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敘事文的意義
記述人和物的動作、變化,或事實的推移的現象的文字,稱為敘事文。例如:
寶釵與黛玉回至園中。寶釵因約黛玉往藕香榭去,黛玉因說還要洗澡,便各自散了。
——《紅樓夢》第三十六回
(人的動作)
汽笛曼聲地叫了。汽船畫圓周,緩緩地靠近埠頭去。
——《省會》
(物的變化)
敘事文原和記事文一樣,同是記述事物的文字。不過記事文以記述事物的狀態、性質、效用為主,而敘事文以記述事物的動作、變化為主。所以記事文是靜的,空間的;敘事文是動的,時間的。例如:
(一)牽牛花有紅的,紫的,顏色雖很美觀,但少實用。
這是述說牽牛花的形狀和性質的,是記事文。
(二)院裏的牽牛花,紅的,紫的,都很鮮豔地開了。
這是述說牽牛花的變化的,是敘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