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鄰兮

第十八話 喜歡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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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父母都會有子女繼承自己職業的心願,丁明也不例外。

他小時候努力培養丁爾夕畫畫的愛好,丁爾夕卻老是摔畫筆或者在畫紙以外的地方到處亂畫,長大以後再也沒碰過畫筆。

丁明不會逼迫女兒做不喜歡的事情,又把希望寄托在丁耳朵的身上。

丁耳朵從小就喜歡看各種各樣的繪本,在丁明的殷切盼望下拿起過畫筆,也沒有不喜歡,但是每次都是沒畫幾筆就跑去看動畫片了。

有一次,丁明想讓丁耳朵好好畫畫,不然不許玩其他的東西,丁耳朵哭著撲到媽媽的懷裏告狀。

那個時候她不知道爸爸媽媽已經在吵架,任何事都會成為引爆的導火索,兩個人因為這個事情又吵了起來。

“我最討厭畫畫了!”丁耳朵在爸爸媽媽的麵前把畫板推倒,然後捂著耳朵跑回房間。

不久就是丁明和妻子的離婚。

“你們為什麽要分開,是因為我不畫畫嗎?我以後每天都畫畫,不看動畫片了好不好?”丁耳朵哭著問媽媽。

“這是我和你爸爸之間的問題,和你沒有任何關係,耳朵。”媽媽摸著她的頭說。

“你們要是分開,我就再也不畫畫了。”丁耳朵以為自己生氣會和以前一樣起作用,會得到想要的玩具、去想去的遊樂園,但她發現自己錯了。

丁明送走她們的時候,給丁耳朵準備了一套嶄新的畫具,耳朵隻看了一眼就轉過頭去跟著媽媽上了車,這套畫具至今還在丁明的畫室裏放著,丁明每次看到,都一聲歎息。

“小孫老師,你好,丁耳朵她闖什麽禍了嗎?”當丁明在畫室裏又一次沉重歎息的時候,丁爾夕正喘著大氣站在丁耳朵班主任的辦公室裏。

“耳朵姐姐你別緊張,先休息一下。”

丁爾夕不能不緊張,被老師叫到學校一直是她擔心會發生的事情之一,其他的還有生病、早戀、受同學排擠、校園霸淩,等等,全都列出來可以寫滿一張紙,現在終於發生了這張紙上的其中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