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麵說過,董仲舒對中國傳統政治的整體構思,其思想來源不外乎兩個方麵:一是基於先前的思想資料,一是基於對社會現實的批判性思考。而其致思的基本特色或者說基本路數,則是借助於“正名”這一中國傳統思維方式。
我們知道,以正名為核心內容的等級觀念是孔子以來儒家的主導思想。在孔子的思想裏,除了強調對自然、社會和一般事物的名實正當的思維形式之外,更重要的是強調名分、等級等等屬於主觀政治倫理方麵的實踐法則問題。按照孔子的要求,統治者的主要職責是使每個社會成員自願安於各人命定中所處的社會地位而勿僭位逾等,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他指出:“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1]這就將本來隻具有邏輯學意義的名實問題提到能否使社會長治久安的政治高度。孔子之後,儒、道、墨、法、名諸家也都致力於名實問題的探討,他們雖然側重點不同,但在涉及到社會政治問題時,無不與孔子的正名——等級觀念有相同或相似之處。
先秦諸子的正名思想對董仲舒有很大的影響,它不僅促使董仲舒在思考社會政治結構的合理建置時充分注意到名實相當的問題,而且啟發董仲舒在對君主行為規範的設計中也格外重視名實之間的內在關係問題。孔子說:“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2]統治者治國平天下的基本準則不是嚴刑峻法,而是導民以禮,自己首先成為道德的楷模。墨子也認為,天下有義則治,無義則亂。“然而正者,無自下正上者,必自上正下。是故庶人不得次己而為正,有士正之;士不得次己而為正,有大夫正之;大夫不得次己而為正,有諸侯正之;諸侯不得次己而為正,有三公正之;三公不得次己而為正,有天子正之;天子不得次己而為正,有天正之。”[3]在這裏,我們除了看到自上正下的原則外,也看到墨子是多麽認真地強調自上而下的嚴格的等級序列。僅就此而言,孔墨思想實有相通相容之處。所有這些,都不能不對董仲舒關於中國傳統政治的整體構思產生一定的影響。