了小卧室。奈斯比太太深蓝色的眼睛盯着菲尔达的脸,目光仍然炯炯有神。
“福叔恩,我怎么了?是中风了吗?”
“妈妈,是我,菲尔达。你摔坏了胯,记得吗?后来就和我们一起住了。你没法走路是因为你不想走路,但你没中风。”
“你那个丈夫,那条毒蛇,是他弄坏了我的腿。”
“妈妈,你在说什么啊?希南为什么要弄坏你的腿呢?等等,喝点水,你会好的。来,坐起来。”
“水有毒,我不喝。菲尔达去哪儿了?”
“真主啊,妈妈,我就是菲尔达。福叔恩是你另一个女儿,我的姐姐,她很小就夭折了。”
“是我的妈妈把她杀了。她嫉妒我们的爱。”
“来,妈妈,喝点水吧。喝点水你就好了。”
“我不喝,水有毒。”
菲尔达尽量喂母亲喝水,完全没注意到纳兹已经站在门口,正瞪大眼睛看着她们。她听到孙女的声音时吓了一大跳。
“奶奶,祖奶奶为什么要叫你福叔恩?”
“我也不知道,宝贝。回厨房去,你弄好苹果合子了吗?”
“不,还没包馅呢。你不来做吗?”
“我就来,亲爱的。你先过去做。你知道怎么做的。我再喂祖奶奶喝点水就过去。”
“为什么祖奶奶认为水有毒?”
“她开玩笑呢,宝贝。别管她。去吧,到厨房去。看,妈妈,重孙女要给你烤苹果合子呢,你多有福气。我们沏点茶,点心做好就可以吃了。”
这时,奈斯比太太又把目光转向了纳兹,上下打量了她一番。
“这是福叔恩的女儿吗?和她长得一模一样。”
有那么一会儿,菲尔达觉得自己要疯了。她把老花镜放在了床头柜上,用双手捂住了脸。仿佛是某人按动了奈斯比太太脑子里的一个按钮,然后所有的信息就都混作一团。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种情况,只好去厨房找纳兹了。她吞下一杯水,坐到了桌子旁。纳兹就坐在她对面。
“奶奶,祖奶奶是不是疯了?”
“不,当然没有。她有点糊涂了,仅此而已,要知道,她已经很老了。”
“但我不是福叔恩的女儿,我是埃斯拉的女儿。”
“是的,宝贝。我想祖奶奶只是有点累而已。”
“她快死了吗?”
“我不知道,亲爱的,不过你不该想这些事。不管怎么说,她已经很老了。别担心,好吗?”
“好吧。你不会死的,对吗?你还很年轻。”
“是的,亲爱的,不过我们现在别想这些了。来包馅儿吧,然后把它们放到烤箱里去,这样就可以按时做好了。”
她一边把混着苹果、桂皮和核桃的馅儿包到面皮里,一边想着该怎么做。首先她必须给希南打电话,让他不管在哪儿都立刻回家,然后带纳兹回她自己家。这些事小孩儿是不该听的,她不想让孙女变得更紧张。她还在脑子里记下,周一早晨第一件事就是叫医生来。这是老年痴呆的前兆吗?自她小时候以来一直住楼上的帕契泽大婶近来就患了这样的病。她女儿图林对菲尔达说,照顾起来非常不容易。她常说:“我都不想请任何人来家坐,她总是疯言疯语的。”
包完最后一个点心后,她让纳兹把托盘放入预热过的烤箱里。隔热手套都能盖住纳兹的胳膊肘了,看上去很可爱。她是那么有天赋,这个小丫头。前几次的经验已经让她学会把计时调到三十五分钟,都不用奶奶开口。
“三十五分钟,对吗,奶奶?”
“是的,亲爱的,非常好。现在想不想看我给你准备的电影,关于小蜜蜂的?”
“Bee Movie(2)!”
“噢,看来我的小公主英语不差啊!”
趁纳兹在看电影,她回到母亲的房间,立刻明白为什么这一刻钟没听到她的声音了。奈斯比太太又睡着了。她回到自己的卧室,用手机给希南打电话。希南没接,她又拨了儿子的号码。她儿子并不总是接她的电话,但自己的孩子在她这儿就是另一回事了。
“喂,妈妈?”
“杰姆,我给你爸爸打电话没打通。你能半小时内过来把纳兹接走吗?”
“怎么,她惹你生气了?”
“不,根本没有,她是最可爱的小东西。是因为你姥姥,她说了些胡话,我不想吓到纳兹。”
“说胡话?什么意思?”
“她叫我福叔恩,她说你爸爸弄坏了她的腿。我想喂她点水,她不肯喝,说水有毒。”
“哦,她最终还是不行了。”
“我不知道,杰姆,什么都还不清楚,一切都太突然了。她午睡醒来后就这样,她还问纳兹是不是福叔恩的闺女。我周一就请医生来。希望不是老年痴呆。那最糟了。你记得帕契泽大婶吗?”
“记得,我们老楼上的邻居。她就得了这病,是吗?”
“是啊。”
“妈妈,你完了。”
“先别下结论,或许不怎么严重。”
“你给舅舅打电话了吗?”
“还没有,我今天会打的。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你知道她是怎么听别人打电话的。我不能总是用手机打电话,太贵了。不管怎么说,你能来接纳兹吗?”
“好,我尽快赶过去。”
“好。我和你女儿烤了苹果合子。你也想来点,对吗?”
“当然。一会儿见。”
挂上电话后,菲尔达轻轻用手指尖推开小卧室的门,看看她的母亲是否还在睡觉。暗黑的屋里,她隐约看到奈斯比太太睁着眼睛躺在那里。再仔细一看,母亲在自言自语些什么,泪水顺着眼角一直淌到下颌。菲尔达很心痛,感觉非常糟,都要哭出来了。正要转身离开,她听到母亲说:“菲尔达,是你吗?”
“是我,妈妈!”她高兴地答应着。她终于回来了,感谢真主。
“我梦见你姐姐了,还有你爸爸。我想他们是在召唤我,我的时间到了。”
“别这么说。只有真主知道时间。那只是一个梦,没必要过分夸大它。妈妈,你不要这样,求你了,想想我吧。”
“我控制不了。我能做什么呢?连路都走不了。”
菲尔达再也不想提这件事了。每当母亲提到自己只能缠绵病榻,菲尔达就会忍不住跟她说,这全都是她自己造成的,而后她们便会大吵起来。现在她完全没有精力对付这些。
“纳兹和我给你烤了些苹果合子,妈妈。”
“哦,是我闻到的这股味儿吗?我想应该烤好了。去看一看,都要烤焦了。”
医生周一来给奈斯比太太看诊时,她的神志从来没这么清醒过。她不仅记得那天午饭吃了什么,还记得一周前吃了什么。她把所有亲戚的名字一个个都说了出来,甚至记得他们出生和死亡的日子。但她不记得上周六发生了什么。而且,她成功地完成了医生带过来的小测试。医生给十个单词,要求她在十分钟内记住,再问她是哪些单词时,她连顺序都没说错。这种情况下,医生也无计可施,只能对菲尔达说,可能她母亲的记忆有时会出差错。将来可能会发展成老年痴呆,不过还要等等看。最好是把她的日常行为记成日记,这样他们就能更好地了解情况。“那是当然,”菲尔达想,“那正是我们需要的,《妈妈的精神日记》。”同样,她知道医生怎么说她就会怎么做。每当要她执行什么任务的时候,她都会确保无论如何都要坚持完成。医生走后,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橱柜里拿出一本精装记事本,多年来,希南的单位发了不少这样的记事本。擦去封面的灰尘后,她在标注日期的地方写上“第一天”。记事本的前几页写的都是相当普通的事。然而,记录的内容日渐奇怪,最终变得让菲尔达无法理解起来。她无法判断母亲说的哪些是真的,有时甚至怀疑自己所知道的那些事实。最终,在发现记这种日记除了伤害自己外别无用处时,她打算不记了。而在她弟弟第一次听到奈斯比太太说,父亲其实不是他亲生父亲的时候,她也着实吓了一跳。尽管不相信,他还是拿出鞋盒里存放的所有照片,看看他和父亲之间是否真的有家族相似性。直到他看到一样的眼睛、一样的鼻子,甚至还有和父亲一样的秃头时,他才彻底松了口气。可是这仍无法阻止他晚上做噩梦,在梦里管其他男人叫“爸爸”。
母亲逐渐混乱的神志并不是菲尔达唯一的麻烦。她不辞辛劳地让母亲的身体保持洁净,不会因为整天躺在**而生褥疮。每隔两个小时就翻动一次奈斯比太太的身体,抹上各种药膏和润肤霜为她做按摩。便盆问题已经到了不能更糟的程度,以致最后她给母亲穿上了纸尿裤,至少晚上是这样。每当她想打开窗户,放一放屋里混杂的刺鼻气味时,她们便会大起冲突。不,她当然不是要谋害她。谁会因为吹五分钟冷风而丧命呢?不,她没关屋里的暖气。她可以自己用手摸摸看。不,她当然不是在取笑她,没说她是残废。最终,她把奈斯比太太一直戴在头上的穆斯林头巾放到暖气上五分钟,再拿给她,才让母亲相信一直有暖气。每一天对菲尔达来说都意味着一场战争。和自己作战,和母亲作战,和床单作战,和纸尿裤作战。这是一场永无止境的战争。在她被囚禁的这座房子里,只有一处避难所,那便是厨房。她从布丁里的海绵蛋糕、肉饭里的粒粒面、西葫芦上撒的莳萝以及反季黄瓜里散发出的那股夏天般的气息中寻求慰藉。然而,看到冰箱里存放的一盒盒食物,她却一点儿也不想吃。那些饭菜和甜食,她闭着眼睛也能做,它们已经无法让她满足了。上次照着食谱做菜是什么时候?上次因为做蛋糕而要称面粉或糖的用量是什么时候?为什么她不试试欧瑜不断发给她的那些法国食谱呢?西班牙人吃什么?韩国人吃什么?在新西兰,人们真的吃虫子吗?柬埔寨人真的喜欢吃炸蜘蛛吗?菲尔达一想到最后这道菜,不由得把手放到了脖子上,好不让喉咙打战。从烤菜花到炸昆虫,这或许是个难以实现的转变,但是不用那么极端也可以给厨房带来变化。改变烹饪习惯,并不是想换换口味,而是再也找不到其他方式来逃离所生活的这个世界了。
* * *
长期以来,这是马克第一个没有早醒的周六清晨。相反,他紧紧地蜷缩在被子下,听着雨滴那让人感觉安慰的声音。他的肩上担负着几个月的疲惫。自从克拉拉死后,他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外面度过的。他走过以前从没走过的路,发现了以前在巴黎从未见过的地方。在他出生和生长的这座城市里,他也不知道还藏着什么。他生平第一次去了阿拉伯人居住的社区。以前他一直很害怕去那里,那个地方完全和他想象的一样糟糕。他自己所住的地区,晚上九点以后就很安静了,而这些街道还闹哄哄的,人们还坐在楼前的大街上。他觉得在一群年轻的阿拉伯男人中不安全,与他们擦肩而过时,他连看也不看他们,竭力掩饰自己的恐惧。他总觉得警察害怕进入这种街区并没有错。纵火烧车几乎成了这些人的传统。近距离看过这些人住的地方后,马克理解他们是在反抗。然而,每个人的生活不都是自己选择的吗?走在这些地方,马克意识到,他一直过着自己的生活,而没去关注过别人,甚至没问过当前发生了什么。现在,他看到年轻人对生活,尤其是性关系,都持有不同的看法。他想自己和克拉拉拥护的是一九六八年的自由精神。当时马克只有十五岁,正好赶上那场席卷整个世界的革命风暴所制造的混乱。他对世界政治并不感兴趣,也不怎么懂。但当革命来到他身边的时候,他别无选择,只能加入。一九六八年五月那次最激烈的事件(3)就发生在他所在的区域,就在他自己的学校。月底结束的那场暴乱留给后人的是有关人权、性别自由和毒品的传说。所有这些,马克都经历了一点儿,但看到现在年轻人的生活方式后,他才知道那时的他们有多幼稚。
当他从那些阿拉伯人的街区走过的时候,有几次都被当成是去那里买毒品的法国富人。后来他意识到,法国男人到这里来没有其他原因。不过,他没有跑开。相反,他去了那里的酒吧,听小提琴那优美而富于穿透力的声音。他曾和克拉拉在突尼斯听到过同样的马洛夫音乐(4)。突尼斯的气氛和这里完全不同。走在巴黎的小巷里,他意识到在突尼斯他们就像是被带去看马戏团的游客。他不得不在巴黎到处走走,才好看到一个真正的北非。
他还去了皮加勒红灯区,那也是多年来的第一次。上次穿过那些栗色的布帘进入那种昏暗的地方,去看一个女人隔着厚厚的玻璃板表演,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从坐在售票亭里的男人那儿买代金币的时候,他有些难为情,仿佛这是他隔壁的邻居。和很多男人一样,女人挑逗性的言语和动作总会让他禁不住兴奋起来。十五分钟结束后,他却觉得比来之前更糟,带着一种想吐的感觉离开了。他不知道究竟是因为看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还是因为自己花钱去看这么恶心的东西而会想吐。或许,如果他能不去想克拉拉会对此有何感想,也可以放松下来享受一下。
最难以应付的是梦境。马克以前从来不知道,梦境的真实性足以把人逼疯。梦是一种模拟,感觉却真实到足以伤人。他从有妻子在的梦境里醒来后,一整天都摆脱不掉那种情绪。他不仅能摸到她的脖子,手指尖还能触到她柔软的肌肤。睁开眼睛后,他会看看自己的手指,好长一段时间都无法相信那只是个梦。
今天,这个周六早上,他终于要放手了。他没有一大早就朝大街走去,也不管那些梦带给他的痛苦,他仅仅是蜷在被窝里。今天是改变他世界的一天,他必须要勇敢,必须首先和自己作战,然后是这个城市,继而是和他所有的记忆。下床前他就知道,这一天过完他一定会身心俱疲,然而,他也知道,自己不能再这样逃避生活了。他厌倦了这样不像自己地活着。最终,大约十点钟,他稍微睁开眼睛,躺在**看着窗外的世界。巴黎灰色的天空从窗帘的缝隙里透进来。他应该以一顿健康的早餐开始这一天。或许可以从弗朗西斯那里买个可口的羊角面包。填饱肚子后,他就不得不动手做决定好的事了。马克今天要重新置办厨房里的一切。他要把橱柜里所有的东西都拿出来,放进袋子里,拿到二手商店去,然后去杜乐玛买来新的。他要学着做饭。说实话,马克很饿。实际上,他已经饿了几个月了。
伴着音乐声,他开始把所有东西都往袋子里放:烧焦的平底锅、缺了把手的杯子、没有盖子的烧水壶、崭新的炖锅、独具特色的蒸锅……一切的一切。没有克拉拉的两三个月以来,他已经习惯了和电视声音为伴。实际上,做所有这些事的灵感,都来源于几天前他看到的一个晚间电视节目。两个大男人主持一个名叫《美食之旅》的节目,他们到不同的国家和城市,烹饪当地的饭菜。这个节目在下午首播,午夜重播。马克刚开始看到这个节目的时候,正在吃三明治,那是从酒吧回来时在路边摊买的。节目结束时,他发现自己仍坐在那里,看着屏幕上滚动的演职员名单。而后他发现,第二天晚上同一时间,他又打开了同样的频道,第三次再看的时候,他知道自己确实喜欢这个节目。
吸引他的并不是菜谱,而是那两个人通过食物理解世界的方式。比方说,鲑鱼不仅仅是维生素B的来源,或是一道美味佳肴那么简单;鲑鱼是一种智慧。用浆果汁腌制鲑鱼,并不仅仅是为了品相好。据爱尔兰的神话,鲑鱼的智慧是吃浆果得来的,人吃了鲑鱼后也会获得智慧。北部的人认为,这种鱼从咸的海水游到淡水中产卵,代表着连接两个世界的纽带。马克惊诧地发现,原来自己吃的每一口鲑鱼都可以那么有意义。《美食之旅》是马克一直在寻找的出路,可以帮他逃离内心世界,迈出新生活的第一步。
收拾完大型厨具后,他开始收拾抽屉里的东西。刨丝器、削皮器、打蛋器、冰激凌勺、裱花袋、奶酪切片器……无论是什么,他全部都要扔掉。每当他发现自己拿着什么东西超过一分钟时,就强迫自己把它和其他器具放到一起。当他从手持搅拌器上取下缠成团的搅拌棒时,眼泪涌了出来。他想起了克拉拉为他做的生日蛋糕。但是,他没有改变主意。那些洗干净、烫平叠好的抹布和擦碗布也未能幸免,都被请出了厨房。在给最后一个袋子绑上绳子之前,他拿起那个前一晚上让他感受到妻子温暖的隔热手套,也放了进去。他歉意地向妻子说道:“请原谅我,我的爱人,我早晚都是要重新开始的。”他站在厨房门口,手里提着袋子回头看,以前桌子上的餐巾盒现在也不在了。他想,把所有东西扔掉前,记下它们的名字就好了。但他以为已在脑里记下的那些要买的东西现在快忘光了,唯一能记得的只有平底锅和抹布。在忘记这两样东西前,他必须赶紧去买。他打车先去了蒙日路和勒穆瓦纳红衣主教路交叉处的二手商店,处理完旧东西后,又继续步行。他记不清上次来杜乐玛是什么时候了。家里的一切东西都是克拉拉购置的,从马克的袜子到墙上挂东西用的钉子。那时他连针织套衫的颜色都不管。他喜欢绿色,但他不确定要是自己买是否也会选这种颜色。
这是巴黎一个典型的周六。城市里一半人在咖啡馆,另一半人则在杜乐玛。在门口的指示牌前站了几分钟后,他找到了要去的卖区,乘电梯上去了。他从没想到厨房用具能如此具有艺术性。现在他意识到,历史的影响在厨房器具上也能体现出来,正如在所有其他艺术形式中都能体现一样。他想起这里的很多东西小时候都曾在祖母的厨房里见过。铜杯子的光泽吸引着他。在他推着空空的购物车向前走的时候,他发现有一群人都站在卖场的一角。看上去,他们与那些在卢浮宫争相欣赏那幅七十七乘五十三厘米的《蒙娜丽莎》的艺术爱好者没什么两样。他把购物车放到一边,也挤进去看才发现,吸引那么多人的,是法国著名厨师米歇尔·布拉斯的最后一件遗作:价值两千欧元的菜刀七件套。这套刀具里的每一把刀都有各不相同的刀刃和刀把,而且都是手工打造的。这件艺术品是法国大厨和一位日本厨师的联袂杰作,是将法国美味和日本料理融合在一起的完美刀具。马克看到很多女人都艳羡地盯着这套刀具看,发觉她们把这些菜刀看得跟珠宝一样。他倒吸了一口凉气,想到了刚才给二手商店的那套刀具。那套看起来也不错,但是,他现在才意识到,它的价值可能比眼前这套要贵得多。他朝其他货架走去,离开了人群。当他在竭力弄明白各种菜刀都适合做什么的时候,他看到了一个德国三叉牌的初学者三件套。这套刀具里有指南,才一百二十欧元。“很好。”他说,而没有意识到几个月来脸上第一次没有故作欢颜地浮现出了一丝笑容。他对自己的第一个选择很满意,也很有信心。可悲的是,当他站到满是平底锅的货架前,那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了。至少有三十种不同的平底锅挂在他面前,他完全不知道这些锅有什么区别,刚想下定决心买这一个,再看一眼旁边的,就又改变主意了。
若不是店员萨宾娜上前来帮忙,他或许早就空手离开了。萨宾娜是个年轻女人,声音柔和,头发向后扎成一个马尾。远远地在一边看了半天,发觉马克完全不知所措后,她决定上前来帮助这个人。一般来这儿的顾客都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所以不需要帮助,有时店员来帮忙,他们反而会生气。而听到萨宾娜问他是否需要帮助时,马克感激得眼泪都快流下来了。他说了很多遍“谢谢”,并说自己毫无头绪,而后只告诉她自己在找什么。
“嗯,那您想用平底锅做什么?”
“什么?”
“您准备用它做什么?”
“哦,我也不知道。煎蛋?”
“好,那很简单。如果您还能告诉我预算是多少,那我们很快就能决定买哪个了。”
“预算?”马克想。看起来烹饪这种爱好不便宜呢。以前,他以为平底锅也就十欧元左右,最多也就十五欧元,但这儿的价签显示,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儿。
“嗯……我也不知道。不要太贵,但要经用。”
“嗯。最后一个问题,铸铁的还是不粘锅?”
在意识到最后一个问题几乎要让她的顾客放弃时,萨宾娜决定替他选。显然这个人对烹饪一窍不通。看到他选的刀具,她就明白他完全是个初学者,这也就意味着要是用铸铁锅很可能会把蛋煎煳。于是她向马克展示了一款简单、价格合理且质量很好的不粘锅,告诉他:“这一款很合适。”马克无意质疑她。实际上,如果她能帮着把其余所有东西都买齐,那一定会让他免于发疯的。选完平底锅,他们又看了炖锅和砧板。萨宾娜禁不住问:
“您刚来巴黎吗?”
“不,怎么了?”
“您买了很多厨房用品。”
“不……不是,不过我要开始自己做饭了。”
她微笑着看了看马克,虽然她想知道为什么,但还是没问。相反,她继续陪马克在一排排货架间流连。他们在厨具部分选过几件小物品后,马克感到,这一天他无法再应付更多了。现在花的时间已经超出他的预期了,而且很累人。他想留点力气到晚上,然后开始做第一顿饭。何况他已经买了最重要的东西——滤盆,其他的都不太重要了。
谢过萨宾娜后,他径直向收银台走去。后面的萨宾娜一直注视着他。然而看到浓缩咖啡机时,他再次停了下来。他还没有勇气用家里的咖啡机,而且似乎他也不可能再用了。或许对美式咖啡的喜爱也已到了尽头。他既没看标价,也没犹豫,立即把浓缩咖啡机放进了购物车,然后继续往前走。萨宾娜看得发呆,她不明白,这个所有价格都要问一遍的悲伤的怪人,在最后却想也没想就买了全店最贵的一样东西。
付完一千三百欧元的账单,打车走了一小段路后,马克发觉自己拎了很多东西站在公寓楼前。他想或许该接受收银员的建议,选择送货上门。输入门禁密码后,他把其中一个袋子放在门口,并将其他的拎了进去。就在他希望没人看到也没人主动要帮忙的时候,他看到弗朗西斯正站在他身后,腰上还系着围裙。和马克预想的不同,他没有问任何问题,只是帮自己的这位邻居把袋子提到电梯里,又拎到他的公寓。这位法式蛋饼大师对烹饪的了解足以让他明白袋子里是些什么,然而他什么也没说。就在他转身要进电梯的那一刻,他看到马克向他伸出手。“谢谢你送我蛋饼,很好吃。”他说。弗朗西斯接受了这份迟来的感谢,紧紧地握住了马克的手。
(1) 在铜器上镀锡,能防止铜生锈、变乌。
(2) 即《蜜蜂总动员》。
(3) 指一九六八年五月在法国巴黎所爆发的社会运动,又称“五月风暴”。整个过程由学生运动开始,继而演变成整个社会的危机,最后甚至导致了政治危机。
(4) 北非马格里布地区安达卢西亚经典音乐的一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