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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靜:自由,就是對何謂正確不那麽確定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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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8 11:50:48|瀏覽366241次|評論425

1

2008年5月,中國青年人正在發起一場ANTI-CNN運動。有一個CNN的白人評論員用“goons and thugs”來形容中國人。

當時我在美國,遇到一位美國國務院官員,談起此事,他苦著臉說:“這個人也常常辱罵我們。”

旁邊他中年同事說“那是個讓人惡心的人”。

小胖子補了一句:“不過他不代表白人,也不代表電視台,他隻代表他自己。”

我說,你們為什麽要忍受他?

他頓了一下,很無奈的神色,說:“但這是憲法給他的權利。”

“那你們幹嗎還幹這個活兒?”我笑。

他也笑:“因為神經粗。”

杜魯門總統當年寫信給家人抱怨,說他被新聞界折磨、糾纏,除了一忍再忍,無法可想,但最後他說“扛不住熱,就別進廚房”。

2

看安東尼·劉易斯這本書,才知道,美國走到這一步,走了很長的路。

這是一個在1800年之前還有《防治煽動法》的國家:“撰寫,印刷,發表或出版任何針對聯邦政府或者總統的不實之詡,誹謗和汙蔑之詞,意圖損害政府、國會、總統聲譽者……”最高判處兩年徒刑。這個法律出台後的三年中,有十三人被捕入獄。

這樣一個國家裏,一個被公開辱罵的官員能夠說“這是他們的憲法權利”,要靠多年形成的社會共識和文化經驗。何帆翻譯這本書,就是因為,“《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是一個重要轉折點。

1960年3月29日,南方民權運動正在緊要關頭,馬丁·路德·金的支持者們在《紐約時報》刊出了一份政治宣傳廣告,指責官員們正采取非法手段破壞民權運動,但文中對事實有所誇大,增加了金被逮捕的次數、修改了虐待事件的具體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