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摸摸頭2.0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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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與老兵交好,但我一度認為他開的是黑店。

老兵火塘的酒價和菜品定價著實不低,高於麗江古城其他的食肆。說來也奇怪,卻日日爆滿,來消費的人一邊嫌貴一邊排隊,老兵的銀子掙得像從地上撿的一樣。

我曾閑來無事毛估了一下他的年收入,被得出的數字嚇了一跳,富豪算不上,小財主卻是一定的了。

老兵財不露白,掙了錢不花。

穿衣服他也不講究,迷彩褲一穿就是一整年,被炭火燒出不少小洞,隱約透出底褲,紅的,三角的。

他冬天一件山寨迷彩服,夏天一件迷彩T恤,領口早就被搓洗得變了形,肩頭和胸口被水洗得發白,麵料太低劣,上麵起了一層球球,胳膊一抬,劈裏啪啦生靜電。

農民工穿成什麽樣他就穿什麽樣,打眼一瞅,真真像剛扛完水泥鋼筋空心磚,剛從工地裏跑出來的。唯一的區別是他一年四季內紮腰,軍用皮帶煞得緊,褲腳也全被塞在靴子筒裏。

我實在是看不下了,送他一件牛津紡的天藍色手工襯衫。他也穿,套在破迷彩T恤外麵穿,硌硬得我三天懶得搭理他。

老兵也不買車,整天騎一輛破電動車。此車曆史悠久,絕對是電動車裏的祖宗級別,他安了兩個裝菜的車筐,有時候采購的東西多,背上再背上一個塑料背簍。正麵看背麵看,活脫脫一個趕集賣雞蛋的農民大爺。

我坐過一回他的電動車,北門坡的坡度不大,車開到一半怎麽也爬不上去了,一邊發出詭異的聲音,一邊往下出溜,我嫌他的破車腎虛,馬力太小,他嫌我身體太沉。

沒拌幾句嘴,車子歪倒在路旁,筐子裏的雞脖子扣了我一身,旁邊騎自行車的遊客嗖嗖地路過,好奇地瞅瞅我們。

我說:老家夥,你掙的錢買輛大哈雷摩托都買得起吧,摳吧你就,摳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