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摸摸头2.0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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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潘说,以阿让的水平,拍拍明星拍拍封面,轻轻松松国内一线。

如果他肯的话,几张照片一万块钱,几年之内能买房。

可是他不想。

不想成名不想赚钱,拍的照片不仅不卖,且还倒赔钱。

赔本生意他一做就是六年,越做越带劲,那是他的一个梦想,几乎算是另一种欲壑难填。

赔钱也要有钱赔才好,他没钱,捉襟见肘时老潘给他介绍过挣钱途径,让他去趟羊卓雍措给人旅拍婚纱。他去了,金主看到成片后大喜过望,十二分地满意,只是奇怪他神情中的萧瑟和悲壮……

好特别的摄影师,拍照时不声不响,每拍一张深呼吸一口,像个泅渡的人,蝶泳在水中央。

他拿到钱后就跑了,先跑回家把自己关了一天,接着跑去继续他的赔钱事业,一段时间后风尘仆仆地回来,局促地立在老潘面前,礼貌而羞涩地,笑得讪讪。

他又没钱了,等着老潘安排介绍零活,等着再度悲壮。

这样的事情不知发生了多少遭,听说每次他的表情都是忍辱负重式的,据说他那副熊模样真的很欠揍,像个无奈卖身葬父的良家妇女,等着被土豪劣绅逼良为娼。

更气人的不仅于斯。

有时临时有急活,甲方点名要最好的摄影师,老潘好心让他轻松挣大钱,他说不接单就不接,拒绝得斩钉截铁,理由只一句:我兜里现在还有钱!

那气势那架势,好像整个汇丰银行都揣在他兜里。

有钱了就消失,跑去完成他的奇怪理想。

没钱了就回来玩儿悲壮等散单,顺便气老潘。

西藏旅游有淡旺季,金主不常有,未必每次他没钱了都恰好能有活儿给他干,这种时候他习惯躲回自己的小出租房不出门,喝自来水吃方便面,以克时艰。

曾经他生活在狮子山下,衣食无忧家境良好,想吃烧鹅吃烧鹅,想吃生鲜吃生鲜。

如今出前一丁他吃不起,也吃不起辛拉面,很多时候康师傅他也吃不起,只吃不到两块钱的老北京干炸面。那面很有个性,甚是坚韧不屈,拉萨海拔高,沸水只有八十多摄氏度,需要泡上十多分钟才能把面咬断。这个香港帅小伙躲在十平方米的出租房里咽着口水盯着面碗,反光板压不紧碗,破靴子脱下来压住反光板。

其实,不论有钱没钱,他吃的一直是泡面,一吃就是五六年,整整五六年的时间,他变态地桎梏着自己,仿佛和自己的胃有世仇。

朋友们看不下去,常借故喊他一起吃饭补充一下营养。喊他他也去,并不驳人面子,再丰盛的大餐象征性地吃几口就停下来,筷子规规整整搁在面前,手也是,脚也是。

他并不提前退席,不言不语地坐着,笑得拘谨,一分一秒地忍受着煎熬。

次数多了,大家腻歪坏了,都是朋友,耍什么不卑不亢不食周粟?不带你玩儿了,吃你的泡面去吧你个小王八蛋!

也不是顿顿吃泡面,下乡追梦时他也吃藏面,偶尔也打打牙祭吃几个藏包子。

他热爱麦香鱼,那是他对食物的最高期望,每次都能吃到眼含热泪。

拉萨没有麦当劳,偶尔会有外地朋友给他带几个来,他的拘谨只会在麦香鱼面前雪消冰融,鼻子插在袋子里深深地嗅,激动不已的红扑扑的脸。

空运来的麦香鱼早不酥脆,软趴趴的像个鞋垫,气味也接近鞋垫,他却视为珍馐省着吃,剪成小块分成好几天吃,麦香鱼块+泡面。

最后一条麦香鱼惯例是会留很久,留到出行路上陪他。藏地苦寒,油炸食物不易坏,他把它郑重包好藏进手套箱,一路上把它当个盼头和希望。

但凡有了钱,都用以追梦了,实在山穷水尽时他也不是没有抛弃过所谓的底线,好像去的是那曲,受雇于内地虫草大老板,去拍美美的虫草宣传片。

靠手艺吃饭天经地义理所应当,他回来时却心力交瘁面色苍白,垂头呆坐在墙边,谁和他说话都不吭声,只是孱弱地微微抬起头,用力挤出一个做贼心虚的笑脸。

相机沉甸甸地挂在脖子上,他蜷缩着,像个犯错后等着受处分的小孩。

人活天地间,平衡是王道,又何必如畏虎般畏钱?

良好的物质基础无疑可以为一个人的精神追求提供良好的先决条件——但凡活明白的人才不会有他那样的纠结。

众人大都不解他的各色,只有老潘懂他,说:阿让还是个小孩子。

也对,小孩,懵懂懂地偏执,傻乎乎地倔强。

若不是个小孩,怎会有那么孩子气的理想,背井离乡不在意吃穿,不图名不图利不谈恋爱,不惜为了那个理想一赔六年……

不惜的还有命。

2015年他差点儿死在双湖县,那里平均海拔4960米,全世界海拔最高的县城。故事很简单,为理想故,他路过双湖那一站,起初是咳,后来是撕心裂肺地咳,旁人劝他撤离,他死活不走。工作尚未结束,他舍不得。

再后来他差一点儿死了,医生说的。当时他开始咯血,肺水肿症状已很明显了,医生连打带踹地逼走了他:什么见鬼的工作有命重要!再不走死在这儿了!他被送回拉萨时已意识模糊,但相机紧紧在怀里抱着。

身为摄影师,他只有一个定焦镜头,再买不起别的镜头了。

他的老5D用了十年,早就包了浆,每个边角都磨掉了漆,手磨的。

相机岁数大了零件松动,颤颤的,他自己除尘保养上螺丝,低着头坐在书店的小树下,一坐就是六七个小时,像个绣花的大姑娘。

那种全神贯注很吓人也很感人,打磨钻石一样,淘金一样。

专注时的男人总是充满魅力,有些姑娘在他身旁坐上一会儿也就爱上了他,看他的眼神都饶有兴趣,像在看着一只认真玩儿毛线球的小蓝猫。

他比猫难搞多了,再怎么撩拨也只是回应嗯嗯啊啊,并不舍得分神去回应那些示好。姑娘陪他坐了一整个下午后才发现自己没有他手上的小螺丝刀重要,大都铁青着脸跑掉。

也有锲而不舍的。

曾有个才貌双全的北大研究生爱上了他的专注,觉得他特殊又可爱,决心托付给他自己的终身。那姑娘生要走了他的微信,给他诉说了整整一个月的少女心绪,关于未来、关于异地,什么设想都做好了。

人家不在乎他穷,且认可他的理想,愿意陪他一起前行,是真的想和他在一起。

姑娘最终心凉,悄然离去。

连句拒绝的话都没得到,连一个字的回复都没有,一厢情愿地,结结实实当了一场空气。

合着那么真挚的心迹全成了垃圾短信,他自始至终没放一个屁。

没人知道他是否有过动心,只知那段时间他再度上路去完成理想,开着他的破车穿行在遥远的北方的空地,车上带着方便面,手套箱里藏着一块麦香鱼,怀里揣着那台老5D。

老潘说:阿让的女朋友就是他的相机。

他说:那次令人遗憾的错过之后,这个不谈恋爱的怪人曾发过一条朋友圈,也不知是致歉还是在自我解析——

……我是个无用之人,我期待有一天能摆脱所有的欲望,在创作中攻克所有的障碍。

……我是个无用之人,可能于我而言,爱情不过是生命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去爱。

无用之人,这好像是阿让的口头禅,不知缘何而起……不像是谦逊自贬,应该是真的这样自我认知。好吧,这个无用之人没有时间去爱,不需要爱情,他的爱人就是他的相机,他的理想就是他的爱情。

为了这份畸恋,他甘心当个怪人,纠结拧巴不合时宜,偏执痴气,而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