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築史

第二節 春秋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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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代,因數百年來戰爭互相吞並之結果,僅餘強大諸侯十餘國。因物力人力漸集中,諸侯如晉平公、齊景公皆營建漸侈(14)。雖遠在南服之吳王夫差,亦“次有台榭陂池焉”(15)。偏近西戎之秦國亦當“戎王使由餘觀秦,穆公示以宮室積聚。由餘曰:‘使鬼為之,則勞神矣!使人為之,亦苦民矣!’”。(16)

中國為崇奉祖先之宗法社會,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其宗廟建築,均有一定製度。有違規逾製者,則見於史傳。其中如魯莊公“丹桓宮之楹而刻其桷”(17),“子太叔之廟在道南,其寢在道北”(18),等皆此例。

卿大夫住宅“唯裏人命次”(19),規則尤嚴,故當魯文公欲弛孟文子及卻敬子之宅,皆以違禮不敢聞命。自營居室,如趙文子“斫其椽而礱之”,張老見而責其“貴而忘義,富而忘禮”,而懼其“不免”(20)。智襄子“為室美”,智伯亦曰:“美則美矣,抑臣亦有懼也。”(21)

當時盛遊獵之風,故喜園囿。其中最常見之建築物厥為台。台多方形,以土築壘,其上或有亭榭之類,可以登臨遠眺。台之記錄,史籍中可稽者甚多。

至戰國之世,僅餘七雄,諸侯已均“高台榭,美宮室”。蘇秦且說齊湣王“厚葬以明孝;高宮室,大苑囿,以明得意”(22)。對建築之觀念,不若前此之簡樸。且自周中世以降,尤尚殿基高巨之風,數殿相連如趙之叢台,即其顯著之一例。今日燕故都巍然之台址,猶有三十餘所。

關於此期建築式樣之資料,僅有少數器皿上所畫之建築物可供參考。故宮博物院藏采桑獵鈁上有宮室圖(圖5),屋下有高基,上為木構。屋分兩間,故有立柱三,每間各有一門,門扉雙扇。上端有鬥拱承枋,枋上更有鬥拱作平坐。上層未有柱之表現。但亦有兩門,一門半啟,有人自門內出。上層平坐似有四周欄杆,平坐兩端作向下斜垂之線以代表屋簷,借此珍罕之例證,已可以考知在此時期,建築技術之發達至如何成熟水準,秦、漢、唐、宋之規模,在此凝定,後代之基本結構,固已根本成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