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心、异物及其他

【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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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三年,八月十六10。巳时刚过,青郁郁的绿蝇就在西市聚集,暂时栖在酒旗和幡上。它们嗅到了未时的血腥气。

时值八月,骄阳如火,旗幡纹丝不动。几只乌鸦踞在房檐上一声不吭。那是最有利的地形,届时只需一个短促的俯冲,这些扁毛畜生就能享用一餐血肉的盛筵。

已有大半年没看到他了,还有一个多时辰,我就能见到我的主人了。最后一面。

人们围拢在烈日下,脸上泛着油光和看戏人的焦急和兴奋。“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很多鸭,被无形的人捏住了的,向上提着。”

我挤到第一排,下死力保住这个位置。正对面,是一根被漆成红色的十字木柱,自打看到这东西,我的眼泪就没停过。身边一个衣衫褴褛须发杂乱的人问我何故,“没啥,老毛病了,迎风流泪。”我说。

“可今儿没风啊。”

“有的,是你感觉不到而已。”我合上眼,用别别扭扭的官话答道。“说不定,一会儿老天爷就要刮一场很大的风,下一场很大的雨。”

话音甫落,赤日炎炎之下,真的就有一股细微的风刮过,我闭着眼也能觑到,身边那人打了个冷战,瞥了我一眼,垂下头,不再言语。

未时,杀人的人来了。一个文官模样的人宣读了钦定给主人的罪名:“咐托不效,专恃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款则斩帅,纵敌长驱,顿兵不战。及至城下,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又潜携喇嘛,坚请入城。”那官儿清了清喉咙,继续念道:“……处以磔刑,妻孥流三千里充军,籍没家私……带袁犯,验明正身,即刻正法——”

磔刑。磔刑。磔刑。我倚住身后的人才没当场栽倒,主人,你犯的是十恶不赦的罪吗?为什么上天要给你一个这样的死法?那一刻有个念头冒出来——

下雪吧下雪吧下雪吧,老天,你为民女窦娥开眼怎么就不能为我主人开一回眼呢……

主人被带上台子,镣铐叮当作响。看上去他在狱中没受过什么酷刑,是啊,“莫须有”的罪名还有什么可拷问的呢?其实你们都明白,什么都明白。

主人脸上平静异常,只是那三绺长须又长了很多,垂至胸腹。我确信他看到了我,他眸子里有星光一闪而逝,那光是热的,如同铁匠铺溅出的火化,灼着我的心。主人微微颌首,口占一绝——

一生事业总成空,

半世功名在梦中。

死后不愁无勇将,

忠魂依旧守辽东。

验明正身后,两个赤膊红衣的行刑刽子上来,把主人拖到柱前,捆上。一人擎尖刀,只几下,便把主人的衣衫挑开,扯了几扯,主人就赤身**了。另一人捧来一物,“唰”的一抖,罩在主人身上,绕至身后,似是在系紧条带——主人被一张渔网死死勒住,皮肉尽凸出网眼。

“行刑——”

一个刽子手捏一把月牙形小巧弯刀,高高抬起,在台上兜转半圈,我身后的人群发出一声欢呼。刽子在主人身侧立定,左掌横在主人乳下,右手持刀,在主人乳部只一剜,一小块皮肉就坠在刽子左掌心,主人的**在他掌上兀自抽搐。

“私通鞑子的汉奸肉,一钱银子一块啦!”右首的刽子一手拢耳,叫卖般冲人群吆喝11。

我终于晕厥过去。最后看到的,是无数条蛇在主人面皮下蹿行,无数只脚踩过我的身体跃上刑台。

等我醒来时,已交黄昏。兵勇们围着刑台。浓烈的血腥使我昏昏沉沉,我踉跄着回到下处。

路上,人们津津有味地说,主人至死眼也睁着,口中藏着牙齿咬碎的声响。

有人看见,人们扑上来撕咬时,主人的眼中流下了泪,汩汩不绝。

还有人说,行刑刽子每剜下一块肉,百姓就掏钱买下,当场生吃,不多久,就无肉可割。

另有人说,那是你们没我等的耐心,我们等到了开膛破肚,嘿,那行刑刽子的买卖又来了,大家欢快地就像是肉铺重新开了张,你买截场子,我来半个腰子,老汉我还讨了一块肝吃,生啖汉奸肉,佐以烧酒,血流齿颊,好不快哉!

又一人说,惜哉小生我去得还不算晚,虽没吃着肝肚肉肠,却好歹赶上了排骨筵,见那刽子抱着膀子不管,我们就跳上台去,扯柴火般拆下那汉奸的骨头,拿斧头砸个粉粉碎,回去让浑家熬排骨汤喝,倒也尝到了奸人之髓的味……

想我幼年,顺德鼠患,父亲堵住鼠洞,以烟火熏鼠。几日后挖开,鼠尸枕藉,然而翻检鼠尸,发现多有伤痕,似是撕咬所致。父亲提着鼠尾摇头,说,畜生就是畜生,遇到危难就同类相残。

可人是人啊,何以行畜生事呢?

我蒙了棉被大哭,一直哭到夜交子时。我爬将起来,掖了把菜刀在后腰。谁若挡着我收主人的遗骸,说不得也要砍翻几个,大不了追随主人下黄泉,含笑有余荣矣12。

一轮皓月悬于当空,四下极亮。这可不是偷尸的好日子。远远看去,见几个兵士纤毫毕现地在刑台四角伫立。可我已怀了必死之心,你们够胆就上来。我一手绕后,攥住菜刀的柄,踏上刑台,走向木柱。

柱上空空如也。难道,难道,那些恶狼般的暴民已把主人尽数吃了吗?

低头一看,柱下,主人的头颅尚在,口鼻两眼双耳已经剜去,可我还是能认得出你,主人。

我捧起头颅,揣进怀里,又把散落在台上的碎骨仔细收拾了,包了一包,跳下刑台。

倒是奇了,那四个带刀的兵士对我视而不见。

回去后,我把主人的遗骸掩葬在东花市斜街的广东义园中。没有立碑,现在还不是立碑的时候13。

我坐在主人的坟前,在月光下割破手指,发了血誓:我将告诉我的子孙,世世代代为主人守灵,哪怕我佘氏只余一女眷,也要守下去,直至我这一族绝灭。

至于那些啃食了吾主血肉肝胆的人,你们终有一天会呕出来,还我主人一个全尸。盼你们也呕出自己的兽性,好把罪孽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