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論:每個人都能成為決策高手

第4章 博弈論的前世今生

字體:16+-

何為博弈

在中文的表達中,博弈由兩個字構成:“博”和“弈”。

在日常生活中,“博”有多種含義,如博學、博士、博古通今、博覽群書、博聞強記,用來表示“大”“廣”“通”“多”的含義。“博”用作動詞,意為“換取,取得”,如“以博歡心”“聊博一笑”等。

在古文中,“博”的本意是用六根筷子和十二枚棋子進行賭輸贏的一種遊戲,謂之“六箸十二棋”。在《論語·陽貨》中有“不有博弈者乎?”,其中“博”乃指“六箸十二棋”。因此,“博”作為動詞還隱含“下棋”之意。

“弈”指的是“圍棋”。東漢許慎《說文解字》中稱 :“弈,圍棋也。”因此,從字麵上看,“博弈”就是指“下圍棋”。再後來,由“下圍棋”引申出“競技”的概念。

當一個人對你說:“要不,我們來博弈一下如何?”我想,你應該會理解為他要和你比試一下。

在英文裏,與“博弈”對應的詞是“game”,一般翻譯成“遊戲”,既有“娛樂或消遣”之意,也有“按規則進行的體力或智力競賽”之意。

對“博弈”的理解,中外基本一致的認識是:博弈是一種雙方(多方)的對抗(比賽),對抗總是在一定的規則下進行,參與者必然會考慮應用相應的策略(計謀),並盡可能讓自己獲勝。

有所不同的地方在於,從“下圍棋”引發的博弈,因其規則簡單明了,下法千變萬化,人們更側重於對棋術(計謀)的鑽研。從“遊戲”引發的博弈,因其規則有簡有繁,運氣有好有壞,人們更側重於對規則的探討。換言之:中國人看到“博弈”,首先想的是用“什麽策略(行動)”;西方人看到“game”,首先要問的是“什麽規則”。

我的一個學生在其“博弈論基礎”課程的考試中寫道:“中國人在博弈中關注的是獲勝,西方人關注的是怎麽玩得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