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珞岚赶时间第一个上台,她说的是死亡,说完之后就要离开,却被老师喊住:“请等一下,在考试结束之前请不要离开。”
她无奈地坐回到座位上去,顾锌白立刻走上去开始了他的演讲,他说的频率最高的一个词是sorry,他的演讲语无伦次毫无中心,他的眼睛一直看着夏珞岚,他说对不起请原谅我,对不起请给我补救的机会,对不起请你不要一走了之……秒表嘀的一声响,老师礼貌地打断他:“your time is up”,顾锌白转过头尖利地喊了一声‘shut up’!他的眼睛赤红,燃烧着绝望的火焰,老师没有再说话。
顾锌白转过头对着夏珞岚,继续他没有用处的道歉,夏珞岚面无表情地站起来推开门快步走出去。顾锌白望着她决绝的背影,流着眼泪原地蹲下来捂住脸呜咽。
是他自己一步步走到这个境地里来的,最初他选择爱她选择躲闪,后来她选择了坦然,自己却偏偏要被心魔牵引着,把这段感情拉向万丈深渊,一切都是他自作自受。
十四章 她沉睡在那场未完的梦境
1
顾锌白站在H城的机场候机室里,他在等自己的那班飞机。若飞机不晚点的话,两个小时后他将飞往法国,昨天在演讲教室里他做了最后的努力,但是夏珞岚看都没有看他一眼。
他知道这次他们之间是真的完了,他知道夏珞岚是怎样的人,如果他伤害的是夏珞岚,哪怕他一枪打在了身上,只要他们没有死,就还有可能在一起,但是现在他伤害的是她的朋友,因为他,沈远行死了,他知道沈远行对于夏珞岚有多么重要,在夏珞岚孤立无依的那些年里,沈远行是夏珞岚唯一的指靠,可是他害死了沈远行!
他想起在昨天的同学会上,自己喝的酩酊大醉去向夏珞岚敬酒,他举着酒杯直视着夏珞岚:“干杯,为从此不再见面。”
干杯,为从此不再见面。
这趟航班在夜间起航,谁也不知道是会平安降落在巴黎还是会像沈远行的那趟航班一样中途坠毁,这个世界存在太多可能,只是他和夏珞岚之间的那个可能被自己亲手掐死了。如果他不幸遭遇了飞机失事的那二十五万分之一的概率,那就算是他还给沈远行的。
时间要到了,顾锌白检查着自己的各种行李打算登机,却在转身的那一刻看到机场液晶屏上显示的信息:本市XXX超市里正在发生着一起歹徒劫持人质的恶性事件,据目击者称,被劫持者是本市电视台《赏鉴》栏目的女主持人夏珞岚。
顾锌白站在原地愣了三秒钟,然后他扔掉了手里的行李,撒腿跑出了候机室。
他赶到超市门口的时候看到一片紧张混乱景象,好事的群众围在超市外,他费力挤到前面,夏珞岚被匕首架在脖子上靠收银台站着,匕首在超市日光灯的照射下闪着凛凛寒气,那匕首被握在一个无比熟悉的人手中,顾锌白浑身一震,是晏紫!
那天在医院门口打了自己一个耳光后晏紫就消失了,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她为什么要劫持夏珞岚?如果是要为父母报仇,她该找的是自己,而不是一个不相干的夏珞岚,果真如夏珞岚所说么,她所受的屈辱与伤害全是因为自己,他所能做的对她最好的事就是离开?
警察持枪紧张地与晏紫对峙,她的匕首紧紧挨着夏珞岚的脖子,稍一用力就能割断夏珞岚的喉咙,刀锋已经划破了夏珞岚的肌肤,血珠一串串地顺着刀刃滚落下来,顾锌白看的触目惊心,但是他不能有任何动作,他的出现或许会让事情变得更糟,他只能静静等,每一刻都在受煎熬。
警察又开始喊重复了很多遍的话:“放下匕首!放开人质!”
晏紫脸上是一副穷途末路的表情,她把刀锋往夏珞岚的喉管送了送,又是一串血珠,顾锌白不自觉地摸了一下自己的喉咙,那一刀像是割在他自己的喉管上,疼,窒息。
夏珞岚的脸色惨白,任是谁被刀架在脖子上都不可能镇定自若,她的声音有些颤抖:“你到底要怎样?”
晏紫握着匕首的手一刻也没有放松:“想要你和顾锌白的命,你告诉这些警察,就算他们把我打成马蜂窝,我死之前也要你和那王八蛋的命。”
她冲着警察喊:“151XXXXXXX3,快点打这个电话!让接电话的人立刻滚来这里!否则我马上把她的血放干净!”
那是顾锌白的电话,夏珞岚心里一紧,冲着警察大喊‘不要’,一把被晏紫勒回来,在场的人几乎都清晰地听到了匕首刺进皮肉的声音,顾锌白像是被人在心尖上狠狠捅了一刀,他握紧了拳头才抑制住马上冲上去的冲动,他恨自己的无能为力。
夏珞岚的衣领几乎要被血染红,她脸色煞白,但还是尽量稳住声调:“晏紫,你不要冲动,你的父亲只是被判了十年……”
她这句话一出口就换来了狠狠的一击,晏紫眼睛赤红:“我爸死了!昨天他在监狱里自杀了!都是因为你和顾锌白!”
听到晏紫的话,顾锌白大脑轰然炸开,养父死了!他没有想过他会死!他只是想让他经历一遍生父在监狱里所承受的痛苦和无望,他从没想过自己会在瞬间又背负一条人命,养母已经死了!现在又轮到养父,他想起那个把自己带进顾家家门的男人,他视自己如亲生子,给他自己所能提供的最优渥的生活,十多年来他看见养父一次次把送礼的人拒之门外,养父清廉了一生,如果不是为了养母的病他绝对不会收受沈藏青的贿赂……绝对不会。
他几乎要立刻挤过去站在晏紫面前,但没有预料到的是夏珞岚在听到顾局长去世的消息后,突然不顾刀就架在脖子上,拼命地挣扎起来,她用力一脚踩在晏紫的脚背上,屈肘去撞晏紫的心口,丝毫不顾忌那刀会刺进自己的喉咙里,两个人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扭打着,顾锌白目睹着这一切,竟是手脚冰冷动弹不得,他想起了很多年前废弃仓库的那个夜,那声令他肝胆欲裂的枪响和夏珞岚死灰般的脸,他无数次地质疑过她是否爱他,即使他质疑她也不说,唯有那次,从她身上不断涌出的粘稠的血液告诉他,她愿意为他去死。
他挣扎着往前挤,却被挡在前面的警察死死拦住,他眼睛发红,几近咆哮:“放我进去!”里面是我的太太!”
然后他听见了刀刃刺进皮肉的声音,夏珞岚捂着小腹软绵绵地倒在地上,血液从她的指缝间涌出来,匕首砰然落地,晏紫呆愣愣地看着夏珞岚,警察冲上来用手铐铐住了她,她被警察推搡着带走,她扭过头声嘶力竭地对夏珞岚喊:“夏珞岚,你告诉顾锌白,只要我还活着我就要弄死他!我诅咒你们!祝你们不得好死!”
救护车很快来到,夏珞岚被送上车,顾锌白这才反应过来,跟在救护车后面拼命追,直到身上的力气耗光,救护车的背影越来越渺茫,他瘫坐在原地,捂住脸开始哭泣,就这样吧,他认命了,他不能离开,不管他们之间还有没有可能,有生之年他不能离开她,危险和死亡每时每刻都在发生,他不能想象自己一转身,世界上已经没有了夏珞岚。
好在救治及时,夏珞岚在手术后不久就醒了过来。
她在医院里待了一个月,小秋和陆湘偶尔回来看她,但是毕竟一个学业繁忙一个已经有了家庭,大部分时间是她一个人坐在病**发愣,像是又回到了多年前大二的那个暑假,没有顾锌白,没有沈藏青,甚至没有沈远行。
顾锌白呢,他或许已经人在法国了吧。
然而一个月后夏珞岚在B城电视台再次见到她以为已经去了法国的顾锌白,顾锌白被同事周姐带进来,规规矩矩地站在自己面前;“珞岚,这是咱们台来的新人,摄像师顾锌白,以后你出外景可能要辛苦锌白跟着了,好好合作。”
夏珞岚看着眼前的顾锌白,耳朵一阵轰鸣,她想起了很多年前,当他们还都是十几二十岁的大学生,在他们第一次试镜结束后回宿舍的路上,那年轻漂亮的男孩儿两手拇指食指搭成框对着她:“要不然我去学摄像得了,以后做你的御用摄像师啊。”
一晃好多年过去了,隔着中间涛涛年华,人貌非昨日,蝉声似去年。
2
时隔两年夏珞岚再次回到H城,距离沈藏青出狱还有大约三个月时间,这些年她的无名指上一直戴着沈藏青当年送的那枚白金指环,她以沈藏青未婚妻的身份自居,沈藏青的父母也一直是由她照料。
顾锌白最终还是没有去法国,他一直在C城那个小电视台里做摄像师,跟随夏珞岚去出外景,很少说话,安心做自己份内的事情,有时候出外景和人发生冲突,他会挡在夏珞岚的前面替她挨拳头,但是面对其他同事也是一样的热心。夏珞岚有时会觉得疑惑,自己真的和这个人在一起过吗?山盟海誓过?同仇敌忾过?爱过、恨过,自己真的曾经为他挨了一枪而危在旦夕?她觉得不可思议。
沈家二老在她的悉心照料下渐渐好起来,沈墨存甚至可以重新拿起笔来画画了,但是也很难完整地画完一幅画了,脑血栓的后遗症多少还是有了点症头,他拿久了笔手就会忍不住地抖,往往在仕女的脸上滴下指甲盖那么大的一颗痣。那幅以夏珞岚为原型的仕女图成了沈墨存最后一副完整的作品,老爷子说要等到夏珞岚和沈藏青结婚那天送给他们做新婚礼物。
沈藏青的公司没有垮掉,沈家的父母都那么喜欢她,夏珞岚活了二十几年,只在这些年里感受到了家庭的温馨气氛,沈藏青还有三个月就要出狱了,这些年夏珞岚每个月去监狱里看他,他的精神还好,完全不像其他犯人那样萎靡不振,他还是那个风度翩翩的沈藏青,最近的一年他已经不再对夏珞岚说抱歉或者谢谢了,他把她当成了自己的未婚妻,从内心里认同她是自己的妻子,他说,出去后我一定给你一个隆重无匹的婚礼。
真好,一切都很好,除了夏珞岚,晏紫捅在她腹部的那一刀毕竟还是留下了隐患,再加上这两年工作繁忙太过劳碌,她的身体出了点毛病,气管也不是很好,某次去探视沈藏青的时候,她被沈藏青发现脸色苍白,气息短促,沈藏青劝她说不如好好休息几个月调养身体,等到他出去之后就可以好好地筹备婚礼。
夏珞岚想沈家家底丰厚,当然不用她拼命赚钱养家,她也不是什么事业型女强人。就这样答应了沈藏青。
鬼使神差地,她没有接受沈墨存夫妇的建议留在沈家宅院里,而是回了H城,她的理由很无稽但也很难反驳,她对沈家二老说,自己过半年就要嫁进这个宅院里来了,与其现在就待在里头,还不如去少年时候求学的城市居住一下,回忆一下似水流年。
就这样她辞去了电视台的工作,回到了H城,她去看了一下当初那幢房子,惊奇地发现竟然还没有租出去,她去找了中介,在中介问她是要上层还是下层的时候着了魔似的说出了下层。
再次站在这幢房子里,她看着一切如旧的布置,这个布艺沙发,她曾经和顾锌白相拥睡在上面一整夜,清晨醒来的时候想起那句‘三千世界鸦杀尽,与君共寝到天明’,以为那就是天长地久,这个天花板,顾锌白曾经无数次地砸过,表达着自己的愤怒和不满,试图把她从睡梦里拽出来。
夏珞岚给自己泡了一杯茶,告诉自己,一切都过去了。
3
在H城的这些日子里,夏珞岚很少待在房间里,她走遍了H城的每一个角落,说来也好笑,她在这里上了四年的大学,又工作了一年多,前前后后有五年多的时间,但是她竟然没有完整地看过这个城市,这个城市有太多被她忽略掉的地方了,以至于她现在逛起来,觉得满目都是新奇。
回到H城后的第六天,夏珞岚从市区回到家,突然发现楼上的门是开着的,晾衣绳上挂着一件男士的衬衫,她的脚步停住,站在原地仰头看了很久,直到那屋子的居住者拎着一件滴水的衣服走出来,冲她打个招呼:“夏珞岚,你也在。”
她的表情有一瞬间的僵硬,然后她微笑着回答他:“是啊,真巧啊。”
顾锌白把衣服晾在绳子上,这两年他似乎又有长高,肩膀也宽阔了不少,夏珞岚恍恍惚惚地想,他们都二十七岁了,距离初见已经有八年多了。
顾锌白把衣服展平,捎带捏了捏自己的右肩,夏珞岚有些抱歉,那是一次外景时候和被采访者起了冲突,那人随手拿了一根铁棍朝自己砸了过来,顾锌白推开自己生生受了这一下,铁棍打断了他的肩胛骨,他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能提重物,到现在阴雨天里也还是又痒又疼。
顾锌白在她进屋之前喊住了她:“哎,你知不知道明天咱们班在学校有个聚会?一起去好吗?早晨九点出发,我喊你。”
夏珞岚点了点头,她在心里告诉自己,都过去了,这是自己的老同学,还是自己的老班长,对于缺乏兄弟姐妹的当代人来说,有什么比大学同学更亲近呢。
晚上夏珞岚接到了小秋的电话,小秋最近刚生了女儿,邀请她去家里做客。
小秋的女儿很可爱,夏珞岚逗弄着小孩子,想起沈藏青说过的那句‘一个尽责的丈夫,一个称职的孩子的父亲,一幢漂亮的带花园的房子,一辈子安稳平宁衣食无忧的生活’,她在心里告诫自己,真的很好,一切都很好,简直是再好不过了。
从小秋家出来才晚上九点半,夏珞岚不想回家去,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逛,路过电影院的时候看到宣传海报上更换了新电影,是成龙的《大兵小将》,她在外面踌躇了一会儿,最终还是买了一张票进了电影院。
今天电影院出奇地冷清,偌大的影院稀稀落落地坐着观影的人,她在自己的位子上坐下来,隔壁是一对年轻的小情侣,电影还没有开始,他们分享着一桶爆米花,叽叽喳喳地小声说着甜蜜的悄悄话,夏珞岚恍然想起,她和顾锌白认识这许多年,分分合合,到现在形同陌路,竟然没有一起去看过一场电影。
不,不是没有过,在B城,就在不久前,电视台收到一些电影院的赠品,人人有份,那天她去看了,顾锌白也去看了,所有闲着的同事都去了。她找到座位坐下来才发现自己的座位和顾锌白挨着,他端正地坐在那儿,见到她来,温和地点到即止地一笑:“真巧。”
那天晚上看的是什么她已经忘了,只是清晰地记得一句话——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你喜欢上了你厌恶着的那个人,这才是真的要命。
她当即觉得心房如同雷震,她想起了大一那年顾锌白对她说出那句‘我以为你明白’时候自己的慌乱无措和心底里升起的那些隐秘的雀跃。她不自觉地偷偷去看身边顾锌白的脸,大银幕的光正投射在他脸上,他脸上的线条明朗而坚毅,他全不像是她当初认识的那人了,她转过脸去,下一秒钟手却被紧紧攥住,她挣扎了几下,没有挣开,他的手心真冷啊,冷意窜进她的五脏六腑里去,让她想大哭一场。
他们就这样看完了那部电影,电影结束后观众纷纷离场,她和顾锌白是最后离开的,她的手还被顾锌白握在手里,但是她只说了两句话:“明天是沈远行的忌日,我快要结婚了。”
顾锌白看着她,眼睛里闪烁着水光:“你真的不肯原谅我?”
夏珞岚没有再说话,顾锌白沉默许久,最终松开了她的手。
《大兵小将》在夏珞岚的胡思乱想里演到了末尾,夏珞岚照旧是没有记住一点情节,主题曲的声音里她站起身来往外走,却被邻座那对小情侣的话定在原地。
那男孩儿对女孩儿说:“如果生活是五亩良田油菜花这样简单,我希望油菜田开花的时候站在里面的是你。”
4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二点,夏珞岚习惯性地抬头看了一眼楼上,灯已经熄灭,顾锌白已经休息了。
她进到自己的屋子里打开电视看,电视里的声音一放出来,她的天花板就开始震动起来,像是有人在上面用拳头砸,像是他们曾经还在一起的时候,每当有了争吵,顾锌白就会站在沙发上举着东西砸天花板来引起她的注意,告诉她自己在生气,最后往往是以她怒气冲冲地走下楼来踹开他的门为终结。可是现在呢?他们已经分手很多年,他再做这些有什么意义呢?夏珞岚没有理会他,端正地坐在沙发上,安安静静地看完了一场无聊的选秀。
砸天花板的声音渐渐微弱下来,最后终于听不见了,夏珞岚关掉电视去睡觉。
这天晚上她做了很多零碎的梦,比如大一那年的生日门事件,比如她和顾锌白牵着手在舞蹈教室里跳舞,她低着头小心翼翼地躲着他的脚,比如那年创业实践班的结业答辩上顾锌白那双痛苦又快意的眼睛,她还梦到了那个废弃的厂房,她和顾锌白被捆绑着扔在地上,裴安举着枪向他们走过来,砰的一声枪响……这次中枪的不是自己,而是顾锌白,他满脸是血地倒在地上,而自己的嘴被胶带封住,连喊都喊不出声。
夏珞岚最后是被吓醒的,她猛地从**坐起来,惊魂未定。镇定下来后她摸过闹钟,现在是八点,距离和顾锌白约定的时间还有大约一个小时。
她起床洗漱,整理家务,又把脏衣服都搜罗起来洗了一遍,再看时间已经是九点二十了,可是还没有人来敲门,她的手机也没有任何动静。
或许顾锌白睡过头了,她又打开电视看了一会儿新闻,但是直到十点钟顾锌白也还没有来找她,她隐隐觉得不对,她打开门走了出去,顺着楼梯上去敲顾锌白的门。
她大声喊着顾锌白的名字,没有人来开门,她隐约闻到了一股奇异的味道,她跑下去冲到自己的房间里找到斧头,又冲到楼上,抡起斧头狠狠地朝门砸过去。
门被砸开,那股奇异的腥甜的味道越来越明显,她按捺住自己剧烈的心跳朝着顾锌白的卧室走过去,推开门的那一瞬间她手里的斧头砰然落地。
顾锌白就倒在那里,他的身下是大片的血,一颗子弹从他的胸口穿了过去再从后背射出来,他的喉咙被人割断了,流出来的血都已经干涸,他的手握成拳头,上面全是血,地板上一个又一个的血拳头印清晰可见。
夏珞岚想起了昨天晚上的砸地板的声音,一声一声,渐渐微弱,渐渐消弱,他在向她求救,用最后的力气,而她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视上无聊的选秀节目,面无表情,无动于衷。
顾锌白的案子在沈藏青出狱前一个月终于水落石出。
那间房子即是第一现场,遇害当晚大约是十点钟,杀人犯潜进了他的房间,那人没有花太大的力气,因为他的手里有一把枪,那一枪不是很准,至少没有完全穿过顾锌白的心脏导致一枪毙命,但是那至少也给他带来了重创,那幢房子在郊外,附近只有一个到了晚上完全是空旷的菜市场,没有人听到枪声,凶手紧接着在顾锌白的身上捅了两刀,然后他割断了顾锌白的喉咙,他似乎和顾锌白有着深仇大恨,不愿让他毫无痛苦地死去,他想要让顾锌白在死之前流干身上的最后一滴血,然后他从窗户跳下去逃走了。
凶手是裴安和晏紫,晏紫是幕后策划者,裴安是动手开枪和割断顾锌白喉管的人,当年晏紫因为故意伤人和绑架被判入狱三年,不久前她出狱,出狱后立刻找到了也是刚释放不久的裴安,两个人心中都埋藏着对顾锌白巨大的恨意,一拍即合,裴安从原来的兄弟那里搞到了枪,并用那把枪将顾锌白送上了黄泉路。
法医鉴定顾锌白最终死于凌晨一点左右,从十点钟到死亡,他应该是努力保持着清醒,积蓄着最后的一点力气,直到晚上十二点,他终于听到了从楼下传来的电视里的声音,模模糊糊的意识里他知道夏珞岚回来了,他用最后的力气握起拳头敲打地板,希望引起夏珞岚的注意,但最终她还是没有上来,他流干了血,孤独地死在这幢房子里。
5
初夏的江南,空气里湿漉漉的,全是蠢蠢欲动的勃勃生机。这是一幢新建不久的带有花园的漂亮别墅,这里现在正在举行一场婚礼,新郎沈藏青站在花园里招呼着来祝贺的客人,三年的牢狱之灾没有消磨掉他身上那股天生风流,他一边和客人们寒暄着,一边心不在焉地扭头看屋子里面。
小秋从屋子里急匆匆地走出来,把沈藏青拉到一边:“珞岚找你有事。”
他抱歉地对着宾客们一笑,转身跟着小秋走进去。
夏珞岚穿着白色的婚纱坐在化妆镜前,她看上去失魂落魄,一见到沈藏青就抓住他的手:“藏青,我忘了把戒指带来了,我现在马上回去拿。”
沈藏青皱着眉头抓住她的手:“戒指在我这儿啊。”
夏珞岚罔顾他手里那枚价值不菲的钻戒:“不是这个,是你三年前送我的那一枚,我听人家说婚戒是不能换另一对的,犯忌讳不吉利。”
沈藏青把手放在她肩上,安抚她:“再过几个小时接我们回我父母家的车就来了,戒指而已,大不了一会儿我们不先交换戒指,以后再补,好不好?”
又有宾客来了,他转身走了出去。小秋走过来安慰珞岚:“别着急。”
珞岚站起身又坐下,她对小秋说:“我有点渴了,你能不能出去帮我拿点喝的来?”
她紧张地盯着小秋离开的背影,小秋一消失在视线里她立刻敏捷地起身,跑向另一边的窗户。她推开窗户跳了下去,这是在一楼,下面是一个小小的泳池,她落在水里,扭到了脚踝,钻心地疼,落进水池里的时候呛了水,呼吸的时候牵扯着心肺,撕裂般地疼,她没有管这些,她狼狈地爬出泳池,一瘸一拐地逃离了这幢房子,她必须得去H城,把沈藏青当初送她的那枚戒指找到。
她赶到汽车站的时候去往H城的车还有几分钟就要发车,她买了一张票,不顾周围人诧异的目光挤到车上去,在唯一的空位上坐下来。客车缓缓发动,如不遭遇堵车和意外情况,将会在一个小时内到达H城,她在拿到戒指后应该赶得及回到婚礼现场去,她实在是累极了,背靠着座位沉沉地睡着了。
从B城到H城的公路正在翻修,一路上到处都在拆拆建建尘土飞扬,汽车所过之处,车窗外马路上漫步着的路人对着车窗里那个穿着婚纱浑身湿漉漉的沉睡中的女人指指点点,而她在梦里,一无所知,她正梦见二十岁的顾锌白把一枚塑料的廉价戒指套到她的无名指上去,他有极黑的眉眼和极明朗的鬓角,明媚得像是四月的风,他一本正经对她说:“喏,珞岚色。”
……
(全文完)
番外:余砚X沈远行
别让上帝知道你们相爱
楔子:
我们对人许诺一生一世的时候,这辈子才刚开了个头,谁知道未来会怎样?立誓的时候是真心,毁诺的时候也未必是假意,于是誓言不可信,男人不可信,女人不可信,同性恋不可信,异性恋不可信。想信的时候就去信,不能再信的时候也就别再信。
在那封最后的信里远行这样对我说,原本我以为这是他对自己的解脱,却到最后才知道,这将是我整个余生自欺欺人的慰藉。
一
在巴黎,我们的公寓靠近市中心。自从隔壁间太太送来一本圣经,闻馨就迷上了天主教和上帝,每当隔壁太太有空的时候就一起相约去圣母院——其实我知道她是喜欢上了圣母院的建筑,她的父亲是一个房地产商人,但她却是个实实在在的古建筑爱好者。
与闻馨相识是在海南,那时候我刚刚在海南一家文化公司谋到职位,很小的一家文化公司,连老板都需要每天出去陪酒跑业务。某次在客户的叫好声里灌下一整瓶白酒吐到昏天黑地的时候,我才发觉到在学校里学到的东西全他妈的是书生意气。
蹲在外面的垃圾桶前翻江倒海地吐,五脏六腑都清了个干干净净,像是一具无法思考和行动的空虚铁皮人,我坐在垃圾桶前,呆愣愣地看着车流不息的大马路,那一刻突然想起远行来。
为找工作焦头烂额的时候他对我说过一句话‘我可以让小叔叔帮你’。
而我只是简略清晰地回答了一个‘不’。
远行的小叔叔,那个在财经杂志和收藏类杂志都占有一席之地的显贵沈藏青,诚然他有能力,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帮我谋到一个好职位,但是我和他是什么关系呢?我凭什么去倚仗他的势力?
是的,我嫉妒远行,他有一副天生的好牌,可以凭着心意肆意妄为,可以清高而任性地推掉南方诸大文化公司的聘书而前往北方小镇,他永远有一条坦**宽阔的后路;而我不然,我出身贫寒,在这个世界上拥有的除了一身的债务,别无其他,我的一切需要自己披荆斩棘亲手搏来,需要舍弃的东西太多,幸福和圆满也在厮杀中打折,最后得到的成功也不那么痛快——那时我还不知远行在我一生的痛觉里占有怎样的位置和比例。
我和闻馨相逢在海滩上,她是富商千金,修长曼妙身材裹在淡色碎花长裙里,悠闲地坐着和朋友闲聊,我则不然,那时我在死皮赖脸地跟着一个客户,希望他可以赏脸签下我手头的这个单子——老板已经下了死命令,如果搞不定这个单子,请我自动打包滚。
那天海风很大,一阵风刮过来,我手里的文件一不留神被风掀了去,我狼狈地去追在沙滩上滚着的文件,那份文件最终在一个高挑纤细的姑娘脚边停住,那人弯腰替我捡起文件,抬头莞尔一笑:“给你。”
看到她的笑容,我的神情一怔,那样的笑容……那样的眉眼,她的眉角有一颗痣,同远行笑的时候是那样相似。
后来我得知她叫闻馨,是一家房地产公司老板的独生女,也是我正在死盯的那个客户正狂热追求的姑娘,再后来她帮我搞定了那个单子,我们恋爱,订婚,结婚……婚后第二年,闻馨怀孕,我们来到法国巴黎度假。
闻馨曾经问我为什么要追求她,我半是开玩笑地回答说‘因为你爸爸有钱有势啊’,她徉怒地拧一下我的胳膊,并未用力,她不知道这句话至少有百分之六十是真的,就像她不知道剩下的百分之四十是因为她毫无戒备笑起来时候的样子像极了远行,女人有时是需要去哄去骗的,而我所能做的,也只能是用一生的时间编织谎言,去给她建筑一个虚构的圆满。
就像是我对她说,去法国旅行好吗?巴黎?你一定很喜欢圣母院和西堤岛是吗?
没有告诉她,巴黎是我此生唯一爱过的人生活过的地方,我的爱人曾经呼吸过巴黎的空气和阳光,走过新索邦大学的每一条小径,我希望有一日能走进他曾经进过的小店,坐在他坐过的位置,想想那时刻他思念我的心情。
二
我这一生最美好的场景,就是遇见你。
用这句话来形容与远行的相识实在是再合适不过。那是大一那年的社团联第一次会议上,那天是妹妹的忌日。我坐在靠门的位置,心情沉重意识茫然地发着呆,周围的嘈杂都与我不相干,我想到的全是故乡刚刚租赁出去给人做仓库的祖屋和妹妹已似平地的坟墓。
有人推门进来,我习惯性地抬起头,遇见了这一生最浩大的一场冷风。那年江南的十一月反常地冷,人像是被扔进冷水里浸泡着,关节冷得发疼,但我知道那不仅仅是因为冷。
再没有比他更出色的男孩子了,我恍恍惚惚地想。
他穿了一件黑色的做工细致考究的长风衣,削瘦而优雅,我看看自己洗到发白的蓝牛仔外套便觉得自惭形秽无地可容,他在我的身边站下来,彬彬有礼问我:“我可以坐在这儿吗?”
我僵硬地点了点头,他在我的身边坐下来,没有再说话,而是翻开了手里的一本书,是关于媒介研究的一本大部头,书的侧面写着主人的名字:播音主持一班,沈远行。
原来他就是深远行,我早听说过他,别人说他出身文化世家,说他以面试第一的身份考进学校,没有半点仰仗祖先福荫,说他对人礼貌有加风度翩翩。这些词汇累叠起来,在我的心目中沈远行一直是一个沉默寡言少年老成的形象,没有想到竟然会是这样一个漂亮少年。
他就在我隔壁的班,但我却从未像别人那样怀着好奇心去见他一面,甚至在宿舍里的人提起他的时候心里翻腾起五味杂陈的情绪,我只知道里面有一味叫妒忌,其他的却连自己也说不清楚。
或许在没有见面之前我就在潜意识里知道那是怎样一种危险和负累?厌恶着、躲避着,但最终还是相见了,命运给什么我们就只能接受什么,反正剧本是他写,你反抗也无效。
他就坐在我的身边静静地翻着书, 一直到社团联联长来到,他终于合上了手里的书,我敏锐地觉察到他是夹了一枚书签在里面,而不是像其他人那样粗暴地把书页折角,他的一言一行都显示着极好的家教,这一点让我自卑到尘土里去。
那次会议的内容无非是汇报各社团下学期的活动计划,先发言的是沈远行,他谈吐清晰落落大方,他制定的活动计划书逻辑清晰,连细枝末节都安排的稳妥有致。而我只是一个无所谓的小社团里一个无所谓的小喽啰,被学长们推到这个尴尬的会场里来,手里两页薄薄的纸被捏的皱皱巴巴浸透冷汗,上面潦草地写着几行连我自己都未必认得清的字。
他就坐在我身边,所以之后理所应当的是我发言,我惊慌失措地站起来,磕磕巴巴错漏百出地发完言,之前沈远行的优秀衬的我越发蹩脚,那个时候我在心里是有些怨他恨他的。
在此后的时间里,这种自卑感和嫉妒心时时刻刻折磨着我,有什么比嫉妒自己的爱人更可笑的事情吗?但我偏偏遇上了,且无法遏制——无法遏制嫉妒他,更无法遏制爱他。
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和他之间的距离,我唯一比他优越的地方就在于——我的爱人比他的爱人要优秀。听着像不像一个冷笑话?
三
在这个耽美大行其道的年代,闻馨也不能免俗,她曾经念一句小说里的话给我听:我不是同性恋,只不过爱上的那个人正好是同性。
这句话不知道赚去了多少女孩子的眼泪。但我知道我自己不属于这类,因为我知道自己其实是一个天生的同性恋。初中和高中时候男孩子们抛下学业,把追女生和网游作为事业,但我竟然发现自己即使是对着学校里最优秀漂亮的女生也是无动于衷,同桌的男生神秘兮兮同我谈论昨天他春梦的女主角就是前桌的漂亮女孩儿,我却只能紧攥着拳头报以苍白的一笑,要我怎样回答他?告诉他在我少有的春梦里,肢体交缠耳鬓厮磨的是一个始终背向我看不清脸的同性?
进入大学后,闲暇的时间里我偷偷找来很多相关的书:酷儿理论,欧洲同性恋史,甚至还有那本清朝的禁书《品花宝鉴》。弗洛伊德的书中说同性恋可以遗传,我只能绝望地承认,自己确实是一个天生的同性恋,我从父亲那里继承来了这种世人眼中畸形变态的性取向。
我的家乡在西南一个闭塞的小镇,那里的人保守而顽固,从不拥有大志向,只想过最平凡的生活。所以当奶奶在发现父亲和一个男人过从甚密后,几乎是以死威胁地逼迫父亲立刻结婚,我和妹妹就是这场绑架婚姻的产物。本来以为娶了妻子有了子女父亲就可以死了心回归‘正常人’的生活,但是他继承了小镇人的顽固,他还是和那个人逃离了小镇,此后他的下落无人知晓,他带走了一个家庭在小镇生存下去的尊严,以及妹妹的生命。
那一年我七岁,妹妹三岁,父亲的逃亡震惊了整个小镇,我记得那天晚上整个镇子的喧闹和刺眼灯光,妹妹不知吃了什么东西突然发起高烧来,家里一个大人都没有,左邻右舍也被奶奶喊着去追捕父亲这个‘大逆不道有违伦常’的孽子。
结果当然是孽子没有追到,妹妹最终也赔上了性命。
父亲的这件事儿在此后好多年被当地人当丑闻掩盖起来,大家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在公共场合回避一切与父亲有关的话题,但我知道他们其实在私底下津津乐道,有人用‘恶心’这样恶毒的词汇形容父亲,有人报以同情,更多的人只是轻轻的一声叹息。
追求自己的爱情有错吗?但是他连累了一个无辜的女人和两个无辜的孩子,纵然是被奶奶强迫。我的童年和少年时期因此备受困扰,很小的时候我就能敏锐地辨识别人投来的目光里是鄙夷还是同情——不管是哪种,都让我觉得羞耻。
荷兰是同性恋人的天堂,美国有多个州承认同性婚姻……但这些并不能给我带来丝毫希望,我们的世界没有那么大,我们的世界只是由我们前后左右的几个人构成,他们的一个‘不’字,可以淹没不相干的芸芸众生的声援,我记得母亲呆滞的眼神,奶奶严厉的呵斥——我就当这个儿子死了!
她宁可要一个死去的亡魂也不愿他身边站着的是一个同性,同性恋还是异性恋有那么重要吗?是的,很重要。在某个论坛发起的投票里,我犹豫了半天还是选了有所谓,下面无数热血的年轻人反驳怒斥我的陈旧和不近人情,我统统没有回应。
一个旁观者将永远不知道一个身临其境的人的痛楚和挣扎。
远行走后我曾经思考,我是一个天生的同性恋,如果没有远行,会不会有别的人?
思来想去,得到的结论是不会的,就像是并非每个异性恋都会遇见让自己怦然心动的那个人,爱情并不平等地光顾每个人。
如果没有沈远行,我的爱情或许就是一个空洞。
四
真正和沈远行有接触是在光棍节的社团联谊上。
那是一个化妆舞会,由沈远行所在的社团负责组织,我在的那个社团抱大腿性质地参与了部分筹备。沈远行为舞会争取到了体育馆二楼的活动大厅,我被社团大佬们推到会场去参与筹备,说是筹备,其实无非是挂彩带吹气球这样的体力活儿。
到大厅的时候,里面静悄悄的,只有一个削瘦修长的背影就地靠舞台坐着,地上散乱地扔着气球和充气机这些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儿,那人正在和一只粉红色的气球较劲儿,从我的方向只能看得到他的侧脸,他或许是气短,脸憋得通红,鼻尖都沁出汗来,但气球仍然非常不给面子,只有成人的两个拳头大小。我推门的声音惊动了他,他转过头来,一个不留神没抓住手里的气球,噗嗤一声,气球里少得可怜的气泄了个干干净净。我抱歉地笑笑,走向他:“我是来帮你忙的。”
他还记得我:“二班的余砚?上次社团联会议我就坐在你身边,你还记得我吗?”
我脸上颇为抱歉地一笑,随即摇摇头,他眼睛里的熠熠神采黯淡下去,我的心里生出一种莫名的快感来,让他知道并不是每个见过他的人都会永生难忘,这对他来说是一个打击吧?他记得我我却不记得他,听上去多有面子多美妙。但是我知道自己是在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我记得他,记得他那天说过的每一句话,记得他不赞同的时候会拿笔轻轻敲打书桌,我甚至记得那本媒介研究他那天看到了第129页。
记得太清楚,所以以后也痛的太清醒。
他是个最磊落干净的人,表情从来都写在脸上,我很高兴在他脸上看到因为我而沮丧的表情。
“那么我再自我介绍一下好了,我叫沈远行,就在你隔壁的播音主持一班,运动会的时候我看到你了,你跑的很快,姿势很漂亮。”
运动会?原来他真的早知道我!努力按捺住心里的狂喜,嘴上轻描淡写:“一身蛮力而已——为什么不用充气机?”
他懊恼地拍拍充气机:“拿来的时候就是坏的,只能等他们找新的来,或者就全部用人力吹。”
开玩笑吗?看着那一大袋气球我简直要无语了:“还是等他们拿好机器来吧,我们不如先挂彩带?”
大厅的角落里有一架梯子,沈远行执意要亲自去挂,我拧不过他,只能帮他扶着梯子,
心提到嗓子眼里仰头看着他,挂彩带的时候没出差池,却在下梯子的时候一个踩空跌落了下
来,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接他,最后却是两个人一起栽到了地上,我的后背磕在舞台角上,钻
心地疼;沈远行的手心蹭破了一层皮,往外渗着鲜红的血。
理所当然地,晚上那个舞会我们两个伤员只能做旁观者,我和沈远行坐在入口处帮到场
的光棍儿们系红绳,他的面前排了长长的一条女子军队伍,叽叽喳喳兴奋地等待沈远行帮她
们系绳子,而我的面前只是零星站着几个男生,男生们粗鲁地拽过红绳自己随意在手腕上一
缠就大声喧闹着走进会场去,因此相比之下我显得分外清闲。
我偷偷去看沈远行抿着嘴的侧脸,他有纤长浓密得让女孩子们都嫉妒的睫毛和挺拔却温
和的鼻梁,每系完一个就抬起头对着人家微笑,人人都以为他多情,但我知道他只是出于礼
貌。
他对人其实有着天然的戒备,比如白天里我拦腰接住他的时候,明显的能感觉到他片刻
的僵硬——要到相识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他是和我一样的。
到最后所有人都入场,红绳还剩下两根,他拎起一根红绳:“你是单身吗?”
他帮我把那根红绳系在我的手腕上,他正面与我相对,低着头抿着嘴,我可以看见他眼睫毛投在眼窝上的那片小小阴影,绳子短了,打结的时候有些困难,他下意识地凑近了我的手腕,我手腕上的皮肤感受到他的鼻息,鸡皮疙瘩以燎原之势迅速蔓延到全身,心脏剧烈地跳动着,像是要挣脱出胸膛。
五
那之后很久我没有再见到他,是我刻意躲避他。
原因太羞于启齿,化妆舞会结束后的那个晚上我梦见了他,梦里我们好像已经认识了好多年,我们分别居住在两个城市,大雨滂沱的夜晚他跋山涉水来找我,我在睡梦里被敲门声惊醒,打开门他就站在外面抿着嘴看着我,他的手里拎着一把黑色的伞,滴滴答答地淌着谁,外面的雨下得大极了,他穿着夏天的白色T恤,浑身都被雨水浇透了,我忙不迭地把他拉进来,把风雨声关在门外,问他:“你找了好久了?”
他抿着嘴微微笑,笑得很漂亮:“是啊,你也等了好久了吧?”
我握着他的手,他冰冷的像一具石头雕塑,我拉着他坐到**,用还带着温度的棉被裹住他,他不挣扎也不反抗地任我摆布,睁大眼睛只是看着我,我的手扶住他的双肩,有些迟疑地嗫嚅着说:“你的衣服湿了,换下来吧。”
他还是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举高了双臂,我轻轻拽住他的T恤下摆……我的手背擦过他的背和肩,他十八岁,男孩子最好的年纪,如同古希腊典籍里描述的美好少年……
我最后是从梦里惊醒,摸索起身边的手机看,凌晨三点,距离天明还有很久,可是我无
法再安睡,梦里的情景历历在目,他漂亮的眼睛和紧抿的唇,一颗小小的尖锐的虎牙,胸膛
贴近时候心中的悸动……
那天晚上南方大降温,我的床靠着墙,墙上有一个通风口,冷空气从那儿灌进来,我的鼻尖冻得冰冷通红,但浑身却是难以压抑和缓解的燥热,心里同时觉得羞耻,心理学家说梦里的世界是现实欲求的映照,我在干什么?我竟然对一个只见过几面的堪称陌生人的同性产生爱和情欲。
我无法不让自己回想起父亲出逃那天的狼狈,可是……那根红绳还系在我的手腕上,系的太紧了,已经勒出了痕迹。
我一直记得那个梦,记得那种惊险与刺激,于是当我们终于在一起之后,他的二十岁生日,我送给他的礼物是一件白色的T恤,老天爷眷顾,那天真的下了一场大雨……一切如梦里一般美妙刺激,不,或者应该说更美妙更刺激,我们都是男人,将情爱挂在嘴边未免显得矫情,即使是在**,走到这一步,我们都预料到会发生什么也都茫然无措,任何细微的动作与亲吻都让他如同离水的鱼一般激烈挣扎,但是我知道这并不意味着不甘愿,就像是我们决绝地离开彼此,不意味着不相爱不想念。
意识涣散之际,我用手心紧紧贴着他汗湿的鬓角,问他,你后悔吗?
他没有回答,他精疲力尽地沉入了睡梦里,我把自己的额头贴近他的,在心里反反复复问着自己我后悔吗?我现在后悔了吗?我以后会后悔吗?
心里的答案在一次次质问中渐渐明晰,我知道自己会后悔的,可是还得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朝一条注定伤害彼此的路上走,我知道自己会后悔的,所以如溺水的人抓住一根救命稻草般,近乎绝望地贪婪地把握着同他在一起的每一刻。
我们十八岁相识,二十岁在一起,二十二岁各奔东西,我们是怎样相爱?我们有多相爱?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一生中最好的年华都是与他相关的,全都是。
我一生的好运气都拿来搏一场与他的相识,无奈有幸相识却无运相守,正应了那句歌词——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运气。
六
远行和珞岚的绯闻在学校里传的沸沸扬扬时,我和远行的关系已经开始变得僵冷。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如果找借口掩饰的话,应该是那次学生会宣传部长选举,我和他都是候选人,他自动放弃了竞争的权力,部长的职位理所应当地落到了我的身上,他的解释是‘这会丰富你的简历’。
是的,这会丰富我的简历,但是我不需要别人施舍来的职位,有的话他顾及我的自尊没有说,但我知道他背后的意思,我是白丁一个,没有背景没有关系,如果没有一份有质量的简历,以后找到好工作简直是难于上青天,所以他把这份自己并不需要的资历让给我——家世显赫如他,哪里需要这种东西充门面?
他是完全出于好意,却让我更加绝望地意识到我们之间横亘的那条鸿沟,即使我们的恋爱是正常的,我又能给他什么?他什么都不缺,什么都不需要别人给予。
直到他走之后我才明白我能给的他想要的其实都不过是一份天长地久矢志不渝的感情,但是晚了啊,他的生命、我的生机,全都完了,随着那架飞机变成残骸灰烬,坠落在大西洋底。
但是那时候我还是个冲动的混蛋,我和他大吵一架,搬到了我们租住的那间房子对面的小旅馆,在学校里也是对他视而不见,我尽力说服自己是因为他伤害了我的自尊,但我自己是知道的,是我的自尊本身残破敏感,我自卑,我嫉妒,我的爱人比我优秀太多;我焦虑,我惶恐,我怕重蹈父亲的覆辙。
请务必原谅凡人的自私和懦弱啊,仁慈的诸神。
就在我打算约他见面讲和的时候,学校里发生了一件大事,影视艺术学院某男生被查出被一男性富商包养,外界舆论恶劣,学校给予了开除学籍的处分。
心惊胆战,从北到南,全国的艺术类学校有多少被富人包养的学生?世人皆知,学校的领导也不会不知道,真正的原因不过是,他们是同性。
我木然地看着学校BBS上热切的讨论,心里翻江倒海一般,想吐却什么都吐不出来,一摸脸已经是满手的泪,我必须要在前途与沈远行之间做出抉择,我的人生贫瘠,由不得自己肆意挥霍,我必须得谨小慎微,去谋取那些身外之物,舍得舍得,舍去什么又得到什么,要得到就必须先割舍,这些我从小就知道。
我决意割舍的是他,人在年轻的时候可不就是那么傻?
可是没想到是他先说分手。我们在租屋里见面,绿色的墙纸,床头柜上的糖罐儿,架子上的盆景,我和他一起生活了两年的地方,这个家被我们一点点完善,然后将在一瞬间分崩离析,他小腿紧贴床沿坐着,低着头姿态沉默安静,他还穿着那件我送他的白色T恤,这两年他又有长高,肩膀也比初见时候长开些,T恤有些嫌小了,但在腰间却是空****的,他瘦了很多,我知道他这些天一直和珞岚在一起,两个不顺遂的人聚在一起借酒消愁,他的脸惨白一片没有血色。他有很严重的低血糖,我下意识地去打开糖罐儿,却发现里面早已空空如也:“糖没有了我去帮你买,你要水果糖还是奶糖……”
我的话被他打断,他抬起头看着我:“余砚,我们分手吧。”
我愣在原地,像是被人用大铁锤狠狠撞击后脑,懵的缓不过劲儿来,这是我预备好的台词,我在心里想了千万遍,再熟悉不过。可是听这个人说出来却还是觉得无比陌生,不应该是这样的,我从未想过他会对我说这句话,他是真的爱我,这一点我还是有把握的。
心里忍不住泛起苦涩,嘲笑自己,你自己说你要放开,但心底里却不希望他放开,你说你自私不自私?
他又垂下头去看着自己的手指:“这些天那件事你是知道的……我们没有必要因为彼此而冒那么大的险,这样小心翼翼的不能见光的日子我受够了,你也是,不是吗?我们都22岁了,马上要毕业去找工作,所以还是现实些,年少的时候可以任性,长大了就该走正常的路,找个女朋友,找个好工作,娶妻生子,老了之后享受天伦之乐……你明白吗?”
我简直怀疑他是不是进到了我的梦里剽窃了我的台词,我只能木然地点头:“还有事吗?没事我就先走了,我还要去参加下午的招聘会。”
说完这些话我转身就走,推门的时候却被人从后面紧紧抱住,我能感受到他柔软的头发在我颈项间的刺痒和他眼泪落在我肩上的冰冷,我们就这样静静站了一会儿,直到他的吻落在我的脖子上……
他的脸埋在枕头里,两手紧握住枕头,比冬天更冷,比死更绝望,我愿意陪他去死,但是我们还活着,活着就要承受绝望。
那就是最后了,我离开小屋的时候他还在睡,或许是装睡?谁知道呢,我洗了把脸然后去招聘会,我知道他已经接到了一家北方电视台的聘书,所以我找到了那家人丁稀落的海南文化公司的摊位把简历递了上去……再后来我去了海南他去了北方,天南海北说的大约就是这样。一段路分两头,两人各自背向而走。
七
再见到远行已是四年后,真可怕,我们都26岁了,距离初见已经有八年时光,我有了闻馨,变成了南方鼎鼎大名的房地产商的准女婿,不再是那个穿洗到落色发白牛仔外套的贫苦少年,而远行呢?沈远行呢?
四年之内我们没有再联系,除了初到海南收到的那封信,那封信里写‘我们对人许诺一生一世的时候,这辈子才刚开了个头,谁知道未来会怎样?立誓的时候是真心,毁诺的时候也未必是假意,于是誓言不可信,男人不可信,女人不可信,同性恋不可信,异性恋不可信。想信的时候就去信,不能再信的时候也就别再信’,我想他是对的。
可是无法让自己不想他,我生命里所有的爱人的能量却在他身上耗尽,就像是被胡兰成辜负成疾的张爱玲,此后遇到赖雅,他包容她扶持她,她却再无法付出同等的心力去爱,爱是极炫目美好的,因此也是不能持久的,曾经那样蓬勃热烈的爱都在前一个人的身上燃尽了烧光了,燎原之后只剩余烬。
我无法说服自己爱闻馨,更何况我是一个天生的同性恋者,好在她无所察觉,因为我在仪式上做的无可挑剔,辅助他父亲的事业,尽量抽出空来陪她,情人节送玫瑰生日送礼物,任何人都觉得我无可指摘。
《断背山》获得奥斯卡奖的那年,我和闻馨正在美国犹他州度假,犹他州对同性恋一向怀有敌视态度,这部电影甚至没能在犹他州上映,我和闻馨是特地到怀俄明州观影。看完电影,闻馨问我:“如果不是在断背山这样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这个故事会怎样?如果将他们放在人山人海中,他们会不会相爱?”
会不会?可是没有如果,他们毕竟是去了断背山,毕竟是相遇了,毕竟是相爱了。
这世界上有两件事情无法阻止——流逝的时间,以及爱一个人的欲望。
我没有想到顾锌白会来找我,世界真是小,闻馨父亲正在竞标的那块地就在X城,顾锌白的父亲就是那里的国土局长,但我知道他来找我不是为这些,他只是为了一个人。
三年的军队生活让他看上去比原来稳重了很多,但伪装得再好,一旦遇到夏珞岚也变得不堪一击,就像是远行之于我。
餐厅前偶遇远行,他和珞岚以及他的小叔叔在一起,草草的一句‘真巧’结束了短暂的相逢,还有什么话可以说呢?思念不该当着众人的面说,既然决意分手,思念都不该再对着那当事人说,该让它沤烂在心底,随着躯体一起死去。
再之后的婚礼上,不知怎的一起走到偏僻的角落里去,他告诉我他要去法国了,他收到了新索邦大学传播学系的offer,我想起了很多年前尚在一起的时候,我们曾并肩站在学校的留学生公示榜前,他那突如其来的一句‘我们一起去法国吧’,以及在我‘啊’一声之后那句轻描淡写的‘没什么’。
如鲠在喉,却只能送他一块水果糖,从别人婚宴上偷来的水果糖:“恭喜你。”
没有想到那就是永别了,他走的时候我没有去送他,因为我要结婚了。
然后我听到了那个坏消息,他死了,坠入大西洋底,尸骨无存,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正在试衣间里换礼服,衣服脱下来搭在架子上,口袋里的手机就响了,逃出来一看是一条群发消息:本校00届播音主持一班沈远行同学于三日前飞机失事,现已确认死亡,追悼会于一星期后举行……
我呆呆地望着那条短信很久,然后踉跄几步蹲在地上哭了。
我原本以为他是春天的一件外衣,可有可无,穿上不觉热,脱去也不觉冷,但是竟不曾察觉他是我身上最痛的那根神经,我此生最安逸即是在无知的婴儿时期以及和他在一起。
八
偶尔我也会去教堂里,但是圣母院的森严让我觉得恐惧,我只肯驾车去乡间的小教堂,那里让我觉得自在与放松。
每天都有人去那里忏悔,上帝给他的子民太多约束,因此有太多事情值得悔过,而我呢?我曾经深爱过一个同性,并将在我生命尚在的岁月里继续爱他,即使他已死去。
上帝说若有男子跟男子有性关系,他们是做可厌恶的事,两人都会受到惩罚,他们罪有应得……我庆幸我不是上帝的子民,我不信奉他,因此不触犯他,但我的爱人终究还是离我而去,是我一手推开他,完全是我的过错,就算是分手两个字是由他说出口,他不过是善解人意地替我而说,他不愿看我痛苦挣扎,所以替我们做决断,我始终记得他曾经写在日记本扉页上的那句话:你不逃避,我便追随。
你不逃避,我便追随,对于爱情他有最蓬勃的热情与最坚定的信念,但是他所遇非人。
我愧对他。
撞破那间乡间小教堂神父的恋情实属偶然,但却足够让我吃惊,因为他的恋人竟然也是一个男人,他的上帝训诫他同性之爱应该被唾弃被惩罚,但这无法阻止他爱上一个男人。
“有什么办法呢?我是上帝的子女也是上帝的臣民,生下来受洗,从此一生受他引导和辖制,但最强大的宗教信仰也无法和与生俱来的爱的本能抗衡。如果上帝说这是错的,我接受惩罚,我愿意死后下地狱,但在我生前我不能和他分离。相爱的人最愚蠢就是在别人出手阻止之前自动放弃,我可以承认有罪,可以在上帝的圣像下忏悔,但我的生前,我希望生病时我们在彼此身边,患难时能互相扶持,到死的那一天也紧握着双手一起坦然地走进地狱里去。”
他的表情平淡,眼神里却带着笑意,我是懦夫与失败者,我无可辩驳,我只能看着他温柔地替躺在轮椅上表情呆滞的人擦去嘴角的涎水。
“我这一生最愧疚的就是在上帝的惩罚来临时没有在他身边,你们东方人相信灵魂有轮回,我不知道到底有没有,但我宁愿相信有,如果有来世存在,我还是会找到这个人并爱上他,以我最大的勇气和力量捍卫他保护他。”
“并且我希望,我可以是一个最大的谎言家,最好能骗的过上帝,别让他知道我们相爱,这样我们便可免于受惩罚,安然相爱。记住,如果你来生爱上一个同性,最要紧的是,别让上帝知道你们相爱。”
番外:裴安X裴琳琳
今世已遗,何问来生
楔子:
我的生命是一个荒原,我如拓荒者在荒原里寻找生机,她是我黯淡生命里唯一的惊喜,如同那再来一瓶的奖励,本不属于我,今生已属偶然,何谈来世。
一
很小的时候我和琳琳对一个游戏乐此不疲。
离我们家不远,有一个小小的废品收购站,每天都会接纳大量的生活废品,旧报纸、旧课本、旧衣服……然而我和琳琳最感兴趣的确是那些啤酒瓶和瓶盖。夏天是啤酒瓶最多的时候,每天都有人扛着一麻袋的啤酒瓶来回收站,百无聊赖的午后,我和琳琳睡不着就偷偷溜出家门,从倒塌的一面墙爬进回收站。她放哨,我蹲在酒瓶子堆前,趁着收破烂老头睡觉的功夫,紧张刺激地翻看着一个个散落的瓶盖。‘再来一瓶’是啤酒商家最爱玩的把戏,总有一些粗心的人,忘记看瓶盖里的字样,把中了奖的瓶盖也卖到这儿来,找到‘再来一瓶’字样的瓶盖儿是我和琳琳一天中最值得高兴的事儿。
当然我们对啤酒不感兴趣,那一年我十岁,琳琳也只有六岁,我们只是觉得好玩儿,并且贪恋于那份好运降临的喜悦。
找到中奖瓶盖后我就会牵着琳琳的手去店里,我们不要啤酒,只要钱。但店主也不是傻瓜,他只肯给我们两块泡泡糖,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泡泡糖,用粉红色的纸包裹着,天一热就黏嗒嗒地粘住糖,每次我都需要交涉很久才能达成一块泡泡糖一块水果软糖的协议——琳琳还小,泡泡糖黏在嗓子眼里是了不得的大事,水果软糖对她最安全。
从到裴家的那一天开始,我就知道我的使命是什么,保护琳琳是我终生的职业,并不是她的父母叮嘱我,她的父母都是好人,肯收养我一个来路不名的孤儿,他们小心翼翼照顾我的自尊,把我和琳琳一样看待,总是避免让我产生自己是外人的念头。
进到裴家是个夏天的午后,裴家是一个独院,大大的院子里错落有致地建着几间平房,院子里种了不少花儿,在夏天的阳光里发酵出馥郁的香气,裴叔叔和阿姨领着我的手,推开大门,一阵叮叮咚咚的琴声如水般流泻出来,当然‘如水一般’不过是在我的记忆里被无限美化而已,弹琴的人那时候只有四岁多,只能勉强按出还算流畅的旋律。我好奇地朝着琴声的方向看过去,正房支起的窗子下弹出个小脑袋来,在我看清之前又飞快地缩了回去,然后门吱呀一声被推开,活蹦乱跳的影子旋风般到了眼前,暑天里穿了件轻薄透气的纱裙,脸上还是被热气蒸的粉红一片,微微卷曲的头发粘在脸上,仰着头对我笑:“哥哥。”
我低低地回答了一声‘哎’,心像是被一只柔软的小手紧紧攥住。
相处久了我就知道她是个爱笑的人,即使是对着陌生人。去幼儿园接她的时候偶然偷听到老师们议论她:“那个裴琳琳,是不是脑子有问题,怎么脸上老带着笑。”
你看世人多滑稽,他们宁可看变幻多端的诡谲面孔,也不愿见有人笑意常挂脸上。他们以自己的恶意揣度她,说她脑子有问题,说她矫情做作。只有我知道,她的心里是什么,脸上就表现什么,她是我所见过最磊落的人,她的心里满是爱意与善意。
二
裴叔叔和裴阿姨出事那年我刚升上高中。
用祸从天降四个字形容实在是再贴切不过,那天是我到裴家的四周年纪念日,早晨一家人还在一起开开心心吃过早饭,阿姨特地煮了几只红蛋塞给我几块钱,吩咐我和琳琳说她和叔叔要出一趟门去邻县,让我和琳琳在外面吃午饭。
没想到晚上就是天人永隔。噩耗传来的时候我正在教室里绞尽脑汁地想一道数学题的解法,一抬头班主任就站在面前,神色复杂凝重,他怜悯地看着我,嘴唇嗫嚅几下,最后用手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和你妹妹一起去趟医院吧,你父母怕是……你妹妹在办公室等你。”
如雷轰顶,我头昏眼花却还是努力镇定下来,低低地哦了一声,跟在老师后面走出教室去,膝盖酸软无力,努力支撑着不让自己倒下去。琳琳坐在办公室靠门的座位上,见到我就扑过来,眼睛里全是慌乱和不可置信:“哥,我是在做梦吧哥?哥我害怕……”
看着她的眼睛我才惊觉到自己肩上还是有一份责任必须要扛的,我还有琳琳,我不能倒下,我尽力稳住自己的情绪,捏捏她冰冷的手指:“别怕,哥在。”
我们搭校长的车去医院,琳琳靠着我坐着,身体一直在不停地发抖,车一停下她就推开车门跳了下去,我跟在她后面脚步虚浮地走进病房里去,一张张床位看过去,全是陌生的在受折磨的脸,没有我们的父母,突然有人拍我的肩,回过头是医生,他抱歉地看着我:“在太平间……他们送来的时候就已经不治了,我们很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