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品文本隨時可作、隨地可作,不必再待特別機會。這裏姑舉一二便於作小品文的機會於下:
(一)日記 日記因人的境遇、職業不同,種類當然很多,但大體可別為二種,一是隻記述行事的,一是記述內麵生活的。在普通人的日記中,兩種時時相合,前者重事實方麵,後者重心情方麵。例如:
晨五時起,到後園散步,早膳後赴學校。授課三小時。傍晚返寓。S君來談某事,夜接N自滬來信。燈下作覆書。閱新到雜誌。十時就寢。
數日來的苦悶,依然無法自解。來客不少,可是都沒有興高采烈地接待他們。客散以後,一味隻是懊惱,恨不得將案上的東西,擲個粉碎。天一夜,就蒙被睡了。
上麵二例,前者是以行事為本位的,後者是以心情為本位的。兩者雖任人自由,沒有限製,但為練習文章計,應當注意這兩方麵的調和;一味抒述內心生活,雖嫌虛空,然賬簿式的事實的排列,也實在沒有趣味。因此,最好的日記是於記述事實之中,可以表現心情的作法。請看下例:
昨晚執筆到一點鍾,起來覺得有點倦懈。天仍寒雨,窗外桃花卻開了。H來談,知N已病故,不勝無常之感。忽然間N的往事,就成了全家談話的材料了。下午到校授課,夜仍譯《愛的教育》,隻成千百字。
上例雖不甚佳,然可視為兩方調和的一例。我國古來,日記中很有可節取的文字;案頭現有《複堂日記》,摘錄一節如下:
積雨旬日,夜見新月徘徊庭階,方喜晴而礎潤如汗,雨意未已。二更猛雨,少選勢衰,枕上閱洪北江《伊犁日記》,《天山客話》終卷。睡方酣,聞空樓雨聲密灑,霆雷如百萬軍聲,急起,已床屋漏矣。兩炊許時,雷雨始息,重展衾枕,已黎明,是洪先生出關,車行三四十裏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