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遺民:章太炎傳

3.大改革議:體製重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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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局麵因吳佩孚掌權而逼走徐世昌,請來黎元洪,換了一個天地;南方的局麵也因此而發生了巨大改變,中國重新走上統一的曙光再現。但對於未來重新走上統一道路的中國應該實行怎樣的體製,章太炎又有了新的思考和設計。他在1922年6月25口發表《大改革議》,就是要為中國的政治架構提出一個新的方案。

在這篇文章中,章太炎對當時活躍著的政治人物及政治製度都有非難和討論,他的觀點歸納起來就是堅持聯省自治的立場,創建一個聯省參議院,在中央政府層麵實行委員製。很顯然,章太炎的討論,是準備給黎元洪的政府提供一個體製創新的範本。

章太炎指出,民國秩序陷入混亂,如果從袁世凱的帝製算起,至今已有五年時間了。直到最近,徐世昌下野,黎元洪複職,法統重光,議者猶謂於法未合,不知法雖密合,綜不足以弭亂,欲定國本,則必有大改革,必須從根本體製上拿出辦法才行。

那麽,什麽是大改革,什麽是根本體製呢?這就是現行的約法,現行的國會,現行的元首製度。現行約法偏重於集權,國會傾於實力,元首定於一尊。過去這些年戰亂不已,說到底,都和這三件事有關。章太炎強調,未來中國如果不能就這三件事拿出新思路、新辦法,那麽戰爭依然不可避免,中國不可獲得一日之安。根據章太炎的看法,辛亥武昌首義,原本各省各自為謀,因而導之,即為聯邦之局,而現行約法卻與此相反,至《天壇憲法》,雖經增訂,使地方權限有所擴大,但亦依然沒有聯邦之文,其為集權專製之護符,彰彰可見。逆於國情,則桀驁者生心,而寡弱者致死,也就勢之必然了。

章太炎說,自1920年湖南提倡自治,西南各省聞風興起,南方軍政府幾年前說發起的護法運動,漸為芻狗,漸漸被南方各省所拋棄。1921年,廣州國會非常會議曾糾駁湖南省憲法,湖南即有脫離約法之宣言。此事光明俊偉,允愜人意。既然你軍政府不能同意我湖南地方自治,那我就離開你好了。根據湖南等省的經驗,現在應該允許各省自製憲法,然後再製定聯省憲法。各省憲法已成,則約法、夭壇憲法也就可以現行廢棄了。一省省憲已成,則一省於憲法已可脫離,不必等待聯省憲法製定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