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寫作的秘密:大師教你寫作文

第七節 議論文的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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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原無一定的成法,議論文的順序當然也不能說有一定。以下所說的事項,不過是普通的說法。

(一)命題的位置 議論文原是對於命題的證明,命題當然是議論文的根本。所以命題在一篇文章中應該擺在什麽地方;還是先列命題,後來說明呢;還是先加說明,後出命題呢?這實在是一個問題。

在最普通的文章,應該先提出命題,使讀者開首就了解全篇主旨所在。若是把文章讀了半篇,還不能曉得究竟講點什麽,這類不明晰的文章,普通不能算好的。

先列命題,能使文章明晰,卻是有時也不應當先將命題列出:

第一,命題容易引起反對的時候 例如對學校學生主張有神論,或對宗教家主張無神論的時候,倘使先把命題揭出,必致開端就惹起觀聽者的反對,以後雖有很好的證明,也不足動人了。這種時候,應當先從比較廣泛點的地方起首。對學生講有神論,可先從科學說起,說到科學不可恃,再提出有神論來。對宗教家主張無神論,可先說古來有神論和無神論的派別,各揭出其優劣,使聽者覺得無神論也有若幹的根據,然後再提出自己主張無神論的意見。

第二,命題太平凡的時候 例如在慈善會場中演說“人要有慈善心”的時候,若開端先將命題提出,聽的人就厭倦了。這種時候,可從“生存競爭的流弊”等說起,使聽者感覺慈善的必要,然後再提出本命題來。

(二)證明的順序 通常因果論應當列在前麵,符號論列在最後。因果論若列在最後,就使已經證明的事情和當麵的問題無涉。若四種論證都全備的時候,就是(1)因果論、(2)譬喻論、(3)例證論、(4)符號論;這是最普通的。

先列因果論,使讀者預想有像結論的事實。次列譬喻論和例證論,使讀者預想著在別時別地所有的事實,或者在此也要起來。到了最後的符號論,使讀者覺得所預期要起來的事實果真起來,就能深切地信從了。再用前麵所舉的甲殺乙的事例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