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摸摸头2.0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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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让全名林光让,忧郁的眼神,浓密的短髯,年轻时的林子祥,胡子版的刘昊然。

乍一看他像个落难书生,秋夜落拓兰若寺,风霜难掩书卷气。

再一看他像个18世纪的英国探险家,略带拘谨的绅士气、风尘仆仆的小沧桑。

他寡言讷语,很少主动和人说话,面对寒暄总是彬彬有礼地笑,往好了说是礼貌,仔细一瞧是羞涩,喉结动啊动,十指微微抖,脚尖不自觉地往后缩,有一丝令人摸不清头脑的小紧张。

会害羞的男生是杀器,尤其是帅到他那个级别的,很多女生看上他一会儿心就软成了棉花糖,进而想狩猎他喂养他保护他拯救他……

那些女生大多失望而退。这家伙是块木头吗?软玉温香他不纳,明眸暗波他不接招,绣球当捡他不捡,白瞎了这副乱人心旌的好皮囊。

老鼻子女生被伤了自尊,觉得他禽兽不如,怨他眼光高,不然就是另有性取向。

说来也是令人费解,年轻力壮血气方刚各项功能健全,不谈恋爱不交女朋友整整五年没有过**,男女之事上他尘心不动,古怪得像个苦行僧一样。

衣食住行,很多方面阿让都像个苦行僧,严重缺乏物质欲望。

他春夏秋冬只穿一双鞋,黄色的,伴他走过万水千山,陪了他十几年的时光。

那鞋的底儿没棱角,数年前就磨没了。有一年他和老潘爬雨崩,时逢积雪未消,十八公里的山路一步一跤,磕长头一样,扑街一样。老潘没辙,换了一只鞋给他,认为起码一只脚不滑,俩人搀扶着迤逦前行,鼻青脸肿的一起摔跤,差点儿憋屈死在雪坡上。

火塘前他抢那只鞋,抱在怀里不撒手,不让老潘烧,说还能穿还能穿,大不了他用菜刀在鞋底上重新刻出几个槽。

后来没刻,鞋底儿磨得光又薄,无处下刀,担心戳漏了。

老潘说,阿让穿的不是鞋,是他妈一块肥皂,从认识他那天起就没换过,他的理论是只要鞋底没掉就还能穿,重买一双没那个必要。

那鞋也真的仗义,知道主人穷,苟延残喘知恩图报,底儿就是不掉。

他的穷是他自己选的,并安于寒酸。很多事情他都认为没那个必要,比如冲锋衣,比如登山包。他常穿的是件粗呢子小西服,风里雨里雪里雪崩里,纽扣每颗都不一样,补丁打在两肘上,哆哆嗦嗦的冻得狗一样。

包也只有一个,双肩背,疯马皮的,裂口绽线伤痕累累,品相之惊悚,好似闯过弹雨蹚过战壕。一般二般的小偷是无法征服那个包的,开拉链是个大工程,需要角度、力气和技巧,甚至还需要一点儿运气。

那拉链年事已高油盐不进,比较固执比较倔强,动不动就心情不好。

包里其实也没啥,两件内衣一条秋裤,一个本子两支笔一根羽毛……

笔是旧钢笔,本子是老日记本,记满了各种故事,夹满了各地的车票。

羽毛是高桥的羽毛,他的宝贝,自从他决定了当下的生活方式,再想买也买不起了。

他的生活方式也在那个包里——

一部苹果5手机

一部拍立得相机

一台佳能老5D,以及一个851.2定焦镜头。

阿让是个摄影师,来自中国香港。

帅得人神共愤,穷得令人发指。包里那些是他最值钱的东西,他全部的家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