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农场之外,丹尼斯·芬奇·哈顿在非洲没有自己的家。在他游猎的间隔期他住在我家,他的书和唱片也放在这里。当他回来时,农场会尽情地向他诉说。比如咖啡种植园,它的诉说是雨季第一场雨来临时的咖啡花,湿漉漉的像一片白垩云。当我在期待着丹尼斯回家,听到他的车开上车道时,我同时也听到农场的一切在讲述着真实的自己。他在农场总是很高兴。他只在想来的时候过来,而农场也知道他的一项全世界都没察觉到的特质——谦逊。他从不做自己不甘愿的事,也从来不会说什么狡诈的话。
丹尼斯有一个我十分珍视的特点:他喜欢听故事。我常常觉得自己如果生在佛罗伦萨黑死病时期,一定会因为讲故事的能力大放异彩。潮流变了,聆听故事的艺术也从欧洲消失了。不会阅读的非洲土著仍具有聆听的特质,如果你起个头,“有个人在平原上走,遇到了另一个人”,他们马上就被吸引住了,平原上那两个人未知的足迹萦绕在他们的脑海。但白人不行,即使他们觉得有必要这么做,也静不下心来听人朗读,他们要么变得烦躁,想起来有事情要马上去做,要么就会睡着。某个人会让你朗读些什么,然后却整晚坐在那里,专注于手边随便一本印刷物,他们甚至会默读一篇演讲。他们已经习惯于用眼睛来接收印象。
丹尼斯更加依赖耳朵来生活。比起自己阅读,他更喜欢听到故事被讲述出来。他来到农场时会问:“有故事听吗?”他不在的时候,我编了很多故事。晚上,他会让自己尽量舒服自在,在壁炉前把垫子摊成沙发的感觉,和我一起坐在地上。我就像讲述《一千零一夜》的谢赫拉莎德本人一样盘着腿坐,他则眼神清澈地听我讲一个长故事,从头听到尾。他比我自己记得都清楚,当某个角色戏剧性地出场时,他会打断我说:“那个人在故事开头时就死了,不过没关系啦。”
丹尼斯教我拉丁语,教我读《圣经》和希腊诗歌。他本人对《旧约》大半都烂熟于胸,而且他每次旅行都随身带着《圣经》,这让穆斯林对他十分敬重。
我的留声机也是他送的。留声机深得我心,给农场带来新鲜的生活,变成了农场之音——就像济慈的《夜莺颂》所写,“夜莺是林间空地的灵魂”。有时我在咖啡田或玉米地里,丹尼斯会带着新唱片不打招呼就来到农场。他让留声机放起歌,当日落时分我骑马回来时,傍晚清凉的空气携着旋律淙淙流动,对我宣告丹尼斯的存在,好像他在笑话我。他确实常常笑话我。土著们喜欢留声机,他们常围着屋子听。当我单独和仆人们在家时,几个仆人选出最爱的曲目让我放。诡异的是,卡芒提固执的偏好竟是慢板的贝多芬G大调钢琴协奏曲。他第一次要我放的时候,在描述时还有些困难,因为要对我讲清楚他到底想要哪支曲目并不容易。
不过,丹尼斯和我的口味不一致。我喜欢很老的作曲家,而丹尼斯好像是为了礼貌性地弥补他本身与时代的不协调,所有的艺术品位都极尽现代化。他喜欢听最新的音乐。他说:“如果贝多芬不那么通俗的话,我会挺喜欢他的。”
只要丹尼斯和我在一起,我们就很有狮子缘。有时他外出游猎两三个月回来,懊恼自己这次领队没有让欧洲人打到狮子。同一期间,马赛人也来到我家求我出马,去干掉某只吃掉他们牛的雄狮或母狮。法拉和我去他们村安营扎寨,熬夜等待猎杀,或是一大清早就出门,却连狮子的足迹都找不到。但当丹尼斯和我开车兜风时,平原上到处都是狮子,就像在列席执勤一样,我们会撞见它们进餐,或是看到它们走过干涸的河床。
一个新年的早晨,日出之前,丹尼斯和我在新修的纳罗克路上,以在烂路上能开的最快速度一路狂飙。
前一天,丹尼斯把一把直射弹道来复枪借给了一个要去南方参加打猎聚会的朋友,深夜里他猛然记起自己的疏忽,没向朋友解释来复枪的一个小毛病——微力扳机可能失灵。他很担心,恐怕那个猎手会因为不知道这个而酿成一些伤害。我们只好尽早出发来补救这一失误,而且只能走新路,尽量赶在纳罗克的打猎聚会开始前到达。六十英里的新路要经过一些崎岖的地区,而游猎队伍走的是老路,会被那些负重的卡车耽搁,开不快。我们唯一的麻烦就是不知道新路有没有修到纳罗克。
清晨的非洲高地,寒冷和清新的空气那么实在具体,以至于同样的幻想一次次地重现:你不在地面上,而是在深水里,在沿着海底前行。你甚至都不确定自己在移动,扑面而来的寒冷气流可能是深海里的洋流,而你的车像是某种行动迟缓的电鱼,可能只是稳稳地坐在海底,用车灯的双眼瞪视前方,让海底的生命穿梭而过。星星太大了,它们不是真的星星,而是水面微微发亮的倒影。在你的海底之路上,比周遭暗一些的活物不断闪现,跳出来钻进长草里,螃蟹和沙蚤也会这样钻进沙子。光亮清楚些了,接近日出时,海底向水面隆起——一座新生的岛屿。气味的旋涡迅速地掠过你,橄榄灌木的新鲜恶臭、焦草的咸腥味、一阵突如其来的压抑的腐烂气味。
丹尼斯的仆人卡奴提亚坐在箱式汽车的后座,他轻轻地碰了碰我的肩膀,指向右边。路边十二到十五码左右,有一大团黑影——一头在沙滩上休憩的海牛,它身上还有些什么在黑暗的海水中搅动。后来,我看清是一头死掉的公长颈鹿,被打死两三天了。这里不允许射杀长颈鹿,后来丹尼斯和我还不得不对射杀它的指控做自我辩护,但我们可以证明,我们遇见它时,它已经死了有一段时间了,尽管没找到杀死它的人以及猎杀它的动机。有一头母狮在啃食长颈鹿的巨大残骸,她这时抬起头,看着经过的车辆。
丹尼斯停下车,卡奴提亚也端起了肩上扛的来复枪。丹尼斯低声问我:“我可以开枪吗?”他很有礼貌地把恩贡山视为我的私人猎场——我们穿过的地方正是马赛人来我家抱怨失去牛只的地界,如果这就是那只接二连三咬死牛和小犊的猛兽的话,那么终结她的时机到了。我点点头。
他跳到车外,向后滑了几步,同时母狮也潜藏到了长颈鹿尸体的背后,他绕过长颈鹿走到射程以内,开枪。我没看到她倒下,我走到她身边时,她已经躺在大片黑色的血泊里。
没时间给她剥皮了,要想阻止纳罗克的游猎就得赶紧上路。我们环顾四周,留意了位置,死长颈鹿的气味重得要命,经过时很难闻不到。
我们又开了两英里之后就没路了。修路工人的工具摊在那里。前面是广阔的石子地,在晨曦里一片灰茫茫,没有任何人工的痕迹。我们看看工具,又看看荒野,看来只好让丹尼斯的朋友冒这个险了。后来他回来告诉我们,根本没用上那把枪。于是我们掉头,正好面朝东方的天空,天际在平原和山丘之上渐渐变红。我们朝着那片红色开去,一路都在谈论母狮。
长颈鹿进入我们的视野,光洒在它的一侧,我们已经能够看清它,能辨别出皮肤上的暗色方块了。我们开得更近一些,发现有只雄狮站在它身上。我们靠近的路径比残骸的位置要低些,黑黝黝的雄狮笔直地站在它身上,身后的天空已经燃起了火,让人想起向前行走的金色雄狮纹章。他的几撮鬃毛被风掀起,震慑人心。我从车里站起来,丹尼斯见状说:“这次由你开枪。”我一直不喜欢用他的来复枪,它对我来说太大、太重了,而且给我的冲击力太强,但这一枪是爱的宣言啊,所以枪管不正应该用最大口径的吗?我开枪,雄狮似乎一下子飞入空中,落下的时候四脚并拢。因为人要隔开一段距离采取行动,我站在草丛里气喘吁吁,同时由于行使了开这一枪的权力而满面红光。我绕过长颈鹿的残骸。就在那里了——经典悲剧的第五幕,现在它们都死了。**裸的长颈鹿看起来大得吓人,四腿僵直,长脖子也僵直,腹部被狮子扯开。母狮躺倒在地,脸上仍挂着傲慢的咆哮表情,她就是悲剧里的蛇蝎美人。而雄狮躺在离她不远处,他怎么会眼见母狮的命运却没学到教训呢?他的头耷在两只前爪上,雄伟的鬃毛像皇家斗篷一样覆盖在他的身上,他也躺在大摊的血泊里,只是现在晨光已经很亮了,血泊泛出猩红色。
太阳升起时,丹尼斯和卡奴提亚卷起袖子开始剥皮。趁他们休息的时候,我们从车里拿出一瓶波尔多红葡萄酒,吃了些葡萄干和杏仁,这些我本来是带在路上吃的,因为那天是新年。我们坐在短草上吃吃喝喝。附近死掉的狮子赤身**,看起来十分高贵,他们身上没有一点赘肉,每一块肌肉都有明显的线条。他们不需要鬃毛斗篷,他们本该是这个样子。
我们坐在那里,一团阴影加速掠过草地和我们的脚,抬起头来,我能从浅蓝色的高空里辨认出秃鹰在盘旋。我的心变得很轻,好像正有一根细线将它放飞,就像在放风筝。我作了首诗:
鹰的身影穿过平原,
飞向远处无名的雾蓝群山。
但年轻斑马的丰满身影,
整日依偎它们纤细的四蹄,
它们定立不动,
犹豫地等待夜晚,
等待伸展在被落日染成砖红的平原上,等待漫步去水泉。
丹尼斯和我还有一次关于狮子的戏剧性冒险。它其实比之前一次发生的时间还早,发生在我们友谊的早期。
一个雨季春天的早晨,时任农场经理的南非人尼克尔斯先生怒气冲冲地来到我家告诉我,晚上两头狮子来过农场,咬死了我们两头公牛。它们撞破了牛栏,把死牛拖进咖啡种植园,在那里吃掉了一头,另一头仍躺在咖啡树林里。他问我能不能帮他写封信去内罗毕弄些“士的宁”毒药来,他会马上把毒药撒进残骸里,因为他认为狮子晚上一定会回来。
我考虑了一下,给狮子下药不是我的作风。我告诉他我帮不了他。听到这个,他的兴奋一下子转变成恼怒。他说,如果狮子犯下这样的罪行还能逍遥在外,它们一定会再来。它们杀死的公牛是我们最好的干活的牛,我们不能损失更多的牛了。他提醒我:“你的马厩离公牛的围场不远,你想过没有?”我解释说,我的意思不是说在农场上豢养狮子,我只是觉得它们应该被猎杀,而非被毒死。
“那谁去打死它们?”尼克尔斯问,“我不是个懦夫,但我已经结婚了,而且我可不打算拿性命去冒不必要的险。”他确实不是个懦夫,他是个有勇气的小男人。“根本行不通。”他说。我说,不,我没打算派他去打死狮子。芬奇·哈顿先生昨晚到我家了,他和我会一同去。“噢,那就行。”尼克尔斯说。
然后我去找丹尼斯。我对他说:“快来!我们要拿性命去冒不必要的险了。如果说我们的生命有什么价值,那就是一点价值都没有。会死的人永得自由。”
按照尼克尔斯所说,我们发现了咖啡种植园里的公牛尸体,狮子几乎没碰它。它们清晰的足印深深留在软土里,夜里来过两头大狮子。我们从种植园一路追踪脚印,轻松地跟到贝尔纳普家的树林,但到达那里时已经下过一场大雨,很难再分辨任何东西,我们在树林边缘的灌木中失去了线索。
“丹尼斯,你怎么想?”我问他,“它们今晚会回来吗?”
丹尼斯对狮子很有经验。他说它们会在夜晚早些时候回来吃肉,我们应该给它们时间吃饱喝足,然后等九点再去地里。晚上可能要用到他的游猎装备里的一只电筒来照明,他让我选择分工,我选择了让他开枪,我来帮他打手电。
为了在黑暗里摸到通往死牛的路,我们用韩塞尔和格蕾特丢下白石子认路的方法来做标记,裁下纸条,系在路旁的两排咖啡树上,这样能引领我们径直找到死牛。最后在离残骸二十米的位置,我们在树上绑了张大纸,我们将站在这里打灯开枪。下午晚些时候,当我们拿出手电来试的时候,才发现电池已经很弱了,只能发出微弱的光。现在已经没时间把它拿去内罗毕换电池了,我们只好尽力把它摆弄到最亮。
那是丹尼斯生日的前一天,我们吃饭的时候,他情绪忧郁,思索着自己到现在还没有尽享人生。我安慰他,可能在生日清晨到来前会发生什么呢。我让朱玛为我们备好一瓶酒回来时喝。我心里一直惦记着那两头狮子,现在,这一刻,它们会在哪里?在一前一后缓慢安静地蹚过微冷的河流吗,河水正**漾在它们前胸和腹侧吗?
我们九点出门。
下着点小雨,但还有月亮,她不时从高空的层层薄云之后露出暗白色的脸庞,然后在白色咖啡花田里依稀反射着微光。我们远远经过学校,它灯火通明。
此情此景下,一股人类的胜利感和骄傲感强烈地充盈我全身。我想起所罗门王,他说过:“怠惰的人云,前有拦路狮,狮子正走在街上。”现在学校门外就有两头狮子,但我的学童们并未怠惰,狮子没能阻挡他们上学。
我们找到了做标记的两排咖啡树,驻足片刻,然后在树间继续前行,一前一后。我们穿着鹿皮鞋,走得没有一点声音。我开始激动得发抖,不敢走得离丹尼斯太近,担心他察觉我在发抖而把我支回家,但我也不敢离他太远,因为他随时可能需要我的手电筒光。
我们后来发现,两头狮子当时正在捕猎。可能是听到我们的动静,或是闻到我们的气味,它们朝咖啡田里避开了一点,让我们先过。很可能是觉得我们走得太慢,其中一头发出了一声非常低哑的嘶吼,就在我们的右前方。吼声太过低沉,以至于我们不太肯定自己真的听到了,丹尼斯停下一秒,他头也没回地问我:“你听到了吗?”“听到了。”我说。
我们又朝前走了一点,又是一声低吼,这次在正右方。“打开手电。”丹尼斯说。这活儿说实话并不轻松,因为他比我高很多,我必须把灯光打过他的肩头,照亮他的来复枪和更远处。我打开手电后,整个世界变成了一个灯火辉煌的舞台,咖啡树的湿叶在发光,地面的土块清晰可见。
一开始,光圈直射一头双眼圆睁的豺,它像只小狐狸,我把手电移开,然后照到了狮子。他正面朝向我们站立,在身后全黑的非洲夜色里,他看起来很亮。一声枪响离我很近地落下,我还毫无防备,甚至没理解这是什么声音,好像它是一声雷响,好像我自己被移换到了狮子的位置上。狮子像块石头一样倒下。“继续,继续!”丹尼斯朝我喊。我把手电往远处打,但我的手抖得太厉害,以至于在我的指挥下,掌控着世界舞台的光圈跳起舞来。我听到丹尼斯在我身边的黑暗里大笑,他后来对我说:“打在第二头狮子身上的灯光有点抖。”光圈舞蹈的正中央就是第二头狮子,他正避开我们,半躲在一棵咖啡树后。灯光照到他时,他把头扭开,丹尼斯开枪。他跌出光圈外,但又站起来重新进入光圈。他突然转身朝向我们,就在第二声枪响落下时,他发出一声愤怒的长啸。
一秒之间,非洲膨胀到无限大,而丹尼斯和我站在非洲的土地上,极其渺小。手电灯光之外,除了黑暗什么也没有,两头狮子分别倒在暗夜中的两个方向,天空掉下雨来。当深吼渐渐散去后,只剩下一片死寂,狮子躺着,头扭向身体的一边,像是厌恶的姿势。咖啡田里有两头巨大的死兽,四周的黑夜唯有沉默。
我们朝狮子走去,步测距离。第一头狮子离我们站的地方有三十码,第二头是二十五码。他们都是发育丰满、年轻强壮的狮子。两个是老朋友,在山里和平原上一同外出,昨天还分别在脑中演习了同一场伟大的冒险,现在也一同死于冒险。
此时所有的学童都跑出了学校,朝小路蜂拥而来,他们进入我们的视野后停下,然后轻柔地低声吆喝:“穆萨布,是你吗?是你吗?穆萨布,穆萨布。”
我坐在狮子身上朝他们喊回去:“是我!”
然后他们继续吆喝,更响亮也更大胆:“白达打死狮子了吗?两只?”得到确认后,他们立刻挤上来,挤得到处都是,像一大群夜晚的小跳兔,上蹿下跳。他们当场为此事编了一首歌谣,是这么唱的:“三枪。两头狮子。三枪。两头狮子。”他们边唱边添油加醋,一声清亮的嗓音和着另一声,“三发好枪,两头强壮的大坏狮子。”然后他们全部一起合唱梦呓般的副歌,“A、B、C、D。”——他们直接从学校过来,脑袋里装满智慧。
很快许多人都来到现场,磨坊的劳工、附近村寨的佃农,还有举着防风灯的我的仆人。他们围着狮子讨论,然后卡奴提亚和马夫拿来刀子开始剥皮。我后来送给印度大阿訇的狮皮就是其中的一张。普兰·辛格本人也登上了舞台,衣冠不整,看起来瘦弱得令人难以置信,他甜蜜的印度式微笑在浓密的黑胡子里闪烁,讲话时高兴得直结巴。他急于索要狮子的脂肪,他们那些人把脂肪看得同药一样宝贵——从他对我表达的手势来看,我相信是治疗风湿和性无能的。咖啡田变得非常活泼,雨停了,月光沐浴一切。
我们回到家里,朱玛把我们的酒瓶打开。我们被淋得透湿,沾了一身的脏泥和血水,没法坐下来喝酒,只能站在餐厅燃烧的壁炉前,一口饮尽我们鲜艳、如歌的红酒。我们一个字也没说。狩猎的时候,我们曾融为一体,无须对彼此说任何话。
我们的朋友兴致勃勃地要我们讲冒险故事。之后去俱乐部跳舞时,巴培特老先生一整晚都挤不上来跟我们说话。
我想,我在农场生活中最了不起、最激动人心的快乐应归功于丹尼斯·芬奇·哈顿:我跟着他飞遍非洲。在一个没有几条路可供你在平原上降落的国家,飞行成为真正性命攸关的事,它开启了一片新天地。丹尼斯开来他的“飞蛾”飞机,它可以降落在我家几分钟路程外的农场平原上,我们几乎每天都去飞。
当你身处非洲高原的上空时,会有惊人的视野,光和色彩出人意料地组合、变化,日光照耀绿色平原上的一弯彩虹,庞大的立柱云和疯狂骇人的黑色风暴都在你身旁摇摆着比赛和舞蹈。粗暴无情的阵雨睥睨地刷白空气。关于飞行的体验,我们的语言缺乏合适的词汇,只好将来随时造出新的词汇来了。你如果曾飞越裂谷区,飞过苏丝瓦和隆戈诺特的火山,你就相当于远行去过月球背面的陆地。其他时候你可以飞得足够低,看得到平原上的动物,你会像上帝刚刚造物,还没委任亚当命名时一般怜惜它们。
让你开心的不只是视野,而是这项活动本身。飞行员的喜悦和荣耀也是飞行本身。住在城镇里的人无论从事什么活动都只熟悉一个维度,这是一种可悲的苦难和奴役。他们沿着直线走,好像被谁牵着行走一样。当你更进一步,穿过田野或树林时,你就从直线拓展到了平面,进入二维空间的转变像法国大革命一样,是对奴隶的辉煌解放。
而在空中,你被引领进入三维空间的全然自由中。经过漫长世代的流放和幻想,思乡的心终于投进宇宙的胸膛,失去了重力定律和时间法则。
……在生命的绿林中,
像驯服的野兽一般嬉戏,无人知道它们能有多温顺!
每次飞机升空,我坐在机舱里向下看,意识到自己已经远离地面时,都会有所觉知,这是伟大的新发现。“我明白了,”我想,“就是这个意思。现在我理解一切了。”
一天,丹尼斯和我飞去农场西南九十英里外的盐碱湖,它比农场低四千英尺,高于海平面两千英尺。盐碱湖是人们提取苏打的地方。湖底和湖岸都像某种白色混凝土,有着强烈的咸酸味。
天很蓝,但我们从平原飞到多石贫瘠的低地乡野后,所有颜色都像被火烧过。下方的整片地貌看起来像精美标记的龟甲。突然间出现了湖。从空中看去,透过水面闪着光的白底显出惊人的、难以置信的天蓝色,蓝得那么清澈,那么不可思议,水域像一大片明亮的海蓝宝石般卧在黄褐色的暗淡土地上。我们之前飞得很高,现在开始降落,下坠时深蓝色的阴影投在下方,漂浮在淡蓝的湖面上。这里生活着上千只火烈鸟,我不知道它们如何在苦咸水里存活——这里显然没有鱼。随着我们的逼近,它们呈大圆面和扇形哗啦啦铺展开来,像夕阳的光束,像丝绸和瓷器上精巧的中国纹样,我们看着它们自行变换造型。
我们降落在白色的湖岸旁午餐,那里炙热得像烤箱一样,我们躲在机翼下避着太阳。如果你从阴影里把手伸出去,阳光烫得能灼伤你。我们降落时,刚从乙醚里取出来的啤酒瓶还冰爽宜人,一刻钟以内、喝完之前,它们已经和茶一样烫了。
我们午餐时,一队马赛武士出现在地平线上,他们飞快地逼近。武士们一定是从远处侦察到有飞机降落,决定过来看个究竟,而且不管多远的脚程,即使在这样的荒野里,对马赛人都算不上什么。他们一个跟着一个走过来,赤身**,高大精干,武器闪闪发光,在黄灰的沙地上个个黑得像块泥炭。每个人的脚下都跟着一小片阴影,再加上我们的影子,就是整片荒野里目所能及仅有的阴影了。他们走到我们附近时排好了队,一共五人。他们把头凑在一起,自己人之间开始谈论飞机和我们。一代人以前,如果我们这样遇上他们,是会出人命的。片刻之后,一个人走上前来对我们说话。由于他们只能说马赛语,我们又听不太懂,谈话很快就进行不下去了,他走回同伴中间,几分钟后他们全部转过身去,呈一列纵队扬长而去。他们面前是宽广灼热的白盐地。
“你敢不敢飞去奈瓦沙?”丹尼斯说,“不过两地之间的荒野降落起来非常困难,我们不可能半途停下,所以我们得拉很高,保持在一千二百英尺上。”
从盐碱湖到奈瓦沙的这段飞行就是体验本身。我们走蜜蜂式飞行的捷径,一路保持在一千二百英尺的高度,太高了,下方什么也看不到。我在盐碱湖旁摘下了羊羔皮毛线帽,现在空气贴着我的额头,像冰水一样彻骨的凉,我的头发全部朝后飞,好像头皮都要被扯下来。其实这条飞行线路正是阿拉伯神话中食肉巨鸟每晚飞行的反向路径,她两只爪子各抓着一头大象准备回去喂雏鸟,从乌干达的家嗖嗖地向阿拉伯飞。你坐在飞行员的前面,眼前除了天空一无所有,你觉得他正张开手掌托着你,就像精灵托着阿里王子在飞行一样,而载着你向前的翅膀也是他的。我们降落在奈瓦沙一个朋友的农场上。房屋小巧得不可思议,包围它们的小树看到我们下降时都躺倒在地。
丹尼斯和我没有时间飞长途时,就飞恩贡山的短途线路。通常是在日落时分,从空中俯瞰这些世上最美丽的山丘,能看到它们最可爱的一面。山脊越靠近四座山峰就越发贫瘠,它们攀升,和飞机并肩赛跑,或是突然间沉落,俯身平铺成一块小草地。
山里有水牛。在我的轻狂岁月里——我必须猎杀到每一种非洲巨兽,否则就活不下去的年纪,我曾在这里射杀过一头公牛。等我不再热衷通过猎杀来欣赏野兽后,我再次外出去看它们。我在半山腰一处泉水旁露营,带着我的仆人、帐篷和补给,法拉和我在漆黑冰冷的早晨起身,匍匐爬过灌木和长草,以期一瞥水牛群,但两次都无功而返。农场生活的价值之一,就是知道水牛群生活在我的西面,是我们的邻居,且这群邻居是山里的老贵族,非常古板,不爱来往,现在有几分衰落了,它们不愿过多接待客人。
一个下午,我和北部来的几个朋友在屋外喝茶时,丹尼斯越过我们头顶朝西飞去,他从内罗毕飞来。一小会儿以后他掉头回来,降落在农场上。德拉米尔夫人和我开车去平原接他,但他不肯下飞机。
“水牛在山里吃草呢,”他说,“走,去看看它们。”
“我去不了,”我说,“我家里在开茶话会。”
“但我们一刻钟就能回来。”他说。
这在我听来就像在梦中有人对你提议。德拉米尔夫人不肯飞行,于是我自己跟他飞上天空。我们跟着日光飞行,山坡躺在一片透明的棕色阴影里,很快我们也进入了阴影。没过多久,我们就从空中侦察到了水牛。沿恩贡山而下的其中一条长圆形的绿色山脊上——山脊像挂在每座山峰上的折叠布——有二十七头水牛在吃草。我们先是远远地看到它们在下方,像在地板上缓缓移动的老鼠,接着,我们一个俯冲到了山脊,盘旋在那里,在水牛群上空的一百五十英尺,正好在射程之内。我们在它们平静地聚集又分散时数了头数。水牛群里有一头很老的黑色大公牛,一两头年轻公牛以及许多头小牛。它们活动的这片空旷草地被灌木丛隔绝,如果有生人从地面靠近,它们肯定会立即听到或嗅到,但它们对空中的逼近并未设防。我们不得不一直在它们上空飞行。它们听到了机器的噪声,不再吃草,却似乎没想过要抬头看。最后,它们终于意识到周围有个很奇怪的东西。老公牛最先走到牛群前方,扬起他上百磅的牛角,勇敢地直面隐蔽的敌人,他的四脚稳稳地踏在地上。突然间,他一路小跑冲下山脊,又过了一会儿他换成了慢跑。整个牛群都跟着他,头向前冲地蜂拥逃窜,它们一头扎入灌木丛里,尘土和碎石在尾迹里扬起。它们在灌木丛里停下来,挤成一堆,看起来像是山里的一小片空地被堵上了暗灰色的石砖。它们相信自己现在很隐蔽——对地面移动的敌人来说确实如此,但它们无法躲过空中的鸟瞰。我们向上飞起,离开。这像是进入恩贡山心腹的一条秘密小路。
我回到茶话会时,石桌上的茶壶还烫到了我的手指。先知穆罕默德也有同样的经历,他弄翻了一壶水,大天使加百列带他飞过了七层天堂,他回来的时候水还没洒出壶。
恩贡山上还住着一对鹰。丹尼斯常在下午说:“我们去看看那对鹰。”我有一次看到它们其中一只坐在靠近山顶的一块石头上,然后从石头上飞起,但其他时间它们都在空中生活。我们多次与一只鹰追逐嬉戏,猛冲向它的一只翅膀,接着是另一只,我相信,这只目光锐利的鸟儿也在跟我们做游戏。一次我们并肩齐飞时,丹尼斯在半空中关掉了引擎,然后我听到了鹰的尖鸣。
土著喜欢飞机,农场上一度流行画飞机,那段时间我会在厨房里发现成沓的纸张,或者厨房的墙壁上贴满飞机的图画,上面还小心地摹写了字母“ABAK”。但他们并不真的对飞机或我们的飞行感兴趣。
就像我们不喜欢噪声一样,土著不喜欢速度,他们最乐观的时候也难以接受速度。他们与时间相处融洽,从来没想过要排遣或消磨时间。事实上,你给他们越多的时间,他们就越开心,如果你委派一个基库尤人在你探亲访友的时候帮你牵马,你能从他脸上看出来,他巴不得你耽搁很久、很久。他不会尝试打发时间,而是就地坐下,开始生活。
土著对任何机器或动力都不感兴趣。一些年轻人曾被欧洲人对汽车的狂热所感染,但有个老基库尤人对我说起过他们,说他们年纪轻轻就会送命,他很可能是对的,因为叛徒常出自一个民族的弱支。在各种文明的发明创造中,土著最钦佩和欣赏的是火柴、自行车和来复枪,但只要一听到关于牛的谈话,他们可以马上把这些通通忘掉。
克东山谷的法兰克·格瑞斯沃德·威廉姆斯带了一个马赛人去英格兰给他当马夫,他告诉我,马赛人抵达一个星期后就在海德公园里骑马了,好像他就是在伦敦出生的一样。当这个马赛人回非洲后,我问他觉得英格兰哪里好。他板着脸思考我的问题,过了很长时间,他有礼貌地说,白人的桥建得不错。
老土著对那些没有明显人力或自然力介入的自动装置不是表示怀疑,就是觉得羞耻。人心会本能地避开巫术,就像避开什么不体面的事物一样。他可能会被迫对它的效果感兴趣,却不愿意和内部的工作原理扯上任何关系,而且也从没有人尝试从女巫嘴巴里套出她酿造的巫酒的精确配方。
一次,丹尼斯和我飞行后降落在农场的平原上,一个很老的基库尤人走来对我们说话。
“你们今天飞得很高,”他说,“我们都看不见你们了,只能听到飞机嗡嗡响,像只蜜蜂在唱歌。”
我承认我们确实飞得很高。
“你们看到上帝了吗?”他问。
“没有,恩度爱提,”我说,“我们没有看到上帝。”
“啊哈,那么你们还飞得不够高。”他说,“但是,告诉我,你们觉得你们能飞到上帝那么高,见到他吗?”
“我不知道,恩度爱提。”我说。
“你呢,白达,”他转向丹尼斯说,“你怎么想?你会坐在飞机里飞得高到看见上帝吗?”
“我真不知道。”丹尼斯说。
恩度爱提说:“那我就不知道你们两个到底为什么要一直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