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摸摸頭2.0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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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的心裏揣著一個血淋淋的世界,他並不屑於話與人知,隱居滇西北的多年裏,並沒有多少人知曉他的過去。

曾有位報人如我這般機緣巧合了解了他的故事後,把他的行伍生涯撰成數萬字的長文。那人也算是老兵的好友,因為事前未打招呼,老兵獲悉後,找到那人,在文章發表前懸崖勒馬,連人帶筆記本把人家扔進了河裏。

那人在河裏撲騰著喊:媽的,絕交!媽的,為什麽!……

老兵不睬他,盤腿坐在水邊抽煙。沒什麽可解釋的,不過是一個執拗的老兵,不肯用他兄弟們的血給自己貼金。

我寫這篇文章並未征得老兵的同意,我也做好了被他扔下河的準備。

無他,在這個不懂得反思的時代,有些故事應該被後人知曉。

不奢望銘記,知曉即可。

有廟堂正史,亦應有民間修史。何為史?末學淺見,五個字:真實的故事。

是對是錯,是正是反,百年後世人自有分曉,但無論如何,請別讓它湮沒,那些鮮活和真實的細節,有權利被人知曉。

不應遺忘:那些人曾經曆過那些事,然後那樣地活。

寫就寫了。

我等著老兵來把我扔下河。

老兵歸隱滇西北後,一直以賣燒烤為生。最初的燒烤店不過是個攤位,他那時招募了一名服務員,就是後來的老板娘拉措。

有時候,女人就是這麽神奇,不論你曾經滄海還是曾驚濤駭浪,她都會成為你前段人生的句號,後段人生的冒號。

關於這段公案,老兵和拉措各執一詞。老兵信誓旦旦地說最初是走婚:當年拉措居心叵測,邀請他這個老板去瀘沽湖玩,晚上偷偷爬進他的房間把他給辦了……他力氣沒人家大,不得不就範。

拉措挑著丹鳳眼推他,咬著後槽牙說:你再說一遍!你再說一遍!你再說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