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亮的夜晚

第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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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經醫生同意就停藥了,一個月後我又去精神科開了藥。本以為這段時間正在好轉,但情況突然又變得不太好。一到傍晚就口幹舌燥,心跳過速,疲憊感無法消除,難以入睡。

朋友們說,好好生活是對前夫唯一的報複,讓我向前看。所以,我一直在努力。不讓自己回頭,不讓自己在意,不讓自己感到憤怒或悲傷,盡量忘記,盡量集中在當下,盡可能地好起來。有一段時間,我認為自己正慢慢好起來,所以開始減少藥物劑量,並試著停藥。我想讓自己看到,我真的好了。

以前的我似乎相信,隨著時間流逝一定會好起來。比如春天會比冬天好,夏天會比春天好。所以我很著急。沒有預期恢複得好,這讓我很不安。我強迫自己一定要過得比離婚前更好,更幸福。這期間,“過得好就是最好的報複”“好好生活讓他羨慕”等聲音,最初仿佛輕拍我後背的撫慰,最後卻變成抽打我的鞭子。

在痛苦當中時間不是呈直線流逝的。我一直在退縮,最後退回到那個熟悉的坑裏。說不定再也不可能恢複了,這種焦慮和恐懼占據著我。為什麽我不能像自己希望的那樣堅強呢?我已經如此努力,為什麽還是沒有好轉呢?在那個哭了很久的夜晚,我想著這些,直視著自己的軟弱,還有渺小。

我一度認為自己的優點就是善於忍耐。得益於這份忍耐,我取得了超出自己能力的成績。為什麽要忍耐到超過自己的限度呢?難道是認為應該證明自己的存在嗎?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總感覺生活不是應該用來享受的,而是用以執行的呢?生活就像一個生存遊戲——麵對著汗牛充棟、難且無趣的習題集搞題海戰術,製作糾錯本、考試、得分、晉級。我不知道哪種生活方式才不需要證明自己的存在。在我看來,不被任何成績證明的自己和沒有價值的垃圾沒什麽兩樣。這一信條讓我絕望,也讓我一直都過分努力。那些認為自身存在本身就有意義和價值的人是沒有必要證明自己的存在的,但我從一開始就不是那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