蝗蟲要掠奪人們的糧食,但另一方麵,人也在吃蝗蟲。南非地方有吃蝗的人種,他們除去蝗蟲的翅和腳,再將它研碎,作為日常的食料。有時,塗上麥粉,到油鍋裏去一炸,做成一種煎餅,這算是細點心了。平日,把蝗蟲在火上一炙,蘸了醬油就吃。
在從前阿拉伯國家裏,蝗蟲算數一數二的上等肴饌,當舉行祭典或慶祝時,台麵上無論如何不能缺少這道菜。現在更把獨瑪將軍在所著《大沙漠》中,引用的阿拉伯某著者的蝗蟲食譜,節譯在下麵:
蝗蟲是人和駱駝的好食料。把活的,或是曬幹的,取去肢、翅、頭,或炙,或煮,或是加了麥粉燉湯吃。
曬幹了,磨成粉,加些牛乳,或加麥粉調煉,再加脂肪或牛酪及鹽,煮食。
我們是靠聖女瑪利亞的福。神為了她要吃無血之肉,而送蝗蟲。
一天,有人去問回教徒的王惡瑪魯:“你究竟許不許人民吃蝗蟲?”王回答說:“我也要吃一籃呢!可以吃的。”那時王侯的禦饌中,除鷓鴣、兔子,以及美味的水果外,必定有用長長的竹絲串著的燒飛蝗。據說味道和小蝦相似,但還要鮮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