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個宋朝

宋人不愛吃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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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狗肉的話題,總是會引發口水仗。現在我們暫且放下吃狗肉的是是非非,先來看看古人是怎麽對待狗肉的。

中國人自古就有吃狗肉的習慣,至遲在先秦時期,狗肉就進入了我們祖先的食譜。《禮記》記載:“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狗肉在先民食譜上具有比較高的地位,是士以上的貴族才有資格享用的美味。

古人還明確地將狗分為三類:守犬、田犬、食犬。《禮記》又載:“守犬、田犬則授擯者,既受,乃問犬名。”這是什麽意思呢?唐人孔穎達注釋說:“犬有三種:一曰守犬,守禦宅舍者也;二曰田犬,田獵(打獵)所用也;三曰食犬,充君子庖廚庶羞用也。田犬、守犬有名,食犬無名。獻田犬、守犬,則主人擯者既受之,乃問犬名。”守犬與田犬都有名字,可以作為珍貴的禮物送給客人。客人接受後,要詢問狗狗的名字,而食犬則沒有名字,它的歸宿是盤中餐。

到了秦漢時期,狗肉又從貴族的食譜擴展至平民的餐桌,由於吃狗肉的市民多了起來,市井間還出現了“屠狗”的職業。劉邦麾下的大將樊噲發跡之前就是一名殺狗賣肉的屠夫,《史記》與《漢書》都說:“樊噲者,沛人也,以屠狗為事。”

這個時期,狗肉的地位似乎還高於豬肉與雞肉,因為《鹽鐵論》稱,漢朝人祭祀時,“富者祈名嶽,望山川,椎牛擊鼓,戲倡舞象;中者南居當路,水上雲台,屠羊殺狗,鼓瑟吹笙;貧者雞豕五芳”。富人祭祀用的祭肉是牛肉,中產用的是羊肉與狗肉,貧者用的是豬肉與雞肉。當然,所有的祭肉,最後都會被人們吃進肚子裏。

但比較奇怪的是,唐宋時期,狗肉不但從祭台上消失了,而且絕大多數人都不再吃狗肉。唐朝的長安、洛陽市井間雖然也有屠狗之人,但基本上都是“豪橫犯法”的“惡少年”所為。唐人張守節與顏師古給《史記》《漢書》作注時,還專門解釋了樊噲的職業:“時人食狗,亦與羊豕同,故噲專屠以賣。”顯然唐朝市場上狗肉已相當罕見,讀書人對“屠狗”的職業很陌生,所以才需要特別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