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寫作的秘密:大師教你寫作文

第四節 小品文作法上的注意——著眼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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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品文是記述現實生活的一部分的東西,以描寫部分為目的;要寫全體的事象,當然不是小品文所能勝任的。所以作小品文必須注目於事物的細處,就極微細極瑣碎的部分發見材料。習作小品文所以能使人的觀察精細銳敏,原因就在這一點。試看下例:

(甲)鱗雲一團,由西上升;飛過月下,即映成五色,到紫色緣邊,彩乃消滅。團的月懸在天心,皎皎的銀光籠罩著平和的孤村。四邊已靜寂了,地底下潛藏的夜氣,像個呼吸似的從腳下衝發上來。

——《月夜》

(乙)一到半夜,照例就醒,醒了不覺就悄然。窗外有蟲叫著,低低地顫動地叫著,仔細一聽;就是每夜叫的那個蟲。我不知於什麽時候哭了,低低地顫動地哭了。忽而知道,這哭的不是我,仍是那個蟲。

——《蟲聲》

上二例都是描寫秋夜的;一以月為題,一以蟲聲為題;一以景色為主,一以作者的心情為主。趣向不同,好壞雖難比較,然秋夜的情調,二者中,何者比較能表示出來呢?不用說,後者勝於前者了。這個原因,就是(甲)欲以短小的文字寫繁複而大的景物,(乙)卻隻寫蟲聲(一個蟲聲)。

欲在一小文中遍寫一切,結果必致失敗。初學者作“春日遊某山記”,往往將上午某時出門,途遇某友,由何處上山,在何處休息,何處午餐,遊某寺某洞,某時下山,怎樣回家等,一一列舉於短小的文字中,結果便成了一篇板笨的行事賬簿,當然沒有什麽趣味可得的。

不但描寫景物是這樣,即在抒情文、感想文、議論文中,也是如此。小品文的材料,與其取有係統的整個的,不如取偶發的、斷片的。例如:

去年今日此門中,人麵桃花相映紅。人麵不知何去處,桃花依舊笑春風。

這是崔護的詩,所以讀了能使人感動,全在他能觸物興感,把偶發的斷片的材料來活寫的緣故。如果平鋪敘述,把一切事件都說到,就成了“崔護某處人,一日在某處遇一女郎……”樣的一篇東西,使人讀了,最多也不過得著“哦,有這麽一回事”的感覺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